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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傢俱】  【歸檔】16年09月22日

可以給未完成按揭的婚前購房添加名字嗎?有人知道嗎?

問題描述 婚前我與老公共同去選的房子,共同出資(他的多點,我的少點),由於當時沒辦結婚證就只寫了他的名字,我也沒有具體瞭解這些事,後來裝修我也出了部分錢,傢俱也全是我出的錢,後來去房管所添加我的名字卻說添不了,得把按揭付清了才行。這後來出的新婚姻法把那定成了婚前財產,應該怎麼做能簡單方便地添加名字呢。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一、婚前按揭房的具體權屬分析婚前按揭房的歸屬既要考慮首付款支付的時間,也要考慮支付首付款的資金來源。在離婚訴訟中,對婚前按揭房的司法處理有很多複雜的情形,具體有以下四種: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前取得房產證,產權人為購房人一方,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情形。由於支付首付款時間和房產證取得時間均在婚前,另一方的名字也未體現在房產證上,表明雙方不存在房產約定,房產的權屬在婚前已經確定了,在這種情形下該房產屬於婚前首付方的個人財產。2、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後共同還貸,婚後登記房產權屬並取得房產證的情形。由於房產證的取得是婚前支付首付款一方的物權期待權實現成現實的物的過程,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前按揭房的權屬就已經確定了,屬於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婚後的共同還貸不改變權屬的性質,因此在這種情形下該房產也屬於婚前首付方的個人財產。3、婚前一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未與銀行辦理按揭並支付首付款,直至婚後才以自己的財產支付首付款,並登記於自己一個人名下的情形。在這種情形下,由於支付首付款的時間在婚後,該按揭房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016年09月22日 00:00

是算夫妻共同財產的。1,結婚前買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個人婚前財產,離婚時不參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2,結婚前付了首付,餘下辦理按揭,房產權證上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則房產本身為個人婚前財產,但是領證後支付的按揭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要求進行分割。3,結婚後買房的,無論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誰出了首付,誰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016年09月22日 00:00

房本上有你的名字嗎?購房合同上有你名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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