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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貸款流程】  【歸檔】16年08月23日

夫妻婚後購房有必要進行婚內房產協議嗎?

問題描述 夫妻婚後購房,購房合同,房產證上均寫的男方姓名。現想在房產證上加女方姓名,但由於房貸未還完銀行不支持加名。現這種情況有必要進行婚內房產協議嗎?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如果今後夫妻關係無疑,可以先用你女友的名字購買,婚後你們可以簽署一份財產協議,對婚前購置房產的權屬進行明文約定即可。只要與法律不衝突,且不損壞他人利益,沒有明顯的不公平之處的話,民事協議具有法律效力。協議中說明1、購房款的出處和比例,包括具體數額。2購房時間。3、你們雙方對於房產權屬比例的各自共有額度。有了這三條基本上就沒有太大問題了。也可以約訂婚後共同還款還是一方承擔的情況,以及若離婚的話如何分割,不過這個就看你們個人意願了。根據婚姻法及司法解釋,還有物權法的條款,你們這個屬於共同出資,共有產權。最後在協議後做個公證。
2016年08月23日 00:00

婚後買房,屬於夫妻婚內財產無論房產證寫誰的名字,貸款誰來還,性質都是一樣的因為所有婚後的財產都是各占一半(即使一方有收入另一方無收入的情況也是一樣,不分彼此)離婚時肯定也都應該是夫妻各占一半。房產證上寫了具體的比例的話,以後分割房產就直接按照比例來分配正確(可以約定任意份額,如可以約定男方80%、女方20%或男方5%、女方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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