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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樓盤房產】  【歸檔】15年04月28日

請問買房子開發商晚交房違約金有個標準嗎?有人知道嗎?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對於大家來說,交房是一件很高興的事,但是大家都知道很多樓盤因為各種因素導致逾期交房,那麼開發商晚交房違約金怎麼算呢,有沒有個標準呢?這都是廣大業主們的一個疑問,今天就這兩個問題我來給大家介紹介紹,希望對於大家維護自己的權益有幫助,杜絕被開發商牽著鼻子走。 關於逾期交房的違約金比例,國家並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一般情況下,雙方有合同約定的,按照有約定按約定、沒約定按法定的原則,以合同上約定的比例執行;合同上沒有約定的,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為准。 不過,儘管逾期交房的違約金沒有一個統一標準,但合同上的違約金比例並不是固定不變的,可以以實際損失為標準進行適當調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規定:“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 根據以上規定,如果房產公司長時間逾期交房給購房者造成的損失高於合同約定的違約金,購房者可以請求人民法院適當予以增加,按實際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要求房產公司承擔違約責任。 影響開發商不斷降低逾期交房違約金賠償比例的因素有很多。一般開發商都有一個工程進度表,影響工程進度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天氣、資金等,一旦工程進度不能按時推進,逾期交房的可能性增大的話,開發商勢必會降低逾期交房的違約金比例,以最大限度減少自己的損失。 好了,以上就是一些關於開發商預期交房方面的分享,大家可以參照著自己的樓盤看看,違約金的話是需要和開發商協商的,如果能達成共識,最好是能簽份合同,合同在一定程度上能給我們一些保障,對裝修公司有一定的約束作用,希望大家都能早日拿到自己夢想的房子,祝你生活愉快!
 相關用戶問答
  • 之前採購的時候也有去做過這一類的調查呢,生態板就是刨花板或密度板,都需要摻膠,只要是膠就有毒性,膠根據萬份不同毒性不同。保持通風就可以解決。裝修除甲醛,首先要瞭解甲醛存在哪裡,甲醛存在於各式建材中,污染原因是甲醛釋放到空氣中被人體吸收,現在各式除甲醛的方法就是清除空氣中的甲醛,而且各式除甲醛的材料都是有時效的,在十多年裡你不可能一直保持更換,且不說成本巨大,時間也無法保證,而建材中的甲醛不是一次性散發出來的,而是一點一點釋放的,最長時間可以十幾年,所以各種除甲醛的都不是一勞永逸,都不能解決問題,因此最佳方案是保持通風,且不會影響室內傢俱,才是王道。其它意見都是浮雲。

  • 是在150-300元左右的搖椅的出現遠在搖籃和搖擺木馬之後。15世紀出現了搖籃,之後又有了搖擺木馬,而直到18世紀,搖椅才被正式發明出來,在這之前,還沒有人想到要為成年人發明這種可供放鬆的傢俱。歷史上能找到的最早的有搖擺動作的是煉金術符號,一個雌雄同體的人站在彎彎的月亮上,出自1625年德國人的木版畫。也正是由於人類搖擺身體的本能,搖椅被發明後就受到了人們的熱烈推崇,美國總統、畢卡索、馬克吐溫等許多名人都有自己鍾愛的搖椅,因為這種放鬆的方式不僅能讓人感到心情愉悅,同時還能降低血壓,放緩呼吸甚至能鍛煉身體的平衡性,

  • 一、開發商不按時交房怎麼辦?購房者的合同解除權《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定,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對方可以解除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解釋》對“合理期限”進行了明確,該解釋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該解釋又規定,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後,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以上法律規定的含義有三點:1、購房人如欲解除合同,應當先進行催告。2、經催告後過了三個月,開發商仍然沒有交房的,購房者取得合同解除權。就是說購房者解除合同的條件是第一開發商延遲交房;第二經過催告;第三催告後滿三個月仍未交房。3、購房者合同解除權的有效期是從催告日起三個月後開始,一年後結束,即解除權的有效期為一年。在此一年內都可以隨時通知開發商解除合同,超過一年期限,則永久性地喪失了解除權(當然以其它理由如嚴重品質問題而解除合同的除外)。並且,如果在購房者取得解除權後,開發商有催告購房者行使解除權的,則解除權的有效期縮短為三個月。以上規定中,兩個催告和兩個三個月的規定應當區分清楚,一為購房者催告開發商交房,一為開發商催告購房者行使解除權;一為購房者催告後經過三個月取得解除權,一為開發商催告後購房者的解除權有效期縮短為三個月。鑒於以上的規定,在開發商延遲交房時,不管購房者是不是真的準備解除合同,都應當在開發商延遲交房後立即發函催告,一是在開發商遲遲不能交付房屋時採取的一個應對舉措;二是催告後可解除合同對開發商也是一種壓力。催告最好以快遞等可保留憑證的方式進行。在沒有催告的情況下,開發商長期拖延,是否可以解除合同?依合同法和司法解釋的規定,應當是不可以的,催告是解除合同的前提條件。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後,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延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二、開發商不按時交房怎麼辦?購房者要求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出賣人延期交付房屋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佈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如果合同中約定的延期交房的違約金較高,發生糾紛訴諸司法後,開發商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如果合同中約定的延期交房的違約金過低,購房者可以請求增加,法院會支援以違約造成的實際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合同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了賠償損失的,不能同時適用,可擇一較高者適用。房者選擇解除合同的,能否再要求支付違約金或要求賠償損失?可以。違約金或賠償損失基本都是對違約造成一方損失的補償,解除合同後,一方仍然會存在損失,至少會發生購房款利息的損失,該損失應當補償,因此解除合同和違約賠償可以同時主張。以上就是對“開發商延期交房怎麼辦”“開發商不按時交房怎麼辦”所作的詳細解答。總之,開發商延期交房、不按時交房的行為屬於違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但是,具體如何承擔,需要購房者向法院提供相應的證據。如果您正被開發商延期交房所困擾,不妨及時聯繫專業的房產律師,他們會給您耐心的解答和全面的指導。

  • 我瞭解一些哦!之前有個親戚也這麼問我呢,所以找了一些資料哦!~和你分享一下吧!可以辦理貸款,不知您的房子的土地證是不是開發商辦理的土地使用權的大證,整個開發社區的土地使用證是在一個總證上沒有分到各戶的那種。現在五證不全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是不存在的了,國家對這個控制的很嚴格的。另外,沒有土地證的房屋,只有房屋所有權證也是可以貸款的,只是貸款的額度可能沒有那麼多。大概就是這樣哦!~希望能幫到你呢!要是覺得我的回答不錯,可以給我點個贊哦!~

  • 現在很多開發商在我們買房子時候都說得好不好什麼時候交房,但是給你的卻不能滿足你的要求,常常不是水電不達標,就是房屋條件不夠,在這種時刻就會有違約的發生,那麼延期交房違約金標準怎麼計算,延期交房如何賠償?(一)延期交房違約金的時間計算1、起算時間:一般都按購房合同所明確的入夥日期2、截止時間:根據建設部《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30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將符合交付條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給買受人”,實踐中一般是在主體工程竣工,通過工程品質驗收(由開發商自行組織驗收)及消防驗收後,就視為具備了交付條件;如有電梯、燃氣管道的還同時有電梯准用證和燃氣管道工程驗收證書,在此條件下則以賣方發出的入夥通知書的時間為准。(二)延期交房違約金的金額計算一般在實踐中,都根據雙方約定的金額來進行計算,如約定每天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在面對這些情況時,法院的判決有以下幾種可能:1、認為該違約金標準是雙方當事人自願約定,根據合同自由(意思自治)原則,予以支持;2、經申請審查後認為違約金為高,予以減少,調整為每天萬分之三。3、經申請審查後認為違約金為高,予以減少,調整為按購房款計算的同期貸款利息。在購買房子辦理入住手續時千萬要留意,已選定要保留和開發商逾期交房的相關違約證據,以免到最後財產受到威脅的時候,不能及時的得到法律的保護。如果自身權益得不到保障的話,可以考慮和鄰居們一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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