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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交易流程】  【歸檔】16年03月23日

房屋買賣合同附件怎麼寫,包括哪些內容?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很高興為您解答關於農村房屋買賣合同怎麼寫以及需要注意哪些事項等問題。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跟一般的房屋買賣合同基本要件是相同的,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內容: 1、雙方當事人情況; 2、買賣房屋的基本情況包括位置、面積等; 3、房屋的價格及付款方式; 4、房屋的交付期限; 5、雙方違約責任; 6、產權登記或變更約定; 7、雙方簽名或三方簽名 其中,需要特別注意的事項有雙方的權利義務要約定明確,雙方違約責任尤其是賣方如果反悔要承擔什麼具體責任如賠償等等,以及如果拆遷補償時拆遷款該如何分配等。
2016年03月23日 00:00

房屋買賣合同作為一種特殊的買賣合同,它是指出賣人將房屋交付並轉移所有權與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房屋買賣合同的法律特徵既有買賣合同的一般特徵,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徵。這主要表現為: (1)出賣人將所出賣的房屋所有權轉移給買受人,買受人支付相應的價款; (2)房屋買賣合同是諾成、雙務、有償合同; (3)房屋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不動產,其所有權轉移必須辦理登記手續; (4)房屋買賣合同屬於法律規定的要式法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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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建房屋買賣合同範本一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宜經過充分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一、甲方自願將年月日,在處購買的座落在市區的房屋出售給乙方。房屋所有權證號為號。土地證號。二、房屋價款:房屋總價款為人民幣壹萬捌千圓整,:元。三、房屋價款的交付方式及時間:乙方以現金方式向甲方支付購房款。乙方在年月日向甲方一次性付清購房款壹萬捌千圓整,¥:元。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房屋全部房款時為乙方出具收款憑證;乙方交付全部房屋價款同時甲方將房屋所有權證及與房屋有關證件全部交給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憑證。四、在辦理房屋產權移轉過戶登記時,甲方應積極配合協助乙方辦理,所發生的各項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五、房屋交付前,該房屋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包括水電費、有線電視費等)全部由甲方承擔;房屋交付後的費用(包括水電費、有線電視費等)由乙方自行承擔。六、甲方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房屋,產權清楚,絕無他項權利設定或其他糾紛。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七、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如發生房產被占及徵用所得的補償款一律歸乙方所有。甲方如想索要回房屋所有權。應在乙方同意的情況下返回乙方所屬期間對房屋的維護及維修費用及購房款人民幣壹萬捌千圓整,並按房款總價50%賠償。八、如果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簽字):乙方(簽字):見證人(簽字):身份證號:身份證號:身份證號:聯繫電話:聯繫電話:聯繫電話:年月日自建房屋買賣合同範本二買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賣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雙方同意買賣下列房屋:______區______路______弄______號______室,建築面積共__________平方米。經雙方設立條件如下:第一條上述房屋由乙方售給甲方,全部價款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第二條本契約簽訂之日起__________內,甲方應將上列價款付與乙方,乙方收到全部價款後,應將房屋在一個星期內騰出交給甲方。第三條本契約簽訂後,甲方應向房屋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產權歸甲方所有。第四條甲方應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管理的政策和規定,未經市有關部門及乙方同意,不得對上述房屋加層和改建。第五條房屋基地及底層獨用園地屬國家所有,僅供甲方使用。甲方應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土地管理的政策和規定。從發給產權證之日起,甲方按國家規定向有關部門繳付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第六條自本契約簽訂之日起,上述房屋的有關權利義務不論甲方住進與否均歸甲方。並按照管理和維修費用分擔原則,按月由甲方承擔管理和維修方面的有關費用。第七條本契約簽訂之日起,在兩年內屬於原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的品質問題,由乙方負責保修;屬於人為的損壞由甲方自行負責。第八條本契約一式三份,乙方一份,甲方兩份(其中一份作產權登記附件)。買房人:_________________賣房人:____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

  • 收條今收到某某某購房款xxxx(大寫數字)萬元(房子所處位置,面積),至此,該房產交易錢款已全部付清,特立此據,以此為證!收款人:xxx時間:xxxx

  • 自建房屋買賣合同範本如下: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宜經過充分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一、甲方自願將年月日,在處購買的座落在市區的房屋出售給乙方。房屋所有權證號為號。土地證號。二、房屋價款:房屋總價款為人民幣壹萬捌千圓整,¥:元。三、房屋價款的交付方式及時間:乙方以現金方式向甲方支付購房款。乙方在年月日向甲方一次性付清購房款壹萬捌千圓整,¥:元。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房屋全部房款時為乙方出具收款憑證;乙方交付全部房屋價款同時甲方將房屋所有權證及與房屋有關證件全部交給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憑證。四、在辦理房屋產權移轉過戶登記時,甲方應積極配合協助乙方辦理,所發生的各項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五、房屋交付前,該房屋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包括水電費、有線電視費等)全部由甲方承擔;房屋交付後的費用(包括水電費、有線電視費等)由乙方自行承擔。六、甲方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房屋,產權清楚,絕無他項權利設定或其他糾紛。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七、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如發生房產被占及徵用所得的補償款一律歸乙方所有。甲方如想索要回房屋所有權。應在乙方同意的情況下返回乙方所屬期間對房屋的維護及維修費用及購房款人民幣壹萬捌千圓整,並按房款總價50%賠償。八、如果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簽字):乙方(簽字):見證人(簽字):身份證號:身份證號:身份證號:聯繫電話:聯繫電話:聯繫電話:年月日

  • 購房定金合同範本第十條 若甲、乙雙方均不拒絕簽署《房屋買賣合同》,但又未能在第七條約定的期限內簽署《房屋買賣合同》,甲、乙雙方約定:對於導致延期簽署《房屋買賣合同》的違約方,按逾期天數支付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總房款的萬分之 支付違約金。如逾期超過 日仍不能履約,守約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並按本合同第九條、第十條主張權益。 購房定金合同範本第十一條 本定金合同內,甲、乙雙方未進行約定的事項,且甲、乙雙方又不能協商達成一致而導致《房屋買賣合同》不能簽署的,甲、乙雙方互不追究責任,甲方應在乙方要求返還定金的 日內將已收取的定金無息返還乙方,本定金合同終止。購房定金合同範本第十二條 為保證本合同與《房屋買賣合同》的一致性,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所約定的條款事項未在《房屋買賣合同》中體現的,該條款繼續有效;本合同所約定的條款事項與《房屋買賣合同》的約定發生衝突的,以《房屋買賣合同》中的約定為准。 購房定金合同範本第十三條 本合同必須由房屋所有權人與房屋購買人本人簽字,如雙方本人不能親自到場簽署,則必須通過法律公證形式委託被委託人出面辦理,被委託人要當面出據委託公證書及被委託人身份證原件和委託人的身份證影本。 購房定金合同範本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方式解決: □ 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購房定金合同範本第十五條 本合同共三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購房定金合同範本補充約定:(□有補充約定□無補充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房屋買賣合同標的額較大且系比較重要之合同,故法律規定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訂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40條規定:“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28規定:“商品房銷售,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上述規定是認定房屋買賣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的法律依據。根據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房屋買賣合同書面形式應包括如下類型: (一)正式房屋買賣合同 正式房屋買賣合同是房屋買賣合同書面形式的基本類型,內容一般包括房屋買賣合同的基本條款,如房屋位置、結構、建築面積、價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品質標準、產權轉移登記等條款。儘管法律法規並未規定買賣雙方必須採用統一的房屋買賣合同文本,但在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時,房屋產權登記機關往往要求使用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制訂的規範的合同文本,否則,不予辦理備案、登記。但是,並不因為不使用統一合同文本而影響書面房屋買賣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實踐中,商品房買賣時,要求必須使用建設主管部門統一製作的格式文本。但在正式合同文本簽訂之前,多由開發商提供認購書、預訂協定等預約合同文本要求買受人簽署,其中有的預約合同已經具備本約性質,相當於房屋買賣合同。二手房買賣的合同形式未作統一要求,買賣雙方一般會根據協商一致的意見共同起草一份房屋買賣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並據此履行,在產權登記機關填寫的制式合同只作為登記檔使用。 (二)具備特定條件的預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商品房買賣司法解釋)第五條規定:“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並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根據最高法院民一庭的觀點,商品房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是在開發商取得立項、規劃、報建審批手續至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之前簽訂的預約性質的合同(事實上預約合同的簽訂並不限於這個期間)。為保障交易安全,保護業主權益,促進簽約,規定具備合同實際履行條件的預約合同,應當認定為本約合同。筆者認為,司法解釋的本條規定,用意雖好,但效果一般,極易造成誤導。首先,《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多達13項,而認購書等預約合同均為開發商擬定的格式合同,同時具備該13項內容的可能性很少,買受人依據該條規定維護自身權益的機會並不多見。其次,認定合同性質的依據為合同內容,而非合同名稱。預約合同如果具備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理應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不再具有預約性質。第三,“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表明買賣合同已經實際履行。即使預約合同未完全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只要標的物明確、價款確定,完全可以依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認定雙方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如果機械適用該條司法解釋的規定,就會導致依據合同法應當認定房屋買賣合同成立,而依據該條司法解釋則不能認定合同成立。 (三)房屋買賣合同的其他書面形式。 《合同法》第11條規定:“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資料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根據《電子簽名法》第3條第3款的規定,“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權益轉讓的”的文書,不適用“電子簽名、資料電文”。無疑排除了以“資料電文”為表現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記載雙方房屋買賣意思表示的、以有形方式表現的信函等雙方往來資料,應當認定為其他書面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有些情況下,沒有書面合同,也無法認定口頭合同存在,買受人以其持有的購房款收據或發票主張房屋買賣合同成立。此時,買受人持有的購房款收據或發票,既是書面合同形式,也是合同實際履行證據,如果收據或發票載明的房屋位置具體、房屋價款明確,應當認定雙方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成立。筆者認為,認定其他書面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已有書面證據必須能夠證明三項事實:房屋買賣的意思表示、房屋具體位置和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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