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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位置:首頁 » 家居生活 » 遇到無賴業主,不騰房,怎麼辦?我應該怎麼面對呢?
問題 【其他】  【歸檔】16年10月09日

遇到無賴業主,不騰房,怎麼辦?我應該怎麼面對呢?

問題描述 我買的二手房,房子裡一直有租戶,合同定於7月22日業主要將房屋騰空和我們交割,但是由於業主欠租戶錢,租戶一直不搬家。我們一直和在和業主溝通,業主一直拖著,不給租戶錢,也不催租戶。後租戶人較好,終於在前天搬走了。現在屋裡還剩業主的傢俱,業主又拖著不搬走。約定房屋交割期已過了半個月了。1、因為我要趕時間裝修,沒時間等打完官司,再讓法院強制執行撤走傢俱,所以我不打官司2、我想下催告通知,請問裡面可否寫:請於日前將房屋騰空,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屋內陳設?3、催告通知書裡能否寫:請於日前將房屋騰空,否則我有權將屋內陳設扣押當作違約金?現在情況是協商不成,業主無賴,拖延。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這種事情經常都會碰到,有些社區的物業服務態度實在差,遇到這樣的情況們業主能怎麼辦呢如果房子是處於保修期內的話,由開發商負責維修。保修期通常規定的是房屋建成後2年,如果超過保修期的話,歸物業公司負責。如果相關單位不承擔責任的話,有權利以違約的名義起訴他們。一般來講,家中發現漏水會先找物業,物業應該出面找樓上業主溝通,三方一起在樓下查看漏水點(廚房和衛生間漏水的多一些)。確認後,會請樓上業主整改。如果樓上業主不整改,那物業會和他溝通。按照道理來講,漏水都是防水問題,唯一的解決辦法就是重做防水。如果樓上不整改,只能再溝通。如果確實惡劣,那只能請樓下業主用正當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物業只能在中間起協調作用。物業畢竟不是執法部門,事情的主體還是雙方業主。其實物業說維護公共部份也是沒錯的。不過可能在這個事情中物業的協調義和作用似乎不大。
2016年10月09日 00:00

還能怎麼辦,爛著唄,運氣好的有人會買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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