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搜索 分類
您的位置:首頁 » 裝修知識 » 國有土地使用證丟失如何補辦?要去哪裡辦理呢?
問題 【產權產證】  【歸檔】16年02月27日

國有土地使用證丟失如何補辦?要去哪裡辦理呢?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國有土地使用證丟失如何補辦: (一)出具書面申請和土地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為個人的應提供身份證影本(驗原件); (三)申請人為單位的法人身份證明、土地登記委託書、法人身份證影本,受託人身份證影本(驗原件)、企業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影本。(上述材料中的影本須加蓋申報單位的公章證明原件與影本一致”。 國有土地使用證辦理: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五條,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確認使用權。其中,中央國家機關使用的國有土地的登記發證,由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具體登記發證辦法由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等有關部門制定。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一條,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
2016年02月27日 00:00

國有土地證的房子可以自由買賣,集體土地使用證的不行。

 相關用戶問答
  • 您好,我把我知道的給您說下。一.備件申請 1.你到當地房地產管理局以書面申報權證遺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結構,面積,所有權來源情況及現狀和產權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況 2.帶上戶口名簿,你的身份證 3.填寫遺失房地產證的具結書 4.帶上上述資料到”遺失契證台”辦理 二.備案查檔 1.繳納查檔冊費後,由房地局發出臨時收據 2.對申請遺失事項進行內部查檔校核. 三.登報聲明 房產管理局對申請遺失事項校核後,會出具證明給你到報社辦理”遺失權證聲明”的登記手續.待”遺失聲明見報後,你就持報和臨時收據到房管局交給原件經辦人一個月內沒有異議者,你就向測繪所申請勘丈 四.勘丈入冊 1.由測繪所勘丈,繪圖 2.檔案管理部門負責案件入冊. 五.登記審查核准由房管局負責初審,複審,審批 六.繕證發證若經審批同意補發權證者,經繕證、校對後,向你發領證通知,你就憑“登記收件收據”領證。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你。

  • 你好 按正常手續,新建房要先行辦理土地相關手續後再辦理房產手續。辦理土地相關手續需當地規劃部門同意,符合當地規劃,補辦相關規劃手續後補辦用地手續(因未辦理土地手續而建房屋,需先行處罰後補辦(出讓或劃撥視當地國土部門處理情況而定)。處罰與否,視當地國土部門處理情況而定)。取得合法的土地手續後(即,最終為土地使用權證書),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產權證。需城建規劃手續(含用地規劃許可證,動工許可證,竣工許可證)和用地手續(即土地使用證書)。

  • 1.他項權證指在他項權利登記後,由房管部門核發、由抵押權人持有的權利證書。 所謂他項權證,是一個土地產權相關的術語,和我們講的認股權證是兩回事。 2.房產的他項權是指除產權人及共有權人以外的其他團體或者個人對該房產涉及的權利,通常是指抵押權利,他項權證由他項權人持有。一般房產購買時,選擇按揭貸款時,在房屋所有權證書中,會有他項權利內容記載,載明他項權利人、權利種類(如典權、抵押權等)、權利範圍(他項權利的房屋範圍)、權利價值(他項權利的契載價格)、權利存續期間(契載期限)、註銷日期(他項權利消失的日期),並且在他項權證書也注明這些內容。根據擔保法,房產設有抵押,即他項權證未註銷,該房產處置權受到限制,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進行合法交易,不能辦理產權過戶等相關手續。 3.《土地他項權證》是土地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抵押權人或者典權人等他項權利人的法定憑證。土地他項權證書由他項權利人收執。他項權利人依法憑證行使他項權利,受國家法律保護。

  • 需要的手續有:房產證,購房合同,付款發票,舊的土地使用證,到土地管理局,辦理土地使用證變更,領取新土地使用證。 投入使用的房地產買賣雙方,應當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範文本,也可使用自製合同。帶上房產證,購房合同,付款發票,即舊的土地使用證到土地管理局,辦理土地使用證變更,領取新土地使用證。

  • 土地使用證是非常重要的物權,不按合同辦出土地使用證就是開發商違約和對業主“權力”的侵犯。國有土地使用證不僅是住宅不動產的物權的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組成部分。 (一)可以有效保護不動產產權的完整性。 缺少《土地使用證》,不動產的“物權”不完整。因為《房地產管理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這說明房地產的“物權”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方面。業主買的房地產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而現在開發商只把房屋所有權給了業主,而土地使用權沒有交給業主。 (二)可以保證房產轉讓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效力。 缺少《土地使用證》,房地產的轉讓中涉及土地使用權的部分不發生法律效力。《物權法》第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業主不擁有法律意義上的“土地使用權”。 (三)可以有效體現房地產的實際價值。 缺少《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地產價值嚴重縮水。按照《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這一條規定使原本只有70年壽命的住宅,得到“自動”延長。使“住宅”的傳世私有財產性質,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下來。但是如果買的房子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就沒有土地使用權,更不能“傳世”,這樣的房子還有多少價值呢。 土地使用者應按照以程式辦理: (一)土地登記申請。申請人持上述材料到土地登記機關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 (二)地籍調查。包括權屬調查和地籍測量兩部分。權屬調查包括核實土地權屬來源,認定土地權屬界線、設立權屬界讓等內容。地籍測量分兩步完成。第一步地籍平面控制測量;第二步地籍勘丈。 (三)權屬審核。內容有:土地登記申請人的資格審核;宗地自然狀況審核;土地權屬來源,權屬性質和土地使用期限的審核。 (四)註冊登記。由土地登記機關按照人民政府對土地登記的批准意見,對批准土地登記的土地所有權、使用權或他項權利進行登記、裝簿、造冊、繕證。 (五)頒發證書。由土地管理部門向領證人分送領證通知。 以上就是關於“土地使用證有什麼作用”、“土地使用證怎麼辦理”相關問題的介紹。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體,只有進行發證登記並且兩者權利主體一致,房屋產權人的合法權益才能得到有效保護。然而現實生活中,土地使用證引發的糾紛一般都難以處理,而關於辦理土地使用證是個相對複雜的問題。

地圖 隱私 臉書 聯繫
搜索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