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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位置:首頁 » 行業動態 » 行業新聞 » 什麼是房地產糾紛?他有什麼含義嗎?
問題 【業主維權】  【歸檔】15年04月29日

什麼是房地產糾紛?他有什麼含義嗎?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其實房產糾紛也稱房地產糾紛。房地產糾紛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組織之間及他們相互之間基於房屋和土地的權利義務所發生的爭議。具體而言,是指關於房屋和土地的所有權、經營管理權和使用權等權益的爭議。我們一起來看看他的資料。房地產糾紛是指在房地產開發、經營和管理過程中,當事人之間因房地產權益而產生的爭議。實際上也就是房產(房屋權益)糾紛和地產(土地權益)糾紛的總稱。其當事人既可以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也可以是房地產管理機關,其中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包括涉外房地產關係中的外國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和港澳臺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糾紛,可以通過仲裁、行政覆議和訴訟來解決。房地產糾紛的仲裁是爭議雙方當事人自願的,由第三人居中裁決的,具有法律強制力的一種解決房地產權益糾紛的方法。一旦裁決或達成的調解生效後,雙方當事人必須執行;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執行裁決或調解協議,另一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房地產行政覆議指不服房地產主管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的當事人依法向有管轄權的覆議機關申請覆議,相應的覆議機關對該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審查並作出裁決的活動。對覆議決定不服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不得向上一級行政機關再申請覆議。房地產糾紛的民事訴訟是指人民法院在雙方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共同參加下,審理和解決有關房地產糾紛所進行的司法活動。房地產糾紛:按其法律性質可分為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和行政性質的房地產糾紛。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包括:房地產開發合同糾紛(如商品房買賣)、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如土建、設備安裝、裝修)、房地產服務合同糾紛(如房地產諮詢、評估、仲介)房地產租賃合同糾紛、物業管理糾紛、他項權利侵權糾紛(如相鄰用水、排水、採光、通風)等等。行政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包括:土地所有權和使用的爭議糾紛,經有關人民政府處理後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拆遷入與被拆遷人對拆遷補償、安置等達不成協議由批准拆遷的房屋主管部門裁決後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公民個人、法人或其它經濟組織之間的林地、林木所有權爭議經縣級或鄉級人民政府處理後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訴的等等。以上內容就是我講解的相關知識,希望對你有幫助,能夠更加深入地瞭解,也希望我們好好一起學習,學習是永無止境的,我們必須有一顆勤奮好學上進的心,用知識來充實自己的生活,有好的知識大家也都應該好好分享出來哦!
 相關用戶問答
  • 投入使用的房地產買賣雙方,應當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範文本,也可使用自製合同。使用自製合同的,當事人在過戶申請前應委託經市房地局認定的法律服務機構進行預審,法律服務機構對符合規定的自製合同,提出預審合格意見。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受理過戶申請後,應對買賣雙方提供的申請過戶資料進行審核,審核內容有這些:一、當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二、申請書填寫的內容與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無誤;三、房地產的權屬是否清楚,有無權屬糾紛或他項權利不清的現象,是否屬於《房地產轉讓辦法》規定不得轉讓的範圍;四、受讓人按規定是否可以受讓該房地產;五、買賣的房地產是否已設定抵押權;六、買賣已出租的房地產,承租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七、買賣共有的房地產,共有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八、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認為應該審核的其他內容。

  • 限購房是指限購房政策,即“樓市限購令“。日前,住建部下發檔,要求各省在8月20日之前上報所轄區內各城市的上半年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情況,並指出限購的五大標準。這意味著住建部在督促地方政府有所行動,預計8月份二三線城市限購令將下達。8月18日,國家統計局將發佈7月份70個大中城市房價,漲幅若再名列前位的城市,8月底前或將出臺限購政策。

  • 房地產權屬證就是房產證!有兩種情況:(1)房產證(包含土地證+房屋權屬證書兩種性質);(2)房產證(只包含房屋權屬證書的性質。因此,(1)類的房產證,既象徵著這房屋是屬於你的,還有這房屋之下的土地你能使用多少年咯。(2)類的房產證,僅包含證明說這房屋是屬於你的!但你必須用土地證來證明你對這土地擁有多少年的使用權力。

  • 你好,房地產他項權利證是指在他項權利登記後,由房管部門核發、由抵押權人持有的權利證書。《房屋他項權證》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抵押權人或者典權人等他項權利人的法定憑證。

  • 購買公產房產權需要辦理的手續 (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房地產權利證書; (4)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按規定需公證的,應提交公證的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繼承證明檔,或房地產切換式通訊協定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 (5)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7)非法人企業、組織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准檔;(8)行政劃撥、減免地價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准檔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9)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應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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