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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維權投訴】  【歸檔】16年05月30日

收房的時候發現次臥多了一個窗戶,交房時與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的戶型圖不符,可以要求退房及索賠麼?

問題描述 我2011年5月買的房子,當時出賣人提供的戶型圖及簽署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的戶型圖中,次臥只有一個窗戶,而2012年11月我收房的時候發現次臥多了一個窗戶,與合同中戶型不符,我可以要求退房並索取賠償麼?如果可以賠償應按照什麼標準賠償?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首先,需要確定對於上述問題,合同中是否有驗收標準,對於外裝部分,是否確定品牌及材質。 如經過核實,確屬達不到驗收標準,開發商在限期內又無法進行維修和更換。那麼開發商的行為有可能違反了合同的約定,您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賠償責任,限期改正或者退房。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商品房品質問題通常可分為三種情形,與之相對應,商品房品質問題的索賠問題也是不同的:(一)房屋主體結構品質不合格的,購房人有權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賠償損失。 (二)在保修範圍內的一般品質問題,購房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承擔修復責任。(三)因房屋品質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購房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因此您是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維修責任的,當您在收房時發現房屋品質問題以後應該在交房通知單上寫明房屋的問題並限期要求開發商整改,你可以起訴開發商違約。
2016年05月30日 00:00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定:“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為要約邀請,但是出賣人就商品房開發規劃範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確定,並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以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應當視為要約。該說明和允諾即使未載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亦應當視為合同內容,當事人違反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根據您的描述,開發商的宣傳資料中明確標明了房屋的戶型結構,而且您是因為看到這個宣傳資料才決定購買房屋的,因此該宣傳資料的內容應視為您與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預售合同的內容,您拿到合同時,其中多了一份戶型圖,對宣傳資料中的戶型作了變更,這應視為是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合同變更應當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開發商未與經您同意就擅自更改合同的主要內容,依照法律規定,這種行為是無效的,您可以要求開發商按照宣傳資料上的戶型向您交付房屋,如果開發商明確表示不能履行,則您可以依照合同法第94條的規定解除合同,即要求退房。 由於這是因為開發商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合同解除,因此您可以要求開發商退還您的全部預付款及同期銀行貸款利息。

2016年05月30日 00:00

大家都知道我們現在買大多數都是期房,都是沒有那麼快把房子交到我們手上的,所以就出現了很多延期交房現象,那麼延期交房的業主得到的實際賠償比因延期交房而造成的損失要低很多,但也有的業主會要求退房。那麼開發商延期交房退房都要辦理什麼手續? 一:什麼情況下才可以退房 1、開發商逾期交房構成根本違約(三個月以上); 2、開發商擅自變更設計; 3、房屋實測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不符; 4、房屋主體結構品質不合格; 5、約定期限內購房人未能拿到產權證; 6、房子產權不清楚等情況。 二:商品房退房手續辦理流程 辦理退房手續時應該注意兩個重要問題:一是購房者要解除什麼合同;二是解除這些合同的先後順序。 當購房者和開發商在退房問題上達成一致意見的時候,需要解除的合同有兩個:一是購房者與開發商的買賣合同,二是購房者與銀行的借款合同。 辦理退房手續,首先購房者要向開發商發出退房通知,可以通過掛號信、傳真、電話等形式;其次,是在十五日內,開發商應該退還購房者支付的全部房款,並且負責辦理買房人與貸款銀行解除或者終止合同的全部手續,在所述手續或者檔尚未簽訂前,開發商應當代替買房人向貸款銀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與利息。 最後,開發商將全部房款退給購房者,並辦理相關還款手續。 你要申請退房時要按這些步驟來做的,這邊提醒你一點就是在辦理退房手續過程中,一定要盡可能將損失降到最低,退房時保險手續千萬不能忘,還有就是退房最好是在房產證下來之前進行,這樣會容易一些。

 相關用戶問答
  • 商品房認購書是商品房買賣雙方在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或商品房現房買賣合同之前所簽訂的文書,是對雙方交易房屋相關事情的初步確認。

  • 商品房買賣合同說明1、本合同文本為示範文本,也可作為簽約使用文本。簽約之前,買受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對合同條款及專業用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當地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諮詢。2、本合同所稱商品房是指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建設並出售的房屋。3、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願原則,本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後都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雙方當事人可以對文本條款的內容進行修改、增補或刪減。合同簽訂生效後,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以手寫項為優先。5、對合同文本【】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應當協商確定。【】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於實際情況未發生或買賣雙方不作約定時,應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6、在簽訂合同前,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出示應當由出賣人提供的有關證書、證明文件。7、本合同條款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編號:)合同雙方當事人:

  • 商品房預售合同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區別: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指的購房者所購買的房子是現房;開發商取得的是《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商品房預售合同是指的購房者所購買的房子是期房(還沒有完全建好,沒有通過竣工驗收的房子)開發商取得的是《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也有開發商在沒有取得預售證的情況下,為了忽悠購房者的,才會混為一談。期望能夠幫助到您,還望採納。

  • (一)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含3%)以內,購房者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據實結算支付房款,購房者不得以此為由解除合同;(二)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則購房者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開發商返還已付的房款及利息。如果購房者願意繼續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款由購房者按照約定的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所有權歸購房者,並且對超出部分可不支付房款。房屋實際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的,購房者可要求開發商返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款及利息,並雙倍返還超出3%部分的房款。需要注意的是,在確認交付的商品房面積時,測繪成果表是確定商品房產權登記面積的依據,在實務中也常常以測繪成果表作為計算商品房面積的依據。

  • 具體還是要問開放商,建築面積和套內面積都會有個誤差,關鍵是看公攤到底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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