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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交易流程】  【歸檔】16年04月19日

期房交房手續有哪些?具體的需要辦理什麼?費用是多少?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你好 1,一次性付清 即雙方簽訂售房合同一定期限內(通常是一個月左右的時間)付清房款的95%,剩餘5%在交房時一次付清。一次性付款手續簡便,房價折扣較高,但佔用大量資金。對期房而言,一次性付款意味著承擔更多的風險。 2,分期付款 一般是在付清首期房款後隨工程進度分若干期付款,直至交房後全部付清,有免息付款和低息分期付款兩種方式。分期付款方式雖然可以減輕籌資壓力及資金風險,但費時費力,也不能享受優惠。
2016年04月19日 00:00

所謂“交房時間”,是指出賣人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使房屋達到合同約定的交付使用條件,並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通知買受人辦理房屋交接手續,買受人在通知所確定的期限內辦理完畢房屋交接手續的過程。 期房就是在建的,還沒完工,但已經可以進行投資銷售了; 現房就是已經完工了,只要簽署合同,隨時可以搬進去入住的房子。

2016年04月19日 00:00

您好, ??是的,先交房辦理手續然後才驗房。

 相關用戶問答
  • 現房和期房購買流程區別主要在合同簽訂方面:期房:預售合同在商品房預售時採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買受方付清全部房價款後,可直接辦理過戶手續。現房:商品房出售合同適用于商品房現居(竣工驗收合格取得房地產權證的商品房)銷售。因此,假如是現在簽的預售合同,交房時不再簽出售合同,可以直接辦理過戶手續。

  • 期房轉按揭步驟:第一步:上家的情況調查。這主要包括該期房權利人的落實,該期房權利存在共有人情況嗎?轉讓時是否已經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第二步:征得上家銀行的同意。在上家沒有還請貸款之前,該期房的轉讓是應該經過銀行同意的,同時,由於開發商作為階段性的擔保人,上家轉讓還需要征得開發商的書面同意;第三步:同上家簽署《期房再轉讓合同》,就轉讓價格、價款支付方式,預售登記變更手續,稅費承擔、違約責任等方面作出詳細的約定第四步:依照《期房再轉讓合同》的約定,轉讓雙方到銀行、售樓處辦理相應手續,包括轉按揭,合同登記直到產證辦出。期望我的回答對你有用

  • 交房手續很簡單的,拿著交房通知書,購房合同身份證,到售樓辦理收房手續,到物業交物業費,然後要去房子驗房看有無問題。

  • 現在很多人買的商品房都是從開房商那邊選購的,一般都是期房,都要很長的時間才有交房的,交房時經常會產生一些糾紛,這些糾紛很多情況下都是因為開發商交付了不符合交房條件的房子引起的。那麼開發商交房條件都有具備哪些?一、經建設工程品質監督機構核驗合格。商品房一般是由所在區、縣建設工程品質監督站核驗,出具是否合格的書面證明,如果驗收合格,還須說明品質等級,如合格、優良等。二、住宅房屋所屬的樓必須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是由市或區住宅發展局頒發的。未取得許可證的房屋,不允許交付,公安戶籍管理部門不予辦理入戶手續。三、辦理房地產初始登記手續,取得了新建商品房房地產權證,俗稱“大產證“。實際上只要取得“大產證“,就必須具備一、二條所列條件。未取得“大產證”的,開發商不能辦理交房手續,開發商向買方預先交付房屋交鑰匙的,買方應拒絕接受。不少購房者在開發商房屋不具備合法交房條件時,就提前進房裝修,等交房期屆滿,開發商卻交不出符合合同約定標準的房屋;或配套不到位;或品質存在問題或產權有糾紛;或有些費用未繳付,導致不能按時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和商品房房地產權證。這時購房者只能是左右為難:退房吧,已投入大量裝修資金和時間、精力;不退吧,住下去確有諸多不便,或乾脆無法居住,再說,即使是要求退房,購房者也無法要求開發商賠償自己的全部經濟損失,因為購房者也有過錯,也應對提前裝修造成的損失承擔一定責任。以上就是開房商要具備這些條件才可以交房的,這邊友情提示一下:不要輕易接受房屋。有些買房人在辦理交接時,明知開發商沒有相應的證明檔,因為急於裝修入住,仍然接受房屋,此種行為在法律上被視為交付。

  • 大家都知道現在房子的品質是越來越不好,經常都會聽到一些交房時要維權的事,所以說買房要花心思,交房的時候更不能大意。對於購房者來講,房子不到手就不能徹底放心。現在很多人在交房時都會請一些專業的人去驗房,只要是還沒簽字,開發商對房子整改都會比較好的,那麼新房交房手續有哪些?一、通知 開發商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購房者在約定時間內對房屋進行驗收交接。 二、驗收 購房者應根據購房合同約定的標準對房屋工程品質及配套設施一一進行驗收,並做好記錄,同時,不要忽視對房屋產權是否清晰進行核驗。驗收時,開發商應主動向購房者出示建設工程品質檢驗合格單和新建商品房房地產權證。三、提供《住宅品質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住宅品質保證書》是開發商對銷售的商品住宅承擔品質責任的法律檔,可以作為商品房預、出售合同的補充約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為了防止開發商在建設期間將業主的房屋進行抵押,業主在驗收房屋品質檔之前,首先要審查《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上是否有抵押記載,然後才開始驗收有關的工程品質檔,就目前而言,主要是包括《住宅品質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和《竣工驗收備案表》(俗稱“兩書一表”)。四、 簽署房屋交接書 購房者對房屋及其產權進行檢驗,認為符合合同約定條件的,應與開發商簽訂房屋交換書; 對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做好記錄,要求開發商簽字,不能簽署房屋交接書,直至開發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標準。以上關於交房手續就介紹到這,這邊友情提示一下:不要輕易接受房屋。有些買房人在辦理交接時,明知開發商沒有相應的證明檔,因為急於裝修入住,仍然接受房屋,此種行為在法律上被視為交付。此後,若買房人再以開發商長時間沒有出示相應證明檔要求解除合同,法院將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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