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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民房土地】  【歸檔】16年08月08日

女兒出嫁戶口還在娘家土地徵收,不給分錢你們說到那說理去?

問題描述 女兒出嫁戶口還在娘家土地徵收,不給分錢你們說到那說裡去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1、拆遷補償是針對土地合法使用人的,土地使用證上是誰的名字就給誰補償。2、你們的拆遷手續是不是都辦完了,如果是的話就比較麻煩,因為當時你們動機不純,造成了現在的局面,現在只有拿著土地使用證從新辦理相關手續了,並且得在正規的安置房產權證照辦理下來前從新辦理,如果新房的證照也辦成了你叔叔的名,那就真不好辦了,因為該房產證很麻煩的。3、至於說土地使用證有沒有效的看你們辦理到什麼程度了,正常的手續是,你們把手裡的證照交給開發商,開發商在和你們簽訂房產安置合同,開發商拿著證照去土地局申請作廢。按照你介紹的,手續都辦完了證明證照還沒有交上去那,如果是實踐中程式不規範的話,那土地使用證還有效,起碼能證明你爸爸是合法的土地使用人。4、跟你叔叔協商不了的話,馬上找辦手續的部門,要求他們更改手續,如果他們不管的話,馬上起訴,以防夜長夢多。至於說勝訴把握嗎還是很大的。如果還有什麼細節不明白可以加我的QQ64173250我做律師之前是在拆遷部門工作的,對這行也比較瞭解,希望能幫助得了你。
2016年08月08日 00:00

1.可以不遷出原戶口。2.可以去市內上學,但是要繳納很貴的擇校費。現在小孩上學是按戶口住址分配的。(如果戶口跟著自己,就不用交了)3.戶口可以跟著自己.去你們轄區派出所登記時,別說是住在象湖,就說住在你們現在所居住的地方。 4.在九裡象湖城那買房子,以後小孩上學路挺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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