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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合同協議】  【歸檔】16年08月24日

承租人拒絕交租金怎麼辦?有什麼途徑能終止合同?

問題描述 承租人入住後說煤氣爐使用時有煤氣味,要求換新煤氣爐。出租人也找人瞭解過,可能因原使用的一瓶煤氣已放了兩年多沒用過了。出租人和承租人溝通過,叫承租人找人換一瓶新的煤氣回來,然後出租人就馬上買個新的煤氣爐換上,承租人也答應了。然後一直都沒收到承租人的電話,過了交租時間,仲介代收租金的小姐說,承租人拒絕交租金,因為廚具使用不了。還掛仲介人的電話。一直過又過了十天,出租人連續打幾次電話承租人不接。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關於租賃合同的終止。租賃合同除依約定終止外,出租人還可以依承租人的以下行為終止房屋租賃:第一,承租人私自將房屋轉租、轉借、轉讓;第二,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第三,承租人累計6個月不交付租金。
2016年08月24日 00:00

調查商鋪的產權承租商鋪之前,應當赴該商鋪所在房地產交易中心進行產權調查,確認以下幾個重大信息:1)、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必須確保房屋的類型為商業用房性質、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質方可承租作為商鋪使用,否則,將面臨無法辦出營業執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風險。2)、房屋權利人,以確保與房屋權利人或者其他由權利人簽署租賃合同。3)、房屋是否已經存有租賃登記資訊,若已經存有租賃登記資訊的,導致新租賃合同無法辦理登記手續,從而導致新承租人的租賃關係無法對抗第三人,也會影響新承租人順利辦出營業執照。如果承租人無法查清,可以委託律師到相關部門進行調查。免租裝修期商鋪租賃中,免租裝修期經常會出現在合同之中,主要是由於承租人在交房後需要對房屋進行裝修,實際不能辦公、營業,此種情形下,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裝修期間的租金。但免租裝修期非法律明確規定的概念,因此,在簽訂租賃合同時一定要明確約定免租裝修期起止時間,免除支付的具體費用,一般情形下,只免除租金,實際使用房屋產生的水費、電費等還需按合同約定承擔。租賃保證金俗稱押金,主要用於抵充承租人應當承擔但未繳付的費用。因為商鋪適應的電費、電話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比較高,因此建議押金應當適當高一些,以免不夠抵充上述費用,另外,還需要特別注意的是,承租人在承租過程中,不斷地拖付相關費用,押金抵扣不夠的情況下怎麼辦?可以在合同應當約定補足押金的方案,即每次出租人用押金抵扣相關費用後,承租人應當在合理期限內補足支付押金,如果經出租人通知後一定時間內補足的話,則出租人可以單方解約,並追究承租人相應的違約責任。若合同中有此約定,則可以有效整治承租人老賴行為。稅費承擔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檔規定,出租或轉租商鋪的,出租人或轉租人應當承擔以下稅費:1)、出租:營業稅及附加租金5.55%房產稅租金12%個人所得稅所得部分20%(所得部分為租金扣除維修費用,維修費用每次不超過800元)印花稅租金(總額)0.1%(在第一次繳稅時一次性繳納,按租期內所有總租金計算。)土地使用稅按房屋地段每平方米徵收,具體以代征機關實際徵收為准。2)、轉租:營業稅及附加轉租收入5.55%印花稅印花稅轉租租金(總額)0.1%在實踐中,商鋪租賃稅費德繳納比較多樣,上述標準只是法定徵收標準,不同區域或許存有不同的徵收方法,具體可在簽訂商鋪合同前諮詢實際代征網點工作人員。雖然上述稅費德繳納主體為出租人或轉租人,但租賃合同中可以約定具體稅金數額的承擔人,此時,無論出租人和承租人都應當清楚商鋪租賃的稅費金額比較高,應當慎重考慮長期稅費調整增加的費用後,再行約定具體承擔人,不要被某些代征網點短期內較低的稅率所迷惑。簽定合同時要注意的重要內容營業執照承租商鋪的目的在於開展商業經意活動,而商業經營活動首要條件就是必須合法取得營業執照,因此,在簽訂商鋪租賃合同時,許多條款都要圍繞著營業執照的辦理來設置,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1)、原有租賃登記資訊沒有登出,從而導致新租賃合同無法辦理租賃登記,從而導致無法及時辦理營業執照;2)、商鋪上原本已經註冊了營業執照,而該營業登記資訊沒有登出或者遷移,從而導致在同一個商鋪上無法再次註冊新的營業執照;3)、房屋類型不是商業用房,從而無法進行商業經營活動,而導致無法註冊營業執照;4)、涉及特種經營行業(娛樂、餐飲等)的,還需要經過公安、消防、衛生、環境等部門檢查合格,取得治安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等證件後,方可取得營業執照;5)、因出租人材料缺失而導致無法註冊營業執照。對於上述第1、2、3、5條情形,可在合同中設定為出租人義務,並給予出租人合理寬限期,超過一定期限還無法解除妨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上述第4條情形,可設定為無責任解約情形,以保障承租人萬一無法辦出營業執照時可以無責任解除合同。裝修的處置商鋪租賃中,往往需要花費大額資金用於鋪面裝修,為了確保裝修能夠順利進行,以及保障裝修利益,在合同中應當注意幾個問題:1)、明確約定出租人是否同意承租人對商鋪進行裝修,以及裝修圖紙或方案是否需要取得出租人同意等,若有特別的改建、搭建的,應當明確約定清楚,對於廣告、店招位置也可約定清楚。2)、解除合同的違約責任,不僅僅考慮違約金部分,因為違約金常常會約定等同於押金,數額不高,往往不及承租人的裝修損失,因此,應當約定在此情形下,出租人除承擔違約金外,還需要承擔承租人所遭受的裝修損失費用。3)、明確租賃期滿時,裝修、添附的處置方式。水、電、電話線等因商鋪經營的特殊性,對於水、電、電話線均可能特殊需要,這些公共資源的供應又會受到各種因素影響,建議承租商鋪前,應當先行考察是否滿足使用需求,若不滿足的,確定如何辦理擴容或增量,以及辦理擴容或增量所需費用,並在合在同明確約定相關內容,以及無法滿足正常進行需求的情形下,承租人人免責解除合同的權利。簽定合同之後的疑慮租賃登記租賃合同登記備案,屬於合同備案登記性質,此登記的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內容:1)、登記與否不影響合同本身的生效,即使沒有辦理備案等記,合同依然在生效條件滿足時就生效;2)、經登記的案件,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比如,若出租人將房屋出租給兩個承租人的,其中一個合同辦理了租賃登記,另一個沒有辦理租賃登記,則房屋應當租賃給辦理租賃登記的承租人,出租人並向沒有租賃登記的承租人承擔違約責任。因此,建議及時赴該商鋪所在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租賃備案登記。另外,大多數工商部門在辦理營業執照時,均要求租賃合同經過租賃備案登記。買賣與租賃許多承租人經常擔心承租商鋪之後,業主將商鋪出售了怎麼辦,其實,承租人完全無須擔心此種風險,因為法律對於承租人賦予了兩重特殊保護:1)、出租人在出售時,承租人享有同等條件之下的優先購買權,即若承租人在等同於其他購買人的條件下主張購買該商鋪的,則業主必須將該商鋪出售給承租人,以此保障了承租人的使用利益。2)、即使承租人不想購買承租商鋪的,業主出售後,新的業主也應當履行租賃合同,否則,新業主應當承當租賃合同中的違約責任。11、其他注意事項在承租商鋪之前,需要瞭解該商鋪的商業規劃和有關政策等,如果承租人將要經營的業態不符合相關的商業規劃和有關政策,比如承租一個不可經營餐飲行業的房屋準備開設酒店,必將導致人力、財力的損失。在無法確定的情形下,承租人可以在租賃合同中特別約定相關事宜作為解約條件,以此避免遭受不必要的違約責任。

2016年08月24日 00:00

參照《合同法》第230條的規定,確認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法律為保護承租人的權益,賦予其此種特權。因租賃合同為持續性合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承租人對土地進行了一定的投資,故需要對租賃物長期使用和收益。對此,法律應當加以特殊保護,以鼓勵承租人進行投資,實現土地資源的高效利用。 出租人的交付義務 出租人依約應將土地的佔有和使用提供給土地承租權人而未按期提供,但尚未造成土地租賃合同提前終止的,出租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由此造成土地承租權人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承租人的租金義務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取得以向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支付一定數額的租金為代價,根據租賃合同對租金支付方式、數額、期限的約定,土地承租人負有按約定支付租金的義務。土地承租人不繳納、不足額繳納租金或者不按期繳納租金,未達法定期限,沒有被收回土地承租權的,土地承租權人應當支付違約金,承擔違約責任。 承租人遵守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義務 《劃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第2l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租後,承租人應遵守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不得隨意改變原有的土地用途;需要改變土地使用權合同規定用途內容的,必須征得出租人的同意,並依法經過審批,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出讓金,辦理登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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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職員工工資證明有所在單位開具;一般蓋人事的章。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可以網上列印;然後蓋單位的章或者公積金中心的章即可。

  • 你好,1、買房子的時候可以用公積金貸款,公積金貸款的利率比商業貸款低很多2、租房子可以申請租房提取,用公積金支付房租3、裝修房子的時候,也可以提取公積金來裝修4、公積金是職工的個人福利,是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除了個人繳納以外,公司也必須按比例為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公司繳納的那部分以後你是可以提出來的,相當於變相增加了你的工資。4、具體你可以諮詢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者到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官網上去查詢

  • 現在想提取個人公積金 應該怎麼做 ,這邊來詳細的說說: 一、辦理銷戶提取需提供的資料: 銷 戶 提 取 分 類 辦理時需提供的資料 退休 1、 申請人身份證原件。 2、 住房公積金專用存摺原件。 3、 填寫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款提取申請表,並經開戶單位蓋章確認。 4、 退休證原件。 5、 到規定退休年齡,但因工齡不足無退休證的,提供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審批證明。 出境定居 1、 住房公積金專用存摺原件。 2、 填寫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款提取申請表,並經開戶單位蓋章確認。 3、 提供公安部門批准出境定居的有效簽證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原件和影本。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 1、 申請人身份證原件。 2、 住房公積金專用存摺原件。 3、 填寫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款提取申請表,並經開戶單位蓋章確認。 4、 提供經醫院或勞動部門確認的,屬於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證明資料原件和影本。 5、 個人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有效證件,或單位證明(可在審核表中由單位說明)。 在職期間死亡 1、 支取人身份證原件。 2、 住房公積金專用存摺原件。 3、 填寫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款提取申請表,並經開戶單位蓋章確認。 4、 提供有效的死亡證明或已註銷戶口的依據原件和影本。 5、 提供支取人是死者的直系親屬的關係資料(如戶口或單位證明)原件和 影本。 注:1、銷戶提取中因出境定居提取審批在三個工作日內完成,其他各項審批為即報即批。 2、原件與影本核對無誤後即時交回給辦理人。 以上內容應該比較詳細,希望可以對你有幫助,覺得我回答不錯的,就給我來個贊,謝謝。

  • 你好,貸款買房不需要交保證金,因為是用房子做抵押。但是會有其他一些條件,如查信用記錄或者收入證明等等。貸款買房程式:1.首先,請到銀行瞭解相關情況。並辦理相關帶齊以上的資料申請個人住房貸款。2.然後接受銀行對您的審查,並確定貸款額度3.接下來就可以辦理借款合同,且由銀行代辦保險。辦理產權抵押登記和公證。4.最後剩下的就是銀行發放貸款,借貸人每月還款和還清本息後的註銷登記

  • 我曾經也苦惱過這個問題,現在總算知道了,下面一起來看看辭職後公積金怎麼辦吧?1. 一般的辭職後公積金是不可以取出的。公積金帳戶暫時會被封存起來,但是帳戶裡的錢始終是你的。以後重新就業可以用原來的帳戶繼續繳納的。如果一直沒有就業, 公積金處於停交狀態, 不可以用來貸款。並且個人公積金不可以個人繳納, 只可以自行繳納"三險" ,公積金必須有工作單位代為辦理。 2.特殊情況辭職後公積金可以取出的特殊情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餘額:(1)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時。(2)在離休、退休或到達離休、退休年齡時。(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時。(4)戶口遷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時。(5)非當地戶籍職工調離當地時。(6)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儲存餘額抵沖。 其中(2)、(3)、(4)、(5)情形,職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應以銷戶形式全額提取,所提取的金額為職工私人所有。3. 其他情況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時,職工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提取死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餘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同時作銷戶處理。 連續失業兩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當年公佈的本市職工最低工資的;從而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住房消費。4. 辦理方法憑公積金存摺和本人的身份證以及終止勞動關係的證明(原廠)到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提取申請手續。如果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同意提取,就會轉到你現在的新單位,需開具新單位的證明,不同省份沒有關係,公積金管理中心會負責辦理的。 綜上所訴,一些簡單的關於辭職後公積金的處理方法,供大家參考。當然,遇到具體的情況,還是需要諮詢一下單位或者是當地的公積金管理中心。因為有的地方可能政策有差異,說了這麼多大概你也瞭解了不少,希望對你有幫助,祝你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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