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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其它】  【歸檔】13年09月23日

建築面積如何換算使用面積的

問題描述 請教裝修師傅,建築面積如何換算使用面積的?麻煩大師給點建議吧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統計上,使用面積是建築面積的0.7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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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子面積計算規則為:商品房建築面積(銷售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公攤面積。其中:公攤面積=電梯井+樓梯間+公共門廳和過道+外牆牆體水準投影面積的一半等。“外牆牆體水準投影面積的一半”簡單來理解也就是說外牆厚度的一半算作套內面積、一半算作公攤面積。

  • 凹陽臺是指佔用住宅套內面積的半開敞式建築空間,也比較常見。與凸陽臺相比,凹陽臺無論從建築本身還是人的感覺上更顯得牢固可靠,安全係數可能會大一些,當然沒有了轉角、直角,景觀、視野上則窄得多了。凸陽臺,也就是以向外伸出的懸挑板、懸挑梁板作為陽臺的地面,再由各式各樣的圍板、圍欄組成一個半室外空間。空間比較獨立,能夠靈活佈局;在計算住宅的建築面積時,有的房子只取陽臺的一半面積,省下了幾個平方米的房價。半凸半凹式陽臺是指陽臺的一部分懸在外面,另一部分佔用室內空間,它集凸、凹兩類陽臺的優點於一身,陽臺的進深與寬度都達到了足夠多的量,使用、佈局更加靈活自如,空間顯得有所變化。

  • 我也是從網上選的裝修公司,有個朋友是萬澤裝飾給裝的然後介紹給我了。 溝通了幾次還行就用他們裝了。王設計幫我盯著弄的,人確實很實在也很專業,幫我提了很多很好的建議。 裝修過程畢竟是繁瑣的,我那陣也是沒時間,有時候自己買回去的東西裝不上,還麻煩設計師幫我跑了好幾趟去換。很周到熱心的一個人,價格也不貴。

  • 封閉式陽臺就是指陽臺護圍加以封閉了的陽臺,在計算建築面積時,封閉式陽臺按投影面積的全部計入套內建築面積;而非封閉式陽臺,則按照投影面積的一半計入套內建築面積。

  • 各區縣國土房管局、市房屋土地權屬登記事務中心、市房地產交易所、市房地產勘察測繪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規範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面積分攤的行為,保護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結合本市實際情況,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會所、儲蓄所、娛 各區縣國土房管局、市房屋土地權屬登記事務中心、市房地產交易所、市房地產勘察測繪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規範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面積分攤的行為,保護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結合本市實際情況,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會所、儲蓄所、娛樂活動室等經營性用房,居委會、派出所使用的房屋,不能作為公用建築進行分攤。 二、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營、自用、出租的房屋應當分攤公用建築面積。 三、物業管理用房一般包括物業辦公、工作人員值班以及存放工具材料的用房。物業管理用房應使用設計用途為物業管理、辦公、或住宅的房屋。 四、為多幢房屋服務的物業管理用房,可以為多幢房屋分攤。 五、每幢商品房所分攤的物業管理用房面積可占該幢商品房建築面積的千分之四左右,但最高不得超過千分之六。 按千分之六計算,分攤的全部物業管理用房面積不足一套或一間房屋建築面積的,按該幢商品房設計的最小一套或一間房屋的建築面積確認。 商品房買賣合同中,買賣雙方對分攤的物業管理用房面積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六、公用建築面積分攤後,產權歸攤得的業主所有。 七、房屋測繪部門,應依據商品房買賣合同所附公用建築分攤部位對其分攤面積進行測量。在對商品房面積進行測量前,應先核實房地產開發企業在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時提交的公用建築分攤部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所附公用建築分攤部位是否一致,核實無誤後再按有關規定據實測量。凡未竣工驗收的房屋(含公用建築分攤部位)不得進行測量。 八、對公用建築分攤部位均應按部位實測實量。應分攤的公用建築總面積,為各分攤的公用建築部位的建築面積之和。 九、購房人所購的房屋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後,其產權面積應從房地產開發企業持有房屋所有權證的產權面積中扣除。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房屋所有權證變更登記手續,待銷售的商品房產權證核發完畢後一併辦理。 十、本通知自2003年2月1日起實施。 自2003年2月1日起,新申領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專案、尚未開始銷售的商品現房專案、以及在本通知執行之前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未列明公用建築分攤部位,至項目申辦房產登記時才提交公用建築分攤部位的商品房專案均按本通知執行。 2003年2月1日以前,同一幢商品樓房(含結構相連的多幢房屋)已申領過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專案以及已經作為現房銷售且買賣合同中已列明公用建築分攤部位的項目,不適應本通知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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