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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樓盤房產】  【歸檔】15年04月01日

取住房公積金需要什麼證件?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我想這個問題很多都不是很清楚,但是這個問題又是我們生活中經常會碰到,那麼這邊就來說一下都要什麼證件吧,職工因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合作建房、集資建房等自住住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1)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的原件及影本;(2)購房發票的原件及影本;(3)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影本;(4)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帳號;職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係證明的原件及影本、主買房人提取記錄單的影本。職工因購買二手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1)房產證的原件及影本;(2)契稅完稅憑證的原件及影本;(3)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影本;(4)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帳號;職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係證明的原件及影本、主買房人提取記錄單的影本。職工因離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1)離、退休證或勞動部門相關證明的原件及影本;(2)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影本;(3)無離、退休證的,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的提供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影本;(4)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帳號。職工因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首次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1)《突發事件提取申請表》(單位蓋章);(2)所屬職工配偶或直系血親發生的突發事件,需提供能夠證明與本人關係的證明材料;(3)職工所在單位或所在街道予以核實後出具的提取證明;(4)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影本;(5)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帳號;(6)【大病提取公積金】如遇重大疾病,除提供本條(1)至(5)項證明材料外還須提供:a、醫院的診斷證明;b、醫院提供的個人藥費支出清單; c、其他重大疾病還須提供家庭收入證明,d、退休人員提供退休證;沒有工作人員由所在街道居委會開具相關證明;(7)如遇不可預見事故和災難,除提供本條(1)至(5)項證明材料外還須提供:a、單位、街道辦事處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b、個人承擔費用的明細發票;c、家庭收入證明。以上介紹了這多,你可以參考看看,你是屬於哪種的,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謝謝。
 相關用戶問答
  • 公積金貸款需要抵押:1.公積金貸款房產證要抵押到銀行。公積金貸款買房,房產證作為抵押物,需貸款還清後才能領齲經擔保中心擔保的公積金貸款,借款人不需要到房管局領取房產證,由擔保中心代領房產證。2.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是不能辦理抵押現有住房的,勞動者可以去辦理公積金貸款去買另一套住房。

  • 題主好,裝修房子可以取公積金貸款!推薦兩種貸款:公積金貸款與住房裝修貸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以住房公積金為資金來源,向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發放的定向用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專項住房消費貸款。職工購買的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經濟適用房、私產住房、集資建造住房、危改還遷住房和公有現住房

  • 住房貸款需要什麼條件:首先必須滿足未貸款兩次(還清也算); 其次沒有不良記錄或有逾期但在銀行接受範圍內; 再次必須年滿18周歲(一般是要滿22歲銀行才比較可能放貸); 其他資料:購房首付款發票或收據、收入證明(或銀行流水,證明月收入是貸款月供的兩倍以上)、婚姻證明(已婚或未婚)、戶口本、公積金帳戶(如果有交的話)、身份證(或軍官證等)、社保或納稅證明、房屋評估報告。

  • 購房時,公積金不能提取出來作為首付。但公積金貸款正常還款後,可以提取夫妻雙方的公積金用於償還貸款的本息。 一、提取的方法一般有兩種: 1、將公積金帳戶內的餘額全部提出來沖還貸款本金(一年一次,帳戶內需留有一定餘額,各地規定不同),沖還本金後,貸款的本金減少,總利息也減少。月供或年限將重新計算:如果選擇年限不變的,重新計算後月供將減少;如果選擇月供不變的,還款年限將減少。至時你可以選擇。 2、提取公積金後與你的還貸卡“關聯”,比方說你的月供為1500元,提取1.5萬元後與還貸卡關聯,此後你10個月不需往卡

  • 我曾經也苦惱過這個問題,現在總算知道了,下面一起來看看取住房公積金需要什麼手續吧,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攜帶以下資料到管理機構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 1、《你所在城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加蓋單位公章); 2、職工本人身份證(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由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還需提供提取人的身份證); 除上述材料,按不同提取情形,還需分別提供以下相關資料: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 (1)購買自住住房的提取 (a)購買商品住房的,提供商品房買賣(或預售、銷售)合同(已實行備案登記制度的縣(市、區)需先經備案登記)和各期購房款的收款收據。如已開具正式發票的,提供銷售不動產(房屋)專用發票(發票聯)(如專用發票原件已被產權登記發證部門收取的,可提供專用發票(發票聯)影本和契稅證原件)。 (b)購買“二手”住房的,提供房產買賣合同及稅務部門開具的銷售不動產(房屋)專用發票(發票聯)或契稅證。 (c)購買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買賣合同和公有住房出售收入專用票據(發票聯),以及公有舊公房出售分戶審批表的影本。 (d)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提供經濟適用住房銷售(買賣)合同(或批准檔)和各期購房款的收款收據。如已開具正式發票的,提供銷售不動產(房屋)專用發票(發票聯)(如專用發票原件已被產權登記發證部門收取的,可提供專用發票(發票聯)影本和契稅證原件)。 (e)購買拆遷安置住房的,提供房屋拆遷(或安置)協議書(或購買房屋協議書)和各期購房款的收款收據。如已開具正式發票的,提供銷售不動產(房屋)專用發票(發票聯)(如專用發票原件已被產權登記發證部門收取的,可提供專用發票(發票聯)影本和契稅證原件)。 (2)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鄉鎮或城鎮用地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以及建房所需費用的預算或報告。 (3)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以及翻建房屋所需費用的預算或報告。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安全鑒定主管部門關於應該大修的鑒定報告書,以及大修房屋所需費用的預算或報告。 2、償還因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而引起住房消費貸款的提取 (1)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住房消費貸款的提取 (a)提前償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提供提前還款單或提前還款證明書。 (b)提前償還商業銀行的住房消費貸款的,提供住房消費借款合同和提前還貸(已還)結清憑證(或證明書),以及按前述規定的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相關證明資料。 (2)按期償還住房消費貸款的提取 (a)償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提供貸款本息償還證明書。 (b)償還商業銀行的住房消費貸款的,提供住房消費借款合同和貸款本息償還憑證(或證明書),以及按前述規定的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相關證明資料。 3、無房而租賃住房自住支付房租的,提供經房屋租賃備案登記後的房屋租賃合同和租金收款收據,並提供戶口名簿、結婚證和家庭成員身份證。未婚的,還須提供未婚證明。 4、離休、退休的,提供離休、退休批准檔(或審批表);或提供離休、退休證(提取時,如居民身份證顯示男已滿60周歲、女幹部已滿55周歲、女職工已滿50周歲的,可免提供離休、退休批准檔或審批表)。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提供勞動能力鑒定主管部門出具的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檔(或審批表)和與所在單位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關係)證明書。 6、基本喪失勞動能力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未再就業的,提供勞動能力鑒定主管部門出具的大部分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文件(或審批表)和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關係)證明書以及失業證。 7、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後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提供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關係)證明書以及失業證。 8、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後連續失業兩年以上且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提供與所在單位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關係)證明書、失業證以及經職工所在居(村)委會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後的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報告。 9、出國、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國、出境定居的出境卡或簽有定居內容的護照(或居留證)以及經公安部門認可的翻譯機構翻譯的中文翻譯件。 10、非本市、縣(市)城鎮常住戶口的進城務工人員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不再在本市、縣(市)重新就業的,提供非本市、縣(市)城鎮常住戶口證明和與所在單位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關係)證明書。 11、戶口遷出本市、縣(市),遷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提供公安部門戶口准遷證明或已注明遷出(遷入)戶口的戶口名簿。 12、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提供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證明(包括死亡證明書、火化證明書或已經死亡註銷的戶口名簿等)和證明提取人系死亡職工的法定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證明(公證書、判決書等)。 13、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職工待遇的,提供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或特困職工證。 差不多就這麼多哦,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到當地相關機構諮詢,很高興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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