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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貸款類型】  【歸檔】16年02月23日

請問開發商延期交房退房貸款怎麼處理

問題描述 經適房貸款需要辦理什麼手續?請問經適房貸款流程有哪些?利率是多少?在哪個銀行能貸款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開發商不能交付房屋的原因往往很複雜,,導致業主手足無措,不知道該怎麼做,如發生該情形建議業主一定要想辦法搞清楚開發商不能交付房屋的真正原因,不能聽開發商或者售樓人員的一面之詞,針對真實性的原因採取一些相關的應對措施。 (一)正常延期交付的處理: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於施工遲延、相關政府手續辦理遲延、市政配套遲延等導致的房屋交付逾期。這種情況下,業主完全可以選擇等待,並要求開發商按合同承擔延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這裡提醒業主,如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不能彌補你的經濟損失(以房屋的正常市場租金作為參照),你可以要求開發商賠償你的經濟損失。 (二)非正常延期交付的處理:非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於開發商經濟實力、相關政府手續違法且無法辦理等,如不幸發生上述情況,建議業主立即退房,如開發商負債已經超過其資產,業主還可以向法院申請開發商破產,以最大限度的保護業主的利益!可見延期交房除了合同中有特別約定的,購房者可以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 目前,開發商在交房時,一般都要求業主先辦理手續,繳納相關費用之後,才允許業主驗房。對於這一不合理的程式,業主應堅持先驗房,後辦理手續,並應將驗房時發現的相關問題書面呈遞給開發商並讓其簽收,以避免以後的糾紛。
2016年02月23日 00:00

我們買房子就是為了住,可是開發商延期交房的事情卻不絕於耳。延期交房的現象恐怕不少買房者都碰到過。消費者碰到延期交房如何維權?若退房時要注意哪些事項…我們在以下的內容裡一起來學習一下,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一就是退房原因要有依據,合同中有約定的,按照合同約定的條款來退房,無約定的就按照法律規定的可以主張合同無效的內容來退房。在這過程中要注意證據的收集,以便可以順利退房。若開發商同意解除購房合同,無論是協議解除還是法院判決解除購房合同,在主張首付款的同時別忘記銀行貸款,買房者注意,最好讓開發商將貸款部分直接償還給買房者,而不是將貸款部分直接還給銀行。而後業主還要和銀行解除貸款合同,然後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登出手續,完成退房的程式。如果讓開發商直接將貸款給銀行,因沒得到銀行確認,若開發商不按約定歸還貸款本息,買房者仍然是還款義務人,不能免除還款義務。延期交房違約金依據的標準一般是合同。現實生活中,房屋買賣合同對於開發商的約束力並沒有那麼大。主要原因是購房合同是開發商提供的,對於延期交房等可能產生糾紛的一些情況,開發商早就想到了應對的措施,規避其中帶來的一些風險。而約定的違約金低於購房者實際損失的時候,購房者很難舉證自己的實際損失有哪些。而在購房合同中,往往會規定由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延期交房是合理的。而即使這些不可抗力因素屬於合理的延期理由,也不能無限制地延期下去,必須要有個期限。當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後,給予一定的合理延期期限。而合理與否,需要由購房者和開發商協商。或者通過法院或者仲裁部門裁定。 總結:相信你閱讀了上面的內容之後,應該對於逾期交房有什麼處理辦法已經有了一定的瞭解,所以購房者應注意在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時,一定要對開發商逾期交房的違約情況,違約責任的承擔等進行明確的、具體的約定。非常開心為你解答,如果覺得不錯的話,請記得點贊哦。

2016年02月23日 00:00

你好,這要看合同裡具體怎樣約定的。如果延期交房行為構成違約,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如果合同沒有約定,為保護交易安全,除非不能達到合同目的才可以要求退房。 你好! 可以要求退房,以協商處理為好,協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訴! 目前正在跟準備開發商協商。現在有部分鄰居有這個想法,適當時間我們會主動聯繫。

 相關用戶問答
  • 從法律上說,你要退房,開發商應該會把你交的首付款還給你,同時把已經到帳的銀行款還給你或銀行!不過還有問題,就是銀行不會取消這筆貸款,也就是說,你還需要跟銀行去商量,看看銀行準備怎麼處理這筆貸款,當然這一切的前提是開發商肯準時的把所有款項還給你

  • 根據上述法律的規定,開發商延期交房導致解除合同和辦理退房時,應當注意下列問題: 1、購房人如欲解除合同,應當先進行催告。 2、經催告後過了三個月,開發商仍然沒有交房的,購房者取得合同解除權。就是說購房者解除合同的條件是第一開發商延遲交房;第二經過催告;第三催告後滿三個月仍未交房。 3、購房者合同解除權的有效期是從催告日起三個月後開始,一年後結束,即解除權的有效期為一年。在此一年內都可以隨時通知開發商解除合同,超過一年期限,則永久性地喪失了解除權(當然以其它理由如嚴重品質問題而解除合同的除外)。並且,如果在購房者取得解除權後,開發商有催告購房者行使解除權的,則解除權的有效期縮短為三個月。 以上規定中,兩個催告和兩個三個月的規定應當區分清楚,一為購房者催告開發商交房,一為開發商催告購房者行使解除權;一為購房者催告後經過三個月取得解除權,一為開發商催告後購房者的解除權有效期縮短為三個月。 鑒於以上的規定,在開發商延遲交房時,不管購房者是不是真的準備解除合同,都應當在開發商延遲交房後立即發函催告,一是在開發商遲遲不能交付房屋時採取的一個應對舉措;二是催告後可解除合同對開發商也是一種壓力。 催告最好以快遞等可保留憑證的方式進行。在沒有催告的情況下,開發商長期拖延,是否可以解除合同?依合同法和司法解釋的規定,應當是不可以的,催告是解除合同的前提條件。 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後,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延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以上就是對“開發商延期交房能不能解除合同”“延期交房可以退房嗎”所作的解答。可以看出,在符合法定條件和程式的情況下,開發商延期交房時購房者可以解除合同和要求退房。但是,一套房子幾十萬甚至上百萬,開發商可不會輕易讓購房者解除合同或者退房,所以當事人最終不得不對簿公堂。雖然開發商延期交房屬於理虧,但這並不代表購房者必定能打贏官司。因為法官看重的是證據,不管當事人怎麼說,如果沒證據是不行的。所以,購房者應當及時與律師取得聯繫獲取幫助,他們豐富的辦案經驗會幫助您更順利地解決開發商延期交房的問題。

  • 開發商不能交付房屋的原因往往很複雜,,導致業主手足無措,不知道該怎麼做,如發生該情形建議業主一定要想辦法搞清楚開發商不能交付房屋的真正原因,不能聽開發商或者售樓人員的一面之詞,針對真實性的原因採取一些相關的應對措施。(一)正常延期交付的處理: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於施工遲延、相關政府手續辦理遲延、市政配套遲延等導致的房屋交付逾期。這種情況下,業主完全可以選擇等待,並要求開發商按合同承擔延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這裡提醒業主,如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不能彌補你的經濟損失(以房屋的正常市場租金作為參照),你可以要求開發商賠償你的經濟損失。(二)非正常延期交付的處理:非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於開發商經濟實力、相關政府手續違法且無法辦理等,如不幸發生上述情況,建議業主立即退房,如開發商負債已經超過其資產,業主還可以向法院申請開發商破產,以最大限度的保護業主的利益!可見延期交房除了合同中有特別約定的,購房者可以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目前,開發商在交房時,一般都要求業主先辦理手續,繳納相關費用之後,才允許業主驗房。對於這一不合理的程式,業主應堅持先驗房,後辦理手續,並應將驗房時發現的相關問題書面呈遞給開發商並讓其簽收,以避免以後的糾紛。

  • 你好,現在很多開發商在我們買房子時候都說得好不好什麼時候交房,到交房時都不會按哪個時間來交,很多都會推遲的,所謂房屋的交付使用,就是房地產開發企業將已建成的房屋轉移給買房戶佔有,其外在表現主要是將房屋的鑰匙交付給買房戶。但房屋的交付使用並不意味著房屋所有權的轉移。那麼推遲交房要怎麼辦,下面這邊就來簡單介紹一下。開發商不能交付房屋的原因往往很複雜,而業主卻無法知道開發商不能交付房屋的真正原因,導致業主手足無措,不知道該怎麼做,如發生該情形建議業主一定要想辦法搞清楚開發商不能交付房屋的真正原因,不能聽開發商或者售樓人員的一面之詞,要多方搜集資訊以確保資訊的真實性,然後有針對性地採取措施。(一)正常延期交付的處理: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於施工遲延、相關政府手續辦理遲延、市政配套遲延等導致的房屋交付逾期。這種情況下,業主完全可以選擇等待,並要求開發商按合同承擔延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這裡提醒業主,如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不能彌補你的經濟損失(以房屋的正常市場租金作為參照),你可以要求開發商賠償你的經濟損失。(二)非正常延期交付的處理:非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於開發商經濟實力、相關政府手續違法且無法辦理等,如不幸發生上述情況,建議業主立即退房,如開發商負債已經超過其資產,業主還可以向法院申請開發商破產,以最大限度的保護業主的利益!可見延期交房除了合同中有特別約定的,購房者可以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普通的購房者不具備相關的專業知識,即使有疑問也找不出什麼好的解決辦法,只能叫辦手續就辦手續。不少購房者在辦理完交接手續後才發現房屋或配套存在種種瑕疵,找開發商理論時,開發商辯稱該房已由購房者驗收合格,為了避免這種情況,在簽訂補充協定或者收房時,請律師協助處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以上關於推遲交房相關事項就介紹到這,提醒購房人在收房時能夠集體收樓,可能的情況下可以聘請律師指導協助,這不但可以彌補單一主體知識的限制,更好、更有效地維權,還可引起開發商的重視,促使開發商就收房過程中的問題做約定。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啊,如果覺得給力的話豎個大拇指唄,以後我會更用心作答的喲,祝你生活愉快。

  • 你好,現在很多開發商在我們買房子時候都說得好不好什麼時候交房,到交房時都不會按哪個時間來交,很多都會推遲的,所謂房屋的交付使用,就是房地產開發企業將已建成的房屋轉移給買房戶佔有,其外在表現主要是將房屋的鑰匙交付給買房戶。但房屋的交付使用並不意味著房屋所有權的轉移。那麼商品房逾期交房要怎麼處理,下面這邊就來簡單介紹一下。開發商無正當理由延期交房的,購房人的選擇如下:一、購房人的合同解除權《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定,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對方可以解除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解釋》對“合理期限”進行了明確,該解釋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該解釋又規定,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後,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以上法律規定的含義有三點:1、購房人如欲解除合同,應當先進行催告。2、經催告後過了三個月,開發商仍然沒有交房的,購房者取得合同解除權。就是說購房者解除合同的條件是第一開發商延遲交房;第二經過催告;第三催告後滿三個月仍未交房。3、購房者合同解除權的有效期是從催告日起三個月後開始,一年後結束,即解除權的有效期為一年。在此一年內都可以隨時通知開發商解除合同,超過一年期限,則永久性地喪失了解除權(當然以其它理由如嚴重品質問題而解除合同的除外)。並且,如果在購房者取得解除權後,開發商有催告購房者行使解除權的,則解除權的有效期縮短為三個月。以上規定中,兩個催告和兩個三個月的規定應當區分清楚,一為購房者催告開發商交房,一為開發商催告購房者行使解除權;一為購房者催告後經過三個月取得解除權,一為開發商催告後購房者的解除權有效期縮短為三個月。鑒於以上的規定,在開發商延遲交房時,不管購房者是不是真的準備解除合同,都應當在開發商延遲交房後立即發函催告,一是在開發商遲遲不能交付房屋時採取的一個應對舉措;二是催告後可解除合同對開發商也是一種壓力。催告最好以快遞等可保留憑證的方式進行。在沒有催告的情況下,開發商長期拖延,是否可以解除合同?依合同法和司法解釋的規定,應當是不可以的,催告是解除合同的前提條件。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後,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延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以上關於延期交房相關事項就介紹到這,提醒購房人在收房時能夠集體收樓,可能的情況下可以聘請律師指導協助,這不但可以彌補單一主體知識的限制,更好、更有效地維權,還可引起開發商的重視,促使開發商就收房過程中的問題做約定。 大概就是這些了,以上內容可供參考哦,很高興為你解答,希望對你有幫助。如果覺得給力的話豎個大拇指唄,祝你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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