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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產權產證】  【歸檔】16年03月03日

買房子產權到期怎麼辦?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產權到期後怎麼辦?這個問題非常不準確的,房子產權不會到期,房子本身是您的私有物,永久性的歸屬您,除非損毀。 有期限的是土地使用權,商業用地和居住用地的產權期限也不同。 一般住宅用地的使用權是70年,商業用地是40年,工業和其他是50年 這個時間是從開發商取得土地開始算起,如果開發商06年買的地,3年開發,08年買的房子,09年才交房入住,那麼你的時間從06年算起,非常的坑爹。 至於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是可以優先繼續繳納費用延長土地使用權,至於這個叫什麼費我一下子記不起來了。
2016年03月03日 00:00

首先我們應該有個概念,土地是國有的,我們只具有房屋的所有權,但是建房屋的這塊地是不屬於我們的,現在的房子一般都是70年產權,您在您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上就可以看到自己的房子產權的截止日期。 產權過了怎麼辦? 《城市房地產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年限屆滿,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應當至遲與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眾利益收回該土地,應當予以批准。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到期了如果房子還在的話,房子依舊是你的,只是要補交土地稅。房產產權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權,而不是房子所有權本身。國家規定,城鎮建設用地為國家所有,個人和企業可以有償使用和交易使用權。住宅的使用權限是70年,從該地取得日算起。購房者只要有合法的產權證,房子就是私人財產,不屬於國家。只要房子還在,個人就擁有該房子的所有權。

 相關用戶問答
  • 1、商住兩用房子水電費比民用高2倍。2、原因:商住兩用房是商業用電比民用的高。商住兩用房的造價高。3、延伸:商住兩用房和民用房的區別就可以看出了商住兩用房高的原因。(1)產權年限不同。(民宅70年,商住50年、40年)(2)未來使用費不確定:水、電、暖等使用費用都將採取商用價格。(簽合同一定要看下。合同上寫的是民用水電費還是商住水電費繳付)。(3)水費差異。普通住宅項目初次購買和未來轉讓時契稅為1.5%,而商住兩用房50年產權的住宅,其契稅按3%繳納。(4)貸款條件限制。商住兩用房不能用公積金貸款就算貸款只有五六成按揭。貸款利率也很高,首付也很高。(5)建設標準不同。商住人防和消防的建設標準高,開發商成本高。

  • 商品房70年產權,到底是什麼意思?一、這裡先搞清二個概念,即“土地使用權”與“房屋產權”。70年產權,實際上是指土地使用權;而地上的房屋所有權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倒塌,永遠是房主的。不存在70年的問題。二、房屋70年產權到期後,怎麼辦?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比較常見的是40年、50年和70年。房子的所有權卻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設計壽命一般為50年),這房子就一直是產權人的,但土地是國家的。1、按法理,如果到期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2、如果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即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餘價值給予相應補償。現在,國家規定,住宅產權期滿後可自動續期。但再次申請土地使用需要補繳多少土地出讓金,應該以什麼樣的標準補繳,擁有房屋產權的業主是否願意繳,能否繳得起,一旦有房屋業主不願意繳納,土地上的房屋該怎麼處理?這一系列的問題暫時還沒有明確的政策能夠回答。

  • 不管是40年產權還是70年產權都是永久產權但是到期要續費土地是國家的房子是你的到期不續費國家就會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對業主進行補償

  • 房子產權到期後可以1、允許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價格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于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至於再次申請的期限,不應該超過30年。2、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對業主進行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通過調查瞭解第一種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認可,也有一部分人認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會拆遷。

  • 房屋產權屬於長期,若房屋所占土地到期的話,按照法理推斷自動續約。一般而言,房子產權還沒到期呢,政府就決定重新規劃,要拆遷了,給你一筆拆遷款,從新找房子,這就是我們現在經常看到的拆遷。還有一種情況就是房子到期之後,結構啊,安全啊,什麼的還可以用,經過相關機構評估過後,房子沒啥大問題。那可以繼續辦理產權使用證,接著用房子。房子設計都有使用年限的,超過這個設計使用年限後,用起來可能不安全。設計年限都大於使用年限的,這個不用擔心安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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