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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民房土地】  【歸檔】16年07月05日

有人瞭解國有土地使用權交易的主要形式有什麼?

問題描述 失地農民瞬間逆襲變富翁是真的嗎?話說最近地價枕的能買到這麼高的價錢嗎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根據《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等等當中的相關規定,國有土地使用權交易的形式有轉讓、出租、抵押等(其中轉讓包括了交易、贈予、交換等,這當中交易又可以採取拍賣、協定等方式)。而網友問的是“哪一個”,個人認為在實踐中最主要的形式是轉讓。
2016年07月05日 00:00

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程式一、什麼是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根據《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出讓人發佈掛牌公告按公告規...

 相關用戶問答
  • 目前,土地所有制為為兩種:國家所有與集體所有。集體土地是不能流轉作為商品房用地,只有徵收為國有土地以後就可以。商品房的土地使用證,只能是國有土地使用證!首次辦理登記,應該先辦理土地使用證,然後再辦理房產證。以後房產交易,就可以先辦房產證,再辦土地使用證的過戶。

  • 題主好,土地使用權證又稱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是指經土地使用者申請(比如買房),由城市各級人民政府頒發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該證主要載明土地使用者名稱,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權面積、使用年限和四至範圍

  •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是土地交易一級市場,由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代表國家通過拍賣、招標、掛牌出讓和協定四種方式出讓土地。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已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讓的行為。是土地使用權交易二級市,採取方式多為出售、交換和贈與。

  • 一、國有土地使用證到期了該怎麼辦: 國有土地使用證的時限是從開發商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的時間開始算起。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此外,市民在購買二手房時,如果房屋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這就表明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性質及期限均未確定,因此,購買此類房屋一定要慎重。 二、國有土地使用證如何取得: 1、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五條,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確認使用權。其中,中央國家機關使用的國有土地的登記發證,由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具體登記發證辦法由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等有關部門制定。 2、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一條,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

  • 土地使用權證的內容範圍比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的內容範圍大,土地使用權證應該有土地性質項,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則不會有這項。證上土地性質內容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集體土地所有權,集體土地使用權。 總的來說,土地使用權證隨內容不一樣可以是國有土地使用權證、集體土地所有權證或集體土地使用權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只能是對國有土地使用權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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