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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交易流程】  【歸檔】16年10月22日

什麼是定金?從律師實戰的角度看如何退定金?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對於目前在房地產買賣合同交易過程當中開發商或仲介公司要求買房人先交定金再簽訂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做法導致的眾多買房人定金不能退回的問題,引起眾多已購房者的憤怒,也引發了準備購房者的擔心與疑慮。那麼對於購房定金問題,購房人是如何理解的,遇到購房定金問題又是如何做的,對購房定金問題法律又是如何規定的,購房定金什麼情況下能退,什麼情況下不能退,如果定金能退,那麼用什麼方式退?怎麼樣將不能退的定金退回?定金能不能退。目前開發商在與買受人簽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一般都通過認購、訂購、預定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如果買受人不來與開發商簽合同或雙方對合同的條款達不成一致意見,大多數開發商定金是不退的。這種定金或訂金的約定,對買受人極為不利,使買受人在簽約時處於受制於人的境地,買受人往往在定金不退的壓力下,違心地接受開發商的不平等條款,自己的真實意思也不能體現在合同中,有失合同公平、公正的原則。好多購房人認為,購房定金與其它商品交易一樣,就像平常買東西一樣,交了定金就是這個東西給我留著,我準備要了,如果東西我不要了,定金就算我給你的賠償,以此類推到房子上,認為一旦簽訂了商品房認購書,無論什麼原因房子最終沒有買成,定金就一定不能返還了,有些人甚至自動放棄了取回定金,這其實是一種誤解。其實定金是可以退的。那麼在什麼條件下定金可以退,什麼條件下定金不能退?定金的法律規定。到目前為止,涉及到定金的法律規定有下:《合同法》、《擔保法》、《擔保法司法解釋》、《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司法解釋》。部門規章有:《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條對定金問題規定如下: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司法解釋》第六部分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當事人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訂立主合同擔保的,給付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主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規定: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於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另外,建設部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規定:“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在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向買受人收取預訂款性質費用的,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所收費用應當抵作房價款,當事人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向買受人返還所收費用”。如何退定金才能成功。通過以上的分析,我們知道退定金是有一定條件的,即因合同條款達不成一致意見可以退,另外,必須是在認購書約定的期限內來簽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須要證明這一點。購房人可以通合同條件談判時雙方修改的記錄來證明,也可以通過雙方談話的錄音來證明。有些購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屬於違約行為,但也通過增加補充協定的方式達到了退定金的目的。另外,對於內部認購等無銷售許可證或產權證的項目,因本身不具備銷售條件,因此任何情況下定金都可退,無需做大量的取證工作,直接起
2016年10月22日 00:00

從律師實戰的角度看如何退定金:對於目前在房地產買賣合同交易過程當中開發商或仲介公司要求買房人先交定金再簽訂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做法導致的眾多買房人定金不能退回的問題,引起眾多已購房者的憤怒,也引發了準備購房者的擔心與疑慮。那麼對於購房定金問題,購房人是如何理解的,遇到購房定金問題又是如何做的,對購房定金問題法律又是如何規定的,購房定金什麼情況下能退,什麼情況下不能退,如果定金能退,那麼用什麼方式退?怎麼樣將不能退的定金退回?本文作者從實踐的角度,對定金的現實問題及法律問題做出了詳細的解釋,並指導購房者如何才能成功地退定金。本文分四部分:一是定金能不能退;二是定金的法律規定;三是如何避免定金陷阱;四是如何才能成功地退定金;五是定金的訴訟管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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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八十九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規定: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假如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於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引發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依照上述法律規定,我們可以得出以下結論:假如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於定金的規定處理,即若是買受人因自身原因放棄購買的,則不履行約定義務的買受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若是由於出賣人違約不出售該房屋的,那麼接受定金的出賣人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假如雙方當事人由於對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主要條款不能商榷確定而無法簽訂合同時,任何一方都不存在違約行為,出賣人應把定金全數返還買受人。購買者在購房時一定要慎重交定金,建議把它改為“訂金”或“預約金”。假如碰到出賣人因當退還定金而不退的情況,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解決:與出賣人協商解決找村(社區)調委會出面調處解決撥打12315舉報向法院起訴

  • 定制家居,顧名思義,就是家裡所有的東西都是根據自己的喜好定制的。其實現在定制家居很流行,有一些東西我們平時沒注意而已。舉個簡單的例子,你家有內嵌的牆體,那怎麼辦呢?不用很浪費對不對,這時候你就可以找木工,定制下這個內嵌的牆體可以做什麼,比如你想當鞋櫃,那木工根據內嵌的牆體尺寸,幫你定制一個鞋櫃,這樣既不浪費,又好看。還有一種很多人都會去定制衣櫃,木工師傅先在家裡量好尺寸,然後設計櫃子的樣子之類的,發到工廠按照圖紙製造,最後安裝。再舉個例子,現在很多人家裡裝修都是請裝修公司,然後裝修的風格都是業主跟裝修公司的設計師碰撞出來的,而最終出來的效果,就是一種定制。由於大家的生活水準越來越高,所以大家對居住環境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就導致定制家居行業的興起了。當然,定制家居有利有弊啊,比如好處是隨心所欲,自己想要的都可以實現,壞處可能就是有點傷銀子,沒錢怎麼定制呢?現在比較流行,或者大家說的定制家居,可能是電氣自動化上的定制家居比較多,比如全屋電器的遠端控制。炎熱的夏天,我在下班路上的時候,提前打開家裡的空調開關,等我回答家,就可以有舒適的溫度,豈不美哉?我相信這才定制家居的終極奧義吧。簡單的傢俱定制,已經不能滿足我們人類的要求啦!如果以後還出現根據人聲識別的家用電器,那就太強大啦!

  • 您好,不知道收據上備註的是“定金”還是“訂金”如果是“定金”則是不能退的,因為這是具有法律的效益,如果合同雙方的某一方違法了當初的協議則是不退的;但是“訂金”則是可以追回的,希望您看好收據上的明細。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到您

  • 假的,1、先區分清是“訂金”還是“定金”,這兩者只有一字之差但差別可大了,如果協議或收據上寫的是“訂金”則相當於預付款,如果你不能買房了則可以要回訂金的,如果是“定金”,那性質就變了,合同法明確規定,如果你交了定金而不買房了定金不退的,開發商有這樣的權利的,這是法定的; 2、國家沒有統一規定交定金後多久交首付,這就要按雙方約定了,如果你不能在約定的時間內交首付,可以視同你放棄購房,你的定金就要不回來了; 3、誰都不願意看到自己的房子成為爛尾樓,如果真是遇到了那只能認倒楣了。 4、什麼時候辦理按揭國家是有規定的,國家規定多層建築封頂、高層主體完工就可以辦理按揭。

  • 從律師實戰的角度看如何退定金: 對於目前在房地產買賣合同交易過程當中開發商或仲介公司要求買房人先交定金再簽訂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做法導致的眾多買房人定金不能退回的問題,引起眾多已購房者的憤怒,也引發了準備購房者的擔心與疑慮。那麼對於購房定金問題,購房人是如何理解的,遇到購房定金問題又是如何做的,對購房定金問題法律又是如何規定的,購房定金什麼情況下能退,什麼情況下不能退,如果定金能退,對定金的現實問題及法律問題做出了詳細的解釋,並指導購房者如何才能成功地退定金。本文分四部分:一是定金能不能退;二是定金的法律規定;三是如何避免定金陷阱;四是如何才能成功地退定金;五是定金的訴訟管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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