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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購房稅費】  【歸檔】16年04月07日

土地使用稅怎麼記帳,土地使用稅等級分為?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土地使用稅的計算方法 一、土地使用稅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 土地使用稅按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依照規定的稅額計算徵收。其計算公式為: 年應納土地使用稅稅額=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單位適用稅額 月應納土地使用稅稅額=年應納土地使用稅稅額÷12 同一土地的土地使用權由幾方共有的,由共有各方按照各自實際使用的土地面積的比例,分別計算其應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 二、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期限和納稅地點 按照規定,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期繳納。具體繳納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根據當地情況,一般確定按月、季或半年等期限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土地使用稅的納稅地點為土地所在地,由土地所在地稅務機關徵收。 企業使用的土地不屬於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管轄範圍的,應由納稅人分別向土地所在地稅務機關繳納土地使用稅。 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管轄範圍內,納稅人跨地區使用的土地,如何確定納稅地點,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確定。 新徵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 (1)徵用的耕地,自批准徵用之日起滿一年開始繳納土地使用稅; (2)徵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徵用次月起繳納土地使用稅。 以上為土地使用稅的計算方法內容,希望對你有用。
2016年04月07日 00:00

根據《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1998)第17號)的規定,新徵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一)徵用的耕地,自批准徵用之日起滿一年開始繳納土地使用稅;(二)徵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徵用次月起繳納土地使用稅。

2016年04月07日 00:00

土地使用稅等級分為:徵稅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徵收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依照劃定的土地等級範圍和相應的稅額標準計征。土地使用稅,是指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依照規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徵收的一種稅賦。由於土地使用稅只在縣城以上城市徵收,因此也稱城鎮土地使用稅。

 相關用戶問答
  • 您好! 土地使用稅以土地面積為課稅物件,向土地使用人課征,屬於以有償佔用為特點的行為稅類型。 1、城鎮土地使用稅由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或個人繳納。凡是在上述所稱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擁有土地使用權的施工企業,是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 2、擁有土地使用權的納稅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實際使用人納稅;土地使用權未確定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由實際使用人納稅;土地使用權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別納稅。 3、如果只是租用人,不是土地使用權的擁有者,所以土地使用稅應該由房東來繳納。 4、如果是自己的,應當自己去交。

  • 1、城鎮土地使用稅可以不提取,繳納時,直接計入管理費用。即:借:管理費用--土地使用稅貸:銀行存款等2、也可以採用提取的方法(1)提取時借:管理費用--土地使用稅貸:應交稅金--土地使用稅(2)繳納時借:應交稅金--土地使用稅貸:銀行存款等

  • 租賃的廠房是不需繳納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的,該稅由房屋及土地的所有人繳納。房產稅按自用和租賃二種繳稅,自用的按房產原值X70%X1.2%,租賃的由出租方按收取的租金X12%繳納。土地使用稅按土地面積按平方米徵收,徵收標準各地不統一的,需向地稅部門諮詢。

  • 土地使用稅,是指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依照規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徵收的一種稅賦。由於土地使用稅只在縣城以上城市徵收,因此也稱城鎮土地使用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根據實際使用土地的面積,按稅法規定的單位稅額交納。其計算公式如下: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稅額=應稅土地的實際佔用面積×適用單位稅額

  • 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應該同時申報,一般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按月徵收(期後15天)一種是按半年徵稅(4月15日之前和10月15日之前一年分兩次交納) 土地使用稅在交納時,應根據你所在的區域土地價款,然後根據你土地面積相乘就是全年的土地稅款,除以12個月,就是你每個月的土地使用稅價款! 從2009年1月1日起啟用新的城鎮土地使用稅網上申報系統,新的土地使用稅網上申報增加了土地稅源登記模組,納稅人必須在如實進行土地稅源登記後,方可進入土地使用稅申報納稅介面。土地使用稅申報注意事項:1、納稅人有多宗土地的,按照土地的不同座落地點分別向坐落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土地使用稅。2、土地使用稅按年徵收、分季申報繳納,納稅人應按季申報繳納土地使用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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