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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傢俱】  【歸檔】16年10月11日

未婚夫父親的房子作為婚房我有沒有所有權?離婚房屋貸款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嗎?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一,離婚房屋貸款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二,如果不能協商一致,起訴後法院也不會判決。因為貸款涉及夫妻之外的協力廠商。注意既然有貸款,房子也就沒有完全的產權。可以在取得產權後,另行起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一條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016年10月11日 00:00

你好,首先,房產證的名字隨便寫幾個都可以,自己資金怎麼分配都可以,但是所有產權人只要是在產證上的,對於房子的權利都是等同的,是共同擁有人。其次,貸款的話,現在銀行會看你產證上的人,有沒有關係,如果無親屬關係的兩個人,還是同性別的話(排除了未婚夫妻),銀行可以以投資買房的藉口拒絕貸款的。所以你在這裡的問題就變成了如何貸款成功的問題實在沒辦法可以完全以一個人的名義簽合同與貸款,另外再去做一份公證協定。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2016年10月11日 00:00

使用權是他物權,指你有使用的權利,例如,承租權都是使用權,產權是所有權,只有辦理了產權房子才是你的。如果房東沒有所有權,那麼他無權買賣。至於出租,要看她的使用權是哪一種,他的使用權裡面有沒有出租的權利,建議你先搞清楚他是那一種使用權。

2016年10月11日 00:00

所謂繼承說的是對被繼承人獲得所有權的財產的繼承因公產房被繼承人僅有承租權,沒有所有權,所以是不能繼承的但是由於你婚後一直和父親生活一起,你可以在征得公產房所有權人同意的基礎上變更承租人

 相關用戶問答
  • 那麼,讓我們來理一理,房子是父母的夫妻共有財產,其中有一半是母親的,母親去世後,該部分由父親和兒子一起繼承,即父親獲得房屋的四分之三,兒子四分之一,再婚後,父親去世,他所有的四分之三的房子,由兒子和後母平均繼承,即後母獲得八分之三,兒子總共獲得八分之五,實際的還要看實際情況。

  • 購買本地房子需要開單身證明,購買外地房子需要有結婚證,單純以未成年子女的名義買房,是不能向銀行申請貸款的。只有孩子的父母(或一方)與孩子共同作為買房人,由父母(或一方)向銀行申請貸款和作出抵押承諾,並辦理為孩子代為還款並承擔連帶還款責任的公證,方可以申請到銀行貸款。您可以當孩子上了戶口以後再買房寫兒子或者女兒的名字。18歲才能貸款買房。

  • 要看你說的房產的屬性,就是說這房子是你男人父親和那位繼母的婚前個人財產還是和繼母結婚以後取得的房產!如果是這位父親在再婚之前就擁有這房子,那麼這房子屬於這父親的婚前個人財產。權益是歸他個人的,和繼母無關!他可以私自處置!這樣他就可以不用進過任何人同意。去公證處和這位元兒子辦理遺囑指定繼承協議!完後做個公證!這份公證書就相當於法律文書。如果這房子是這位父親和繼母婚後取得房產,那麼~他也可以寫下遺囑,指定兒子來繼承,不過繼承的不是全部房產,而是這位元父親名下的權益份額(原則是一半房產)。需要這父親自己去辦理就可以。帶著自己的身份證件戶口本結婚證以及房產證,到公證處。

  • 首先關於你陳述的事實部分,有一個焦點,就是你父親立的遺囑是書面的嗎?如果是書面的,是否符合遺囑的法定要求,否則很可能認定為無效。如果是口頭遺囑,如果你弟弟不承認的話就很難了,因為處置的是不動產。關於你的提問。 1、房產繼承與戶口在不在一起沒有關係。主要是看你是不是合法的繼承人。 2、你弟弟名下有沒有房子不影響房子的繼承,如果你父親立有書面遺囑,你弟弟也沒有異議的話,你可以直接辦理房產過戶,但考慮到你和你弟弟的親屬關係,你最好還要與你弟弟進行協商一下,他今後住在哪裡的問題。 3、如果你弟弟沒有異議,你可以直接拿遺囑去辦理房產過戶。如果房產部門認為不嚴謹的話,你和你弟弟到公證處公證一下,他放棄繼承並承認遺囑有效。如果你弟弟有異議的話,那就準備找律師打官司吧。希望對你有幫助。

  • 小戶型廚房客廳一體式該如何裝修你可以先去網上找些裝修圖不參考看看要裝修成什麼樣的風格先啊、要圖紙的推薦你去魯文設計圖庫裡面找、我看到那有很多種風格的裝修圖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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