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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位置:首頁 » 裝修知識 » 請問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屬於共同財產嗎?有人知道嗎?
問題 【貸款流程】  【歸檔】16年10月18日

請問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屬於共同財產嗎?有人知道嗎?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房子是婚前個人財產,還是婚後共同財產,主要有以下幾種情形:1、婚前一方全款購買的房子,屬於該方婚前個人財產;2、婚後共同出資全款或者按揭屬於婚後共同財產;3、婚前一方全款購買的房子,婚後增加另一方名字的,視為共同財產;4、婚後一方父母出資全款並登記于該方名下的,屬於其個人財產;5、婚後一方父母出資全款並登記于夫妻雙方名下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6、婚前一方出資按揭購房,婚後共同還貸的,共同還貸部分房產份額屬於共同財產;7、婚後一方父母出全款並登記于另一方名下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016年10月18日 00:00

對於房屋所有權的歸屬,以房產證登記為准,夫妻之間房產的規定如下:A、婚前買房:1、房產證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視為夫妻共同財產;2、只登記在一方名下:a、又未約定(婚前協議等,下同)為夫妻共同財產的,視為個人財產。b、有約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的,視為夫妻共同財產。B、婚後買房:1、通常為夫妻共同財產。2、父母出資購買:a、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的,是對夫妻雙方的贈予行為,視為夫妻共同財產。b、登記在一方名下,是對一方的贈與行為,視為個人財產

2016年10月18日 00:00

看你登記的名字了,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產,如果是登記在一方名下,則屬於父母對一方的贈予,屬於個人財產,如果是登記了雙方姓名,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016年10月18日 00:00

你好,婚後一方買房是屬於共同財產的,《婚姻法》明確指出:婚後雙方的各自所得都是夫妻共同財產,就是說:無論是哪一個“單獨”的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財產,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房屋,當然仍然是夫妻共同財產。只有其中一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屋,並且指定僅僅屬於自己子女所有時,才屬於個人財產。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到你。

 相關用戶問答
  • 一、無論婚前婚後,假如由父母出資買的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則認定為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二、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配。三、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房子的升值部分與配偶無關。四、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假如夫妻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應考量對方還貸部分進行補償。五、男方婚前買了房,婚後他擅自將房子賣掉,假如他的妻子想追回該房屋,法院不予支持。六、婚後夫妻以共同財產參與購買一方父母房改房時,離婚後該房子屬於一方個人財產,不參與財產分割。

  • 1、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前辦理了夫妻一方個人為所有權人的房產證,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2、該情形下的房屋為一方個人財產,在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但對參與共同還貸的配偶一方,有權要求對方對其清償的部分予以返還。3、在此需要明確的是,共同還貸不論是用一方的個人工資還是雙方的工資,都應認定為共同還貸。因此,有貸款的房屋在離婚時,共同還貸的一方可以請求對方返還還貸的房款。對於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請求補償。4、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後雙方共同還貸,婚後取得房產證的5、此情形下的按揭房為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時不予分割。因為在婚前一方以個人財產購買並按揭買房,婚後取得的產權證是對婚前買房的確認,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6、如果僅僅因為產權證婚後取得而認定是夫妻共同財產,就將出現一方完全沒有出資卻僅僅因為結婚而成為房屋共有人的現象。這一結果有違公平原則。7、夫妻雙方婚前以共有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後共同還貸,婚前取得房產證且房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的8、由於一般情況下,我們在認定房產歸誰時的依據就是房產證上的名字。因此,此時極容易被認定為登記方財產。9、所以此時,未登記方主張該房屋為共同財產時,一要證明自己在婚前為購買房屋履行了出資義務;二要證明自己婚前是基於雙方均認可所購房屋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資的。如果不能提供相應的證據,則房產就會認定為與一方財產,在分割時不予分割。10、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參與出資購買,婚後取得房產證的根據法律的規定,夫妻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11、因此,婚前父母出資買房,婚後共同還貸也不影響房子的歸屬。此時,在離婚按揭房分割時,不參與分割,只歸一方所有。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您

  • 婚後買房屬於共同財產。除非一方自願放棄屬於他的一部分。

  • 如何區分婚前買房和婚後買房買房的先後在法律上和婚姻最大的聯繫就是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根據婚姻法17、18條規定,婚前取得財產為個人財產,婚後取得為夫妻共同財產,而夫妻共同財產要是萬一離婚的話是要分對方一半的,即使當初對方沒在房子上花一分錢。因而,婚前買房,房子寫了誰的名字,就屬於誰。結婚前男方買房,應屬於男方的婚前財產,因此假如離婚,房子應歸屬男方,除非把房子做夫妻共同財產的公證;結婚後買房,如果還是男方出錢的話,在辦房產證的時候,根據新規定,若夫妻雙方都在場,且女方要在場簽字,那麼應是夫妻雙方共用財產。

  • 屬於共同財產的:1、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2、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買的房子屬夫妻共有,離婚時,有一方想擁有房屋所用權的,評估單位進行評估,然後對另一方進行分配;如果雙方都想擁有房屋所有權的,雙方進行競價;如果雙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進行拍賣,然後進行分配。希望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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