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搜索 分類
您的位置:首頁 » 裝修知識 » 說說看民意調查中心收到農村土地經營權糾紛申請後轉給哪個單位處理
問題 【民房土地】  【歸檔】16年06月23日

說說看民意調查中心收到農村土地經營權糾紛申請後轉給哪個單位處理

問題描述 民意調查中心收到農村土地經營權糾紛申請後轉給哪個單位處理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公正、及時解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村社會穩定,制定本法。 第二條 因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當事人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的,適用本法。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包括: (一)因確認土地承包關係發生的糾紛; (二)因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土地承包合同發生的糾紛; (三)因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發生的糾紛; (四)因收回、調整承包土地發生的糾紛; (五)因侵害土地承包經營權發生的糾紛;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土地承包經營糾紛。 第三條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應當堅持公開、公正、高效、便捷的原則,以事實為根據,尊重社會公德。 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工作的指導。
2016年06月23日 00:00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時效取得是指從事農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法人、其他組織、自然人系善意且無過失佔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人農村土地達10年以上,則取得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行為。 從其他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中時效取得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其農用土地用途屬性為農業生產經營利用,其期限為原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剩餘期限。

 相關用戶問答
  •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內容;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人與其集體經濟組織之間簽訂的承包農村土地,並交付一定收益的協議。農村土地承包合同主要包括發包方、承包方的名稱,發包方負責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承包土地的名稱、坐落、面積、品質等級;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承包土地的用途;發包方和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違約責任等。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包括書面合同、口頭合同、任務下達書,以及其他能夠證明承包經營關係的事實和檔。《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發包方應當與承包方簽訂書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應當包括以下條款:(1)發包方、承包方的名稱,發包方負責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2)承包土地的名稱、坐落、面積、品質等級。(3)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4)承包土土的用途。(5)發包方與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6)違約責任。這裡需要特別強調的是,承包合同是明確發包方、承包方的權利義務關係並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是承包方依法承包集體所有的土地的合法依據,是約定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的重要憑證,土地承包到戶後,一定要簽訂書面合同,採取口頭合同的形式

  •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是指農村土地承包人對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一定處分的權利。2002年8月29日通過《農村土地承包法》使之趨於完善並增強可操作性。承包的原則:農村土地承包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三者的利益關係。農村土地的範圍:農村集體所有和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使用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於農業的土地。2、家庭承包經營。(1)發包方權利:發包的權利、監督的權力、處理的權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2)發包方的義務:維護承包方的土地經營權、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為承包方提供必要的服務、組織農業基礎設施建設(3)承包方的權利:土地承包經營、土地承包經營的流轉、承包地被徵用、佔有時依法獲得補償的權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4)承包方的義務: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承包期折疊編輯本段農村土地承包的承包期規定《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1、耕地的承包期限為30年2、草地的承包期限為30-50年3、林地的承包期限為30-70年,特殊林木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以延長。承包期間,發包方不得收回土地,需要注意以下兩種變化情況:(1)承包期間,承包方人全家遷入小城鎮落戶的,應當按照承包方的意願,保留其土地承包經營權或允許其依法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2)承包期間,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的市,轉為非農業戶口的,應當將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會發包方。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調整承包地,例外:承包期內,因自然災害嚴重毀損承包地等特殊情況對個別農戶之間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進行適當的調整,必須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2/3以上成員或者2/3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人民政府等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用於調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給新增人口:集體經濟組織依法預留的機動地、通過依法開墾等方式增加的、承包方依法自願交回的。管理辦法折疊編輯本段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第一條為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維護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制定本辦法。第二條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是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後,國家依法確認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法律憑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只限承包方使用。第三條承包耕地、園地、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從事種植業生產活動,承包方依法取得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後,應頒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予以確認。承包草原、水面、灘塗從事養殖業生產活動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等有關規定確權發證。第四條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的承包方,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頒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實行其它方式承包經營的承包方,經依法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頒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備案、登記、發放等具體工作。第五條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所載明的權利有效期限,應與依法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約定的承包期一致。第六條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應包括以下內容:(一)名稱和編號;(二)發證機關及日期;(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承包土地名稱、坐落、面積、用途;(五)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變動情況;(六)其他應當注明的事項。第七條實行家庭承包的,按下列程式頒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一)土地承包合同

  • 一、未取得房產證回遷房能否買賣,買賣雙方簽訂的回遷房買賣協議能否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該條真實的立法意圖不在於禁止預售商品房的再轉讓,而在於方便行政管理,不屬於合同效力取締性規範。只要是出賣人有《拆遷協議》和《回遷證》,即取得對房屋的准所有權,有權對其所安置的房屋進行處分。因此,只要雙方意思表示真實,不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在取得《房地產證》之前,可以轉讓房屋,買賣雙方簽訂的房地產買賣合同有效。二、房屋交易稅由買方負擔的約定是否有效自從二手房市場出現至今,本來應由賣家來支付的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卻通過約定轉嫁到了買家頭上,而熟悉二手房市場的人都知道,這是二手房交易市場的“潛規則”

  • 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同時,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04〕28號 中(十)...禁止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以及國土資源部為切實落實國務院的《決定》,又發佈了《關於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見》並且規定:“嚴禁為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和違法建造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意思是宅基地所有權不能給城鎮居民,使用權也不能給。嚴格限制了農村宅基地的流轉和房屋的買賣。 因此,你與對方的住宅買賣違反法律的規定,屬於無效的合同.根據《合同法》第五十八條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 只有簽合同一種。給你一個範文。首先,提出轉讓申請。承包方與受讓方達成流轉意向後,以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事先向發包方提出轉讓申請。如果發包方不同意,應當在7日內給出不同意的理由。發包方同意轉讓的,應當及時向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報告。其次,簽訂轉讓合同。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應當及時向達成流轉意向的承包方提供統一文本格式的轉讓合同,並指導簽訂,確定土地承懈經營權轉讓。承包方轉讓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應當在受讓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書面轉讓合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合同一式四份,轉讓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需要指出的是,如果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在指導流轉合同簽訂或流轉合同鑒證中,發現流轉雙方有違反法律法規的約定,應當及時予以糾正。第三,辦理變更登記。採用轉讓方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當事人申請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變更登記的,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受理,此時要求雙方當事人提供以下材料:(1)變更的書面請求;(2)已變更的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其它證明材料;(3)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原件。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受理變更申請後,應及時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符合規定的,報請原發證機關辦理變更手續,並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登記簿上記載,原發證機關應當予以受理,並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地圖 隱私 臉書 聯繫
搜索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