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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商品房】  【歸檔】16年12月15日

二手房買賣常見糾紛都有哪些?有誰曉得?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1、二手房買賣常見糾紛之:因定金引起的糾紛2、二手房買賣常見糾紛之:因逾期支付房款引起的糾紛3、二手房買賣常見糾紛之:因逾期辦理過戶手續引起的糾紛4、二手房買賣常見糾紛之:因仲介方行為引起的糾紛5、二手房買賣常見糾紛之:因要求解除房屋買賣合同或確認房屋買賣合同無效引起的糾紛6、二手房買賣常見糾紛之:因房屋品質引起的糾紛7、二手房買賣常見糾紛之:因戶口遷移引起的糾紛
2016年12月15日 00:00

1、二手房買賣常見糾紛之:因定金引起的糾紛2、二手房買賣常見糾紛之:因逾期支付房款引起的糾紛3、二手房買賣常見糾紛之:因逾期辦理過戶手續引起的糾紛4、二手房買賣常見糾紛之:因仲介方行為引起的糾紛5、二手房買賣常見糾紛之:因要求解除房屋買賣合同或確認房屋買賣合同無效引起的糾紛(希望能幫到你!望採納!謝謝!)

2016年12月15日 00:00

常見的二手房買賣糾紛有以下幾種:(一)買賣雙方缺乏誠信,隱瞞真實資訊導致糾紛。當事人為了促成交易,往往隱瞞真實資訊,如房屋品質問題、居住環境問題,在簽訂合同後另一方發現從而提起訴訟。對此,購房者可以在購房前向物業、鄰居、開發商瞭解情況,最好到現場看房,並對可能出現的品質問題如何承擔作出約定。(二)房價變化快。房屋價格上漲了,一方反悔,以種種藉口不辦理過戶手續。房價上漲時,許多糾紛系賣房人在銷售房屋後,辦理過戶手續過程中,發現房屋價格又上漲了,於是導致反悔,以種種藉口不辦理過戶手續,另一方起訴至法院。房價下跌時購房人以種種理由要求解除合同退房。對此,購房方不但要與賣房方簽訂合同,還要提前考慮房價上漲、下跌等因素約定好違約賠償責任,並在能夠辦理過戶手續時及時辦理,避免對方反悔。(三)仲介機構的不規範行為導致糾紛。由於買賣雙方常常通過仲介機構建立聯繫,進行交易,而仲介機構本身的機制和人員素質不一,常常在簽訂合同或辦理手續時出現問題,甚至合同約定內容與三方談判時表達的意思不一致,導致當事人對合同履行內容產生爭議,從而提起訴訟。為避免上述情況發生,買賣雙方在交易時應當選擇正規的仲介機構,交易前應當充分瞭解各種事項,並對雙方談定的內容以書面形式約定好。(四)二手房交易手續複雜,導致交易過程中雙方當事人產生不信任,交易難以進行。所以買賣雙方都要在交易時充分瞭解房屋買賣需要的各種手續,最好選擇專業人士提供法律意見,再慎重簽訂合同。希望能幫到您。

2016年12月15日 00:00

以下各事項必須注意:一、在拆遷區的二手房買賣二、已有銀行按揭的二手房的買賣三、夫妻共有的二手房買賣四、共同擁有產權的二手房買賣五、欠物業管理費和其他費用的二手房買賣六、拍賣時的二手房買賣七、已經設定抵押的二手房買賣八、產權關係不清的二手房買賣九、有法律糾紛的舊房產的交易一般來講,二手房買賣時所遇到的風險會較高,法律問題比較多,原因是二手房不是開發商直接賣房,而是由從開發商手裡買房的人,由於各種原因,需要把房子再賣出去。也有的二手房是房主由於繼承或者別人抵債或由於贈予等原因獲得的房產,現在需要變現。更有的二手房買賣是因為原業主的婚姻有變故,或是出國定居等事由所致。由於賣二手房的原因各不一樣,而且二手房的出處和背景各不相同,所以說二手房在交易時,更容易遇到法律障礙。希望可以幫到你

2016年12月15日 00:00

以下是商品房產權糾紛怎麼處理的查詢1、交付糾紛。主要是指房屋過戶登記的糾紛和房款交付的糾紛,在一般的房屋買賣合同中都約定房屋和房款的交付方式或時間,但由於有的合同對房屋和房款交付的先後約定不明而發生糾紛。一方要求對方先交付房屋和房屋產權證,而另一方要求先付清房款。雙方各執己見爭執不下而發生糾紛。2、房屋買賣合同履行方式糾紛。主要涉及到房屋交付的方式,和房款支付方式。在房屋買賣中雙方往往對如何履行交款和交付房屋,包括交款的時間、次數、數量、幣種或房屋交付的時間、房屋的狀況、房屋的裝璜等有約定。但由於對約定的一些具體內容的理解不同而發生糾紛。3、一房二賣糾紛。現實生活是豐富多彩的,在實際生活中出現的房屋買賣糾紛也是多種多樣的。由於各種不同的原因,一房二賣甚至一房多賣的情況也屢見不鮮。4、房屋品質糾紛。無論購房者是買的二手房還是商品房,都有可能出現房屋品質上的問題,包括房屋主體結構品質問題和一般房屋品質問題,都是產生房屋品質糾紛的重要原因。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到你。

 相關用戶問答
  • 認購書性質應屬於商品房買賣合同的預約合同,與商品房買賣合同之間是預約與本約的關係。商品房預約合同(認購書)生效後,一方當事人未盡義務引起合同的談判、磋商不能進行構成違約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認購書之義務人負有在約定時間按認購書預定條件與對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義務,認購義務人若無正當理由違背預約合同的約定不履行簽訂本約義務的,則應當承擔預約的違約責任和本約的締約過失責任。承擔締約過失責任的方式為損害賠償,其中包括直接利益的減少和失去與第三人訂立合同機會的損失,並不包括強制締結本約的責任。由此看來絕對有法律效力!!!

  • 看你選取水地暖還是電地暖,水地暖有單一的也有三合一的

  • 開關電源晶片把開關電源所需要的控制邏輯都集成在晶片中,作用當然是簡化電路設計、提高可靠性啦。要說替代了普通開關電源裡的哪些元器件,這個就難說了,用晶片做的開關電源也是普通開關電源,假如要比較用分離元件和用晶片做開關電源的差別,那各自有各自的考量,沒法比的。

  • 相信大家都有聽說過,二手房交易時的事項要比一手房多一些,我們在交易時一定要細心,千萬不可馬虎。那麼二手房交易關注事項有哪些,二手房收房時要關注哪些細節?首先你去房地產交易中心給他的房子做一份產證調查,需要帶上身份證,和準確的房屋位址,然後在拿這份產證調查去對照他的房產證和身份證對照,再確認無誤的情況下,你們雙方約好去交易中心購買和簽訂買賣合同,合同裡很多格式條款,所要關注的主要就是:第二條:價格。第四條:交房時間。第五條:破壞裝修和設施違約責任。第六條:過戶時間(假如你貸款,時間放的越寬越好)。第十條:甲方違約責任。補充條款:要寫明屋內那些設施送,雙方除合同內的其他協議。合同簽完後你把首付款全部付給他後就可以辦理貸款了,貸款辦下來就可以過戶了,過完戶會給你一個收件收據證明,你複印一下交給銀行的人,然後再過20個工作日,房東會收到你的貸款,再過7天,你可以到辦理貸款的銀行領取新的房產證。

  • 一、您知道二手房買賣合同的內容有哪些嗎請看下面為您羅列的幾點:1、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住所2、標的3、價款4、履行期限、地點、方式5、違約責任6、解決爭議的方式7、合同生效條款8、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條款9、合同的變更與轉讓10、附件二、關於二手房買賣合同有什麼注意事項,主要注意的內容如下:(一)防止房屋資訊不明您購買二手房前,要注意:1、瞭解房屋資訊:消費者要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瞭解有關房屋資訊.包括瞭解房屋產權,賣房人是否為獨立擁有房屋產權人,如與其他人共有,必須與全部共有人訂簽房屋買賣合同.2、瞭解房屋租賃情況:如房屋已出租,則租賃合同對購買人繼續具有約束力.3、瞭解房屋是否為交易受限的福利房.因為國家對於福利政策房的轉讓年限、買房人資格等有特別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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