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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合同協議】  【歸檔】16年12月19日

新房裝修補充協議範本哪位元朋友能提供下?哪位聽說過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房屋裝修補充合同範本甲方: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現就房屋裝修達成以下補充協議:一、乙方不得將甲方的裝修項目進行轉包或者以變相的形式轉包。二、乙方應按甲方簽字的預算單所列材料品名、數量配送材料,所有進場材料需經甲方或其委託人驗收、確認無誤後,才用於裝修施工。若存在備料不足的情況,乙方應及時補充配送,專案經理、施工人員不得自行在其他地方外購代替使用。三、及時清除殘渣,避免堵塞下水管系或影響其他施工及品質。四、對正在施工的專案,若甲方認為設計不如意,或施工工藝及品質不合格,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施工人員)停止施工,並協商乙方專案負責人優化專案,或直接要求施工人員現場改變施工方法,按新要求施工。因改變設計增加的施工費用由甲方適當支付。五、牆上開槽走線的開槽工程須按劃線整齊切口,新做牆應預留線槽,不應採取先做牆後重開槽的方法。六、應用細碎渣石回填衛生間,保護好所填埋冷熱水管。七、所有水管均採用熱水管,安裝後試壓在規定壓力(10kg)下持續24小時,檢查水管密封性。八、法律責任若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一項將裝修專案轉包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且乙方支付甲方違約金,違約金為合同標的總額的20%.對於乙方違反本補充協議其他約定項,對其中的每一項甲方有權扣減合同總額的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簽名:乙方簽名(簽章):**年**月**日**年**月**日
2016年12月19日 00:00

你好,如下:購房者和開發商的資訊是不對等的,因為購房合同一般都是格式合同,合同範本中需要包括的內容只是法律規定的大概範圍,具體每一項內容都需要購房者仔細斟酌。對於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以及約定不符合購房者利益的問題,可以與開發商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下面就一些具體內容做一些總結:(一)違約責任要具體:1、應對取得產權證的具體日期做出明確規定。注明如果在規定日期未能取得房產證應視為“房產證無法取得的開發商一方的單方面違約行為”。對於此項“開發商的單方面違約行為”業主有權選擇退房。開發商必須在15個工做日內(業主可自行商議)退還所有業主已交納房款。2、房屋品質要做具體標準的約定。買受人有權聘請有資質的機構入戶對所購商品房的實際面積進行測量,如果測量結果與開發商的測量結果有差異,有權提請法院或有關機構進行最終裁決。在交房時所交房屋達不到補充協定約定標準的情況下,業主有權拒絕收房並由開發商對業主進行賠償。如在規定的時間內仍然達不到約定的交房標準,購房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開發商應支付違約金和其它因無法收房入住發生的損失。(二)廣告、贈送要明確:廣告描述和開發商所贈送的面積要寫進補充協議。要將影響價格的廣告描述和所看樣板間中具體的品牌寫進補充協議。還要把開發商贈送的面積包括具體位置、使用年限、裝修標準在補充協議中詳細闡述並注明使用權。以上是簽署“補充協議”中的一些經驗,有一些具體情況還需購房者根據自己的特點做出具體的分析。除了購房者自己要求簽訂補充協定,開發商也會拿出一些補充協定讓購房者簽訂,這時候一定要警惕,那麼針對開發商提出的購房補充協議的注意事項有哪些購房補充協議的注意事項(一)辨別文字遊戲,以免開發商推脫責任。例如,合同約定了違約金比例但補充協議裡開發商有約定不超過某個比例,這樣違約過了一定時間實際就不用支付違約金了。(二)警惕開發商利用補充協議轉嫁風險。例如合同裡對延期交付作了規定,但補充協議裡開發商約定遇到異常困難不能按時交付不屬於違約,這種異常困難是什麼,容易扯皮。(三)注意優先效力,避免糾紛。仔細看補充協議的效力,防止開發商約定合同效力優先,那麼有利於購房者的補充協議就形同虛設了。

2016年12月19日 00:00

你好,補充協議是買賣雙方在使用《商品房買賣合同》範本簽約時,對雙方各自關心的條款內容進行修改或增加,以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條款或協定,當補充協定內容與主合同條款不一致,以補充協定內容為准。現在市場交易中二手房合同補充條款多為雙方協商的自擬格式,商品房出售合同的補充條款多為開發商擬訂的格式條款,但條款是可以調整的。那我們就來看看,商品房買賣合同中,購房者容易忽略的幾個問題,我們在簽訂商品房合同補充協定中應該注意的。1、套內建築面積和公攤面積的合理誤差範圍,目的是防止交房時在合同約定範圍內套內建築面積縮水、公攤面積增大。2、公積金和商業貸款因銀行和開發商的原因辦不下來的處理問題,目的是防止開發商應退房而扣除購房者的定金或追究違約金。3、房屋交付時開發商要提供房屋面積實測資料,約定如果開發商提供不了,購房者可以退房或者拒收,而開發商要按日支付違約金,目的是防止購房者辦理入住後因裝修等問題而被動。4、物業的約定,目的是防止入住後開發商或物業公司提高收費標準,而購房者又無當初開發商承諾的依據的情況。5、精裝修房屋的具體裝修標準,不能被開發商以“進口”、“高級”、“優質”等不明確的說明誤導,要詳細約定與房屋有關的內外裝修、設施的種類、型號、顏色、位置、方向、可參考的價格等因素,目的是防止對裝修提出異議而無依據的情況。6、開發商給購房者辦理產權證的具體時間,合同裡約定的只是開發商提交材料的時間,目的是防止開發商無限期的給購房者辦理產權證,影響購房者行使所有權。7、房屋的屋面、外牆面使用權歸業主所有,開發商使用要經過業委會同意,目的是防止開發商因商業目的使用而影響購房者的正常生活。8、在合同和補充協議裡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可以用開發商發佈的廣告、宣傳材料作為相關內容的依據。現在我們對上面的特別重要的問題進行簡短的分析:關於不能如期取得貸款的約定按揭貸款是許多購房人都採用的付款方式,但是現在的貸款額度很緊張,很容易出現由於貸款沒有待下來而產生的違約行為。購房人在簽訂《合同》或《補充協定》時對此條要予以充分注意。在付款方式的附件中,開發商往往寫明,如買受人不能獲得銀行的按揭貸款,買受人應於接到通知的幾日內付清餘額。購房人往往粗心,沒有注意該條款或者因為覺得不能獲得的貸款的風險不大,對該條款沒有重視。目前的狀況,很多爭議越發頻繁,一旦購房人無法獲得銀行貸款,按照本條約定,購房人必須在幾日內交清全部房款,否則,購房人就需承擔不能按期付款的違約責任。應約定在這種情況下購房者可以選擇退房,開發商退還首付款和定金,以此來維護自己的權益。關於產權證取得期限的約定房地產市場交易中,是會出現購房人在完全支付房款後的幾年內,都拿不到產權證,至使產權處在一種不確定的狀態之中,原因是是可以能是開發商資金比較緊張,將專案抵押給了銀行。售樓之後,開發商必須先將銀行的錢還清,銀行才能解除抵押,購房合同才能去備案。因此,嚴格審查開發商提供的“五證”,尤其是“土地使用證”的正本記事欄中,有無土地被抵押的標注,取得所售房產及相應土地面積未設定抵押的承諾,約定產權證取得的最後期限十分必要,並同時約定,如到期購房人仍然得不到產權證,購房人有權退房及退房處理辦法的約定。關於物業的約定商品房買賣中,開發商指定的前期物業與業主委員會選聘的物業之間產生的糾紛很多,因此,購房人為保證其入住後權益的維護,也可在《補充協議》中約定物業的有關情況:如物業費、停車費等費用的具體數額,社區規劃、面積問題、水、電、煤氣(天然氣)開通時間等。最後我們還需要特別注意關於違約責任與解除合同的約定雙方約定:如開發商交付房屋時,所交付的房屋達不到《合同》或《補充協議》的約定,購房人有權拒收房屋。並約定開發商因其違約行為所應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比例。同時,也可約定開發商限期更正或修復,如在規定的時間內達不到約定的標準,購房人可以單方解除《合同》。並同時約定《合同》解除後的處理辦法,包括開發商應支付給購房人的違約金和損失賠償額計算的方法。《商品房買賣合同》與《補充協議》誰服從誰“補充協議”有優先權購房合同和補充協定是約束房屋買賣雙方交易行為的重要法律檔,補充協定與標準契約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當格式合同的條款與補充協議條款相抵觸時,在民事行為的處理原則方面,補充協定條款約定的內容有優先權。目前有不少消費者在購房過程中只重視購房合同,而對補充協定的重要性認識不足,結果吃虧上當。購房者在補充條款中可增加出現品質問題後的處理常式、購房者的權利、開發商的違約責任、爭議處理依據等內容。購房者:千萬不要與開發商簽訂任何放棄延遲辦證賠償協定,不要讓繳費簽署檔的日期與實際簽署日期不符,如果與開發商簽訂補充協定,可委託律師代理,以免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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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商品房購銷合同補充協議範本甲方(賣方):乙方(買方):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買賣訂立如下補充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一、買賣的標的及價款:甲方向乙方出售位於商業用房,建築面積㎡,每平方米元,共計(人民幣)元整。(比價格包含辦理房產手續時,乙方應承擔的各項稅、費和公共維修基金)二、雙方責任與權利1、甲方須具備該房屋所有相關法律認可檔。2甲方負責辦理本合同項下的產權過戶,由此所產生相關稅費、公共維修基金全部由甲方承擔。3、甲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後日內辦理完畢過戶手續,將合法齊全的房產證交于乙方。4、乙方提供過戶所用的各種身份證明及法律認可檔。三、違約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按上述條款執行既視為違約,違約方須向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遇雙方發生糾紛,先行通過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時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四、其他事宜本補充協議與原購房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補充協議與原購房合同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補充協議為准。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甲方:乙方:簽約時間:希望可以幫助你

  • 建設工程監理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發包方)與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方),就本項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1.“工程項目”是指發包方委託監理方實施建設監理的工程建設專案。2.“發包方”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的、委託監理業務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3.“監理方”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4.“監理機構”是監理方派駐本工程項目現場直接承擔監理業務實施的組織,由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以及其他人員組成。5.“建設工程監理”是監理工程師根據本合同約定履行其職責,包括正常的監理工作和額外的監理工作。6.“總監理工程師”是由監理方提名並經發包方同意後,委派到監理方履行本合同的現場負責人。7.“承包方”是指與發包方簽訂工程建設合同的施工人。8.“天”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之前的時間段。9.“月”是根據西曆從一個月份中的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段。10.“本合同”指經雙方簽署並生效的本監理合同。11.“工程建設合同”是指發包方與承包方所簽署並生效的有關本工程項目建設的合同。12.“進駐”是指監理方和監理方人員進入工地,開始實施或準備實施監理業務的行為。13.“現場”是指建設項目實施的場所。14.“地方法規和規章”是指省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常務委員會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規和規章。第二條本合同適用的語言文字為漢語文字第三條適用法律、法規、規章和監理依據適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規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和規章監理工作的依據是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經有關部門批准的工程項目建設檔以及工程建設合同檔和本合同檔第四條發包方委託監理方按本建設監理合同要求進行專案的建設監理一、工程概況: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工程規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工程總投資:_____________,靜態:_____________,動態:____________5.工程總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監理範圍:按照合同條款中約定的範圍承擔監理業務。三、監理內容:按照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內容承擔監理業務。四、工程建設監理的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五、建設監理報酬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由發包方按本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方結算支付。第五條建設監理合同的組成檔及解釋順序一、監理委託函或中標函二、監理合同書三、監理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檔四、合同條款五、監理招標書(或委託書)六、監理投標書(或監理大綱)上列合同檔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書簽署前雙方簽署的所有的協定、會談記錄以及有關相互承諾的一切檔。第六條通知與聯繫發包方應當授權一名熟悉本工程情況、能迅速做出決定的常駐代表負責與監理方聯繫並通知監理方。更換常駐代表,需提前通知監理方。在合同實施過程中,雙方的一切聯繫均以書面形式為准。特殊情況下可先口頭或電話通知並即補書面通知。第七條本合同書的開始、完成與變更1.按本合同書規定的全部有效的簽字蓋章完成後,本合同書立即生效。2.監理方應按本合同書特殊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開始其服務。3.監理方應按本合同書特殊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完成服務。4.如果情況變化,致使合同書需變更時,必須經雙方書面同意才能成立。為此,一方提出的建議需經送交另一方作應有的考慮。5.如果如本合同書需延長(不可抗力等),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或在特殊條款中事先加以說明。6.合同簽約後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等變化時,合同雙方經協商後可做調整,並在特殊條款中具體說明。第八條監理方的義務和責任1.監理方應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向發包方提交監理規劃、監理方以及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和主要監理方人員的名單、簡歷。2.監理方應按照合同條款約定的監理範圍和內容,在約定的時間內,按監理規劃派出專業配套、符合資格條件的監理方人員進駐施工現場,組建監理方,編制監理細則,並正常有序地開展監理工作,完成本合同所約定的監理任務,並承擔相應的監理責任。3.在監理期限內,監理方可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和監理業務量的大小,對監理方和人員進行合理的調整。更換總監理工程師須經發包方同意,同時應保持其他主要監理方人員的相對穩定,如有調整應報發包方備案。4.監理方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建立監理崗位責任制和工程品質終身負責制。5.在監理期間,監理方人員必須遵守監理工作的職業道德和行為規範,運用合理的技能提供優質服務;應堅持“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原則,勤奮、高效、獨立自主地開展監理服務,維護發包方的利益和承包方的合法權益。監理方人員不得受雇于承包方或接受其利益。6.現場監理方人員應按照施工作業程式及時到位,對工程建設進行動態跟蹤監理,工程的關鍵部位、關鍵工序應進行旁站監理。7.監理方人員必須採取有效的手段,作好工程實施階段各種資訊的收集、整理和歸檔,並保證現場記錄、試驗、檢驗以及品質檢查等資料的完整性和準確性。8.監理方應認真作好《監理日記》,保持其及時性、完整性和連續性;應向發包方提交監理工作月度報告及監理業務範圍內的專題報告。9.監理方所使用的發包方提供的設備、設施,除有特殊規定外,產權屬於發包方。在本合同終止後,應按照合同條款的規定移交給發包方。10.在本合同期限內或合同終止後,未征得發包方同意,監理方和所有監理方人員不得洩露與本合同業務有關的技術、商務等資料;並應妥善作好發包方所提供的工程建設檔資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11.如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超過本監理合同約定的期限,監理方應就延長監理期限與發包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定。12.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如因監理方和監理方人員違約或自身的過失造成工程品質問題或發包方的直接經濟損失,監理方應按本合同條款的規定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13.監理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監理方不承擔責任。14.監理方對承包方因違反有關工程建設合同規定而造成的品質事故和完工(交圖、交貨、交工)時限的延期不承擔責任。第九條發包方的義務和責任1.發包方應負責作好工程建設外部環境的協調工作,為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環境和外部條件。2.發包方應按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數量、方式,向監理方提供開展監理業務所需要的有關工程建設的檔資料。3.發包方應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方書面提交並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決定,並及時送達監理方。超過約定的時間,監理方未收到發包方的書面決定,監理方可認為發包方對其提出的事宜已無不同意見,無須再作確認。4.發包方應將總監理工程師和主要管理人員名單以及賦予監理方的許可權等內容,在工程開工前書面通知工程建設的承包方。5.發包方應向監理方提供開展監理業務所必須的工作、生活條件,提供上述條件應在合同條款中明確。發包方不能提供生活、工作條件的應給予補償。補償的費用應在合同條款中明確。6.如雙方約定,發包方免費向監理方提供工作人員,應在合同條款中明確。所有這類人員均應被視為監理方的成員並接受監理方的統一安排和使用。7.發包方應當維護監理方工作的獨立性,不干涉監理方監理業務的開展。8.如因非監理原因使工程建設的進度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監理合同約定的服務期限,發包方應接受監理方相應增加監理報酬的要求,並就服務期的延長和增加的監理報酬儘快簽訂補充協定。9.發包方應當履行監理合同約定的責任、義務,如有違約,應賠償因違約給監理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第十條監理方的權利1.選擇工程施工、設備和材料供應等單位的建議權。2.對承包方選擇的分包專案和分包單位的確認權和否認權。3.協助發包方簽訂工程建設合同。4.工程建設實施設計檔的審核確認權。只有經監理方審核確認並加蓋公章的工程師圖紙和設計檔,才能成為有效的施工依據。5.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措施、施工計畫和施工技術方案的審批權。6.按照合同條款規定的金額範圍內,設計變更現場的處置權。7.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對工程實施中的重大技術問題自主向設計單位提出建議意見,並向發包方提出書面報告。8.組織協調工程建設有關各方關係的

  • 07年的時候購買了一套曹安商城的商鋪,當時的宣傳是說每年8%的回報,前2年的收益直接在房款中扣除,3年後可以自營或委託給曹安管理公司,2010年管理公司要求簽署了一份10年的委託經營協議,當時商場沒有開業一直在招商中,協議中沒有明確租金,當時簽約的人說大部分的人已經簽了,租金要看招商的情況來定,招商成功的前提是業主簽這份委託協議,當時就簽字了。但是至今商城也沒有開出來,這麼多年了沒有任何收益、商城大門也關著,我們連商鋪都不能進去。當時沒有細看10簽的協定,現在仔細看來協定,協定規定了這是一份不可撤銷的協議,規定了業主委託給管理公司10年,其他的都是要求業主承擔的義務,視乎沒有一條是可以保障業主利益的,我想問,現在我們有什麼辦法嗎?有法律可以保護我們的權益,房產證是有的,但是商鋪一直控制在曹安公司手裡,去年他們又拆除了商城內的自動扶梯、改造佔用了秘密頻道,一部分商鋪被拆除了牆壁及隔斷(協議中有可以裝修、改造、拆除打通,但當時沒有告知我們),我擔心再一直這樣下去以後房產證上的鋪子都找不到了。我有幾個疑問:1、10年的委託協議明顯不公,都是保障管理公司的權益,是否存在無效的可能;2、是否可以要求商城的實際控制人恢復商城原有設施,包括自動扶梯、改建的秘密頻道、佔用的公共面積;3、可以通過什麼途徑達到業主的訴求,我希望將商城大門打開、交付我們商鋪的鑰匙;4、到目前快8年了商城未開業,管理公司不具備招商、管理能力,要求成立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委員會聘請合格的物業公司,物業費協商解決;5、曹安商城管理公司公開帳目,賠償業主近8年的損失。可否指點迷津,到底是採取怎樣的措施能維護我們所有人的權益。還需要提供什麼資訊,請告知,謝謝。

  • 你好,一般要是簡裝的話,辦公室裝修預算大概要在500元左右每平方,稍微精裝下在600~800每方!如果在裝修設計方面也比較高的要求,價格就會高些,可以找裝修公司幫忙預算下,並出裝修預算清單。

  • 裝修合同補充協議書合同編號:甲方(全稱):乙方(全稱):本協議中的所有術語,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其定義與雙方於年月日簽訂合同編號為的《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中的定義相同。鑒於:(原因)。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依據實際情況,在原合同基礎上變更合同條款部分內容,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一、協定內容變更部分為:1、(具體變更條款)2、二、本協議生效後,即成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修改的條款之外,原合同的其餘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本協議與原合同有相互衝突時,以本協議為准。三、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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