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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經適保障房】  【歸檔】16年04月03日

哪位元清楚經濟適用房如何交易,哪些情況下,經濟適用房是夫妻共同財產呢?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一、什麼是經濟適用房? 之所以解釋什麼是經濟適用房是想讓讀者明白,您目前產生爭議的房子是不是經濟適用房,如果是,請繼續讀下去,我將為您解答離婚經濟適用房如何分割的疑問。如果不是,也可以在本站搜索您需要的答案。經濟適用房是指由城市政府組織房地產開發企業或者集資建房單位建造,以微利價向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經濟適用房是有限產權的住房,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即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 END 二、經濟適用房離婚怎麼分配,離婚時歸誰? 解決經濟適用房怎麼分配,離婚歸誰的問題,首先需要確定購買的經濟適用房是一方夫妻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那麼,哪些情況下,購買的經濟適用房是夫妻個人財產,哪些情況下,經濟適用房是夫妻共同財產呢? 1、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購買並取得經濟適用房的為夫妻雙方共有財產。雖然經濟適用房尚未辦理產權證,但只要夫妻支付全部購房款的,購買的經濟適用房即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一方婚前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婚後雙方共同支付購房款的,為夫妻雙方共有財產; 3、一方婚前申請購買並支付部分購房款,婚後夫妻交足購房款的,婚前所支付的購房款對應的房屋價值應當認定為一方個人財產,就補交房款對應的房屋價值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 4、一方婚前購買並已支付全部購房款的為個人財產,房屋應當歸買受人所有,即此種情況下經濟適用房屬於夫妻個人財產。 確定了法定情況下經濟適用房的歸屬後,經濟適用房離婚怎麼分配的問題就解決了一半。也就是說,經濟適用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按照離婚房產分割的原則,參照照顧女方、照顧撫養子女一方、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確定經濟適用房歸誰。如果是夫妻個人財產的,則離婚經濟適用房歸個人所有。當然,夫妻協議經濟適用房歸誰的,按照協議的約定。 END 三、離婚經濟適用房如何分割,未取得經濟適用房的一方能得到多少補償? 在解決經濟適用房離婚怎麼分配,歸誰的問題後,最重要的就是解決離婚房產的補償問題了。在解決離婚經濟適用房如何分割,對另一方的補償問題時,就需要分情況來進行說明。 1、 購買的經濟適用房不滿5年的,離婚如何分割? 根據《經濟適用房管理管理辦法》的規定,購買經濟適用房不滿5年的,首先遵照夫妻協定約定,夫妻對經濟適用房沒有達成約定的,由於無法估計房產的價值,因此也就無法確定補償的數額。在此種情況下,對購買不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不予分割,等到取得完全產權時,再行分割。此時,就涉及到房產增值或房產貶值的問題了。為了避免發生難以預料的情況,可以選擇申請回購。對回購取得產權的房產按照市場幾個進行分割即可。此時,還有一個比較可行的辦法,就是夫妻可以競價拍賣該經濟適用房,由出價高的一方取得該房屋的所有權,並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2、 購買的經濟適應房已滿5年的,離婚如何分割? 同樣的,夫妻對財產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以後,取得該房完全產權。再由評估機構按照市場價評估該房的價值,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原則分割此經濟適用房。取得產權的一方對另一方給予相應的房屋價值補償。 需要強調的是,經濟適用房離婚時的分配和購房資格沒有任何關係,經濟適用房離婚時分割只需要按照法院判決或雙方協商確定即可。 經濟適用房離婚怎麼分割難點就在認定房產的價值上,按照市價則違背政府的優惠政策;按照原價,對另一方則有失公允。因此,離婚經濟適用房如何分割一直是公眾爭議的熱點,也是司法的難點。作為普通公眾法律已經很難懂,再參和點政策則是難上加難,所以,還是求助律師比較省事省心。
2016年04月03日 00:00

經適房政策1、經濟適用房規定未滿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 經適房政策2、政策規定滿5年後,補交土地出讓金把經適房轉為商品房後就可以合法銷售; 經適房政策3、目前還未滿5年情況下,簽署的買賣合同是無效的,不受法律保護。 經適房政策一、如何出售已購買的經濟適應房 經適房政策二手經濟適用房一般分兩種情況處理:一種是已經住滿5年,另一種是尚未住滿年的。“住滿5年”是以購房家庭取得的契稅完稅憑證的時間或者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的發證時間為准的。可由業主提供兩個證件中的任一個來確定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的居住時間。 經適房政策1、 出售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二手經濟適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場價格出售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淡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 補交的綜合地價款的計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經濟適用房,面積80平方米,原購價4000元/平米,按市場價4600元/平米出售,補交的綜合地價款為4600×80×10%=36800元。 按市場價出售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後不能再次購買經濟適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質的住房。 經適房政策2、 出售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政策規定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以原購價出售已購經濟適用房的,出售方需提供原住房買賣合同、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 此類二手經濟適用房的購買者必須符合經濟適用房的購買條件方可購買。 出售方以原價出售給有購買資格的人後,仍符合經濟適用房購房條件的,還可以再次購買他處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 以上價格來源於網路,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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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經濟適用房申請人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本市城區正式戶口5年以上(含符合本市安置條件的軍隊轉業人員); (2)無房戶(未享受過福利分房或購買過住房)或住房困難戶(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2平方米); (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符合購房條件的市政重點工程拆遷戶可優先申請安排。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幫助。

  • (一)借款人已取得貸款證(卡)並在貸款銀行開立基本存款帳戶或一般存款帳戶。(二)借款人產權清晰,法人治理結構健全,經營管理規範,財務狀況良好,核心管理人員素質較高。(三)借款人實收資本不低於人民幣1000萬元,信用良好,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四)建設專案已列入當地經濟適用住房年度建設投資計畫和土地供應計畫,能夠進行實質性開發建設。(五)借款人已取得建設專案所需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六)建設項目資本金(所有者權益)不低於專案總投資的30%,並在貸款使用前已投入專案建設。(七)建設專案規劃設計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八)貸款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 經濟適用房可以繼承,也不受5年限制上市年限的限制,但繼承後仍保持經濟適用房的性質不變。即再次上市仍需符合首次取得房產證之日起滿5年的條件。 經濟適用住房是指已經列入國家計畫,由城市政府組織房地產開發企業或者集資建房單位建造,以微利價向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具有經濟性和適用性的特點。經濟性,是指住房的價格相對同期市場價格來說是適中的,適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負擔能力。適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築標準上不能削減和降低,要達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和其他許多國家一樣,經濟適用房是國家為低收入人群解決住房問題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另一種出租為主的住宅政策稱為廉租房。

  • 1、經濟適用房規定未滿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2、政策規定滿5年後,補交土地出讓金把經適房轉為商品房後就可以合法銷售;3、目前還未滿5年情況下,簽署的買賣合同是無效的,不受法律保護。以上資訊僅供參考,希望能幫到你。

  • 經濟適用房轉讓出售: 一種是已經住滿5年的,另一種則是尚未住滿5年的。具體時間以購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的時間或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的發證時間為准。 1、對於已經住滿 5 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現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後業主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 2、對於尚未住滿 5 年的經濟適用房,由於政策規定則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因此,確需出售此類經濟適用房的業主,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並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希望能幫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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