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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經適保障房】  【歸檔】16年04月01日

誰知道張家港申請經濟適用房的條件有哪些呢?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張家港申請經濟適用房 (一)申請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原件及影本,向戶口所在地的區房管局申請辦理經濟適用住房申購登記手續,領取《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批表》; (二)申請人如實填寫《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批表》並備齊所需材料,向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辦理收入和住房證明(無工作單位的向居委會和街道辦事處辦理證明)手續後,報區房管局審核後,由區房管局上報市房管局覆核。對申請人住房情況的核實由市房地產檔案館出具證明; (三)市房管局按照規定對申請人的申請材料進行複審和評分後,在相關網站上公示15天。 (四)市房管局根據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進度和申請人的評分情況,按批次批准購房申請,對經批准的同一批次申請人,通過公開搖號的方式,確定選房順序。 (五)申請人持批准的《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批表》和選房順序號,向經濟適用住房開發建設單位辦理選房和購房手續。 按得分確定批准順序 對符合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的申請人,由市房管局按照申請人家庭的現住房面積、落戶時間以及困難情況等進行評分,以分數高低確定申購批准順序
2016年04月01日 00:00

張家港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3人戶家庭申請經濟適用房,家庭年收入須不超45,300元,同時人均住房面積在10平方米以下、家庭總資產淨值在36萬元以下。申請人須取得本市城鎮戶籍時間滿3年,且年滿18周歲。單身家庭提出申請的,申請人須年滿30周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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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張家港申請經濟適用房 (一)申請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原件及影本,向戶口所在地的區房管局申請辦理經濟適用住房申購登記手續,領取《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批表》; (二)申請人如實填寫《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批表》並備齊所需材料,向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辦理收入和住房證明(無工作單位的向居委會和街道辦事處辦理證明)手續後,報區房管局審核後,由區房管局上報市房管局覆核。對申請人住房情況的核實由市房地產檔案館出具證明; (三)市房管局按照規定對申請人的申請材料進行複審和評分後,在相關網站上公示15天。 (四)市房管局根據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進度和申請人的評分情況,按批次批准購房申請,對經批准的同一批次申請人,通過公開搖號的方式,確定選房順序。 (五)申請人持批准的《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批表》和選房順序號,向經濟適用住房開發建設單位辦理選房和購房手續。 按得分確定批准順序 對符合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的申請人,由市房管局按照申請人家庭的現住房面積、落戶時間以及困難情況等進行評分,以分數高低確定申購批准順序

  • 購買二手經濟適用房的條件: 購買二手經濟適用房,分兩種情況:房子滿5年和房子未滿5年。 一、已經住滿5年的一類經濟適用房。 購買此類經濟適用房不需要符合購買經濟適用房的特殊條件,任何購買人群都能購買。 購買此類二手經濟適用房需正常繳納1%的契稅(90平米以下住房)、5%的印花稅,2008年4月11日以後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徵收差額70%的綜合地價款。 二、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購買此類已購經濟適用房的客戶,首先必須滿足普通經濟適用房的購買條件,即購買者必須具備本地常住戶口,家庭年收入在人民幣6萬元以下。 符合此購買條件的購房人還需要辦理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資格審核手續。若所購置的已購經濟適用房超過核定最高購房總價標準以外部分,則需補交10%的綜合地價款並且所購房屋仍按經濟適用住房產權管理,

  • 申請大理經濟適用房的條件是: 1、經濟適用房申請家庭夫妻雙方具有本市城鎮居民戶口且均取得本市戶口滿5年以上; 2、單方、單身(含喪偶、離異者)滿35周歲且取得本市城鎮戶口滿10年以上; 3、經濟適用房申請者家庭為無房戶或者住房困難戶,即人均居住面積低於10平米; 4、經濟適用房申請者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所在區最低生活保障線標準金額的250%以下; 5、經濟適用房申請者家庭未享受過住房優惠政策,並在申請日之前兩年內沒有出售房產。

  • 有下麵幾條:(1)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憑所在單位或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 年收入在6萬元以下的證明文件、本市城鎮居民常住戶口卡、居民身份證,到開發建設單位辦理購房手續。(2)需要貸款的,由購買人憑登記後的經濟適用住房預售(買賣)合同,到建設項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房屋土地管理部門應在登記後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抵押登記手續。(3)買賣雙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後的30個工作日之內,到建設專案 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門辦理產權過戶手續,辦理房地權屬證件。其中,購買本單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由該單位統一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門辦理上述手續。

  • 1. 每一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只能申請購買或者租賃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選擇申請貨幣補貼。已婚居民應當以家庭為單位申請住房保障。2.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申請租賃保障性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家庭申請的,家庭成員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單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兩年均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準;(三)家庭財產總額或者單身居民個人財產總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財產限額;(四)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本市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五)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提出申請時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享受住房保障;(六)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申請廉租住房的,除具備上述(一)、(三)、(四)、(五)、(六)條件之外,還需提供市民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檔。本條例所稱自有住房,包括已經合法登記的住房和雖未登記但有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以所有人或者共有人的名義擁有的住房。本條例所稱家庭成員,是指具有法定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係並共同生活的人員。3.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家庭申請的,其全部家庭成員應當具有本市戶籍。家庭成員的戶籍因就學、服兵役遷出本市的,在就學、服兵役期間視為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單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兩年均不超過本市規定的購買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準;(三)家庭財產總額或者單身居民個人財產總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購買保障性住房的財產限額;(四)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五)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申請受理日之前三年內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轉讓過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六)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購買過具有保障性質或者其他政策優惠性質的住房,但作為家庭成員的子女在單獨組成家庭或者達到規定的年齡條件後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的除外;(七)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單身居民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齡條件和面積標準由市政府另行制定。4. 未租賃保障性住房且符合本條例第1條規定條件的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可以申請貨幣補貼。自有住房面積低於本市規定的住房保障面積標準,且符合本條例第2條第一款除第(四)項規定以外條件的家庭或者單身居民,可以申請貨幣補貼。貨幣補貼按月發放,補貼金額按照戶籍人口數計算。5. 租賃保障性住房的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因經濟原因繳納租金確有困難的,可以申請緩繳、減繳或者免繳租金。申請緩繳、減繳或者免繳保障性住房租金的具體辦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6.本章規定的收入線標準、財產限額、住房保障面積標準和貨幣補貼標準,由市主管部門會同人居環境、財政、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等相關部門,每年根據本市居民收入水準、家庭財產狀況、住房狀況以及政府財政承受能力、住房市場發展狀況等因素劃定,報市政府批准後公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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