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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合同協議】  【歸檔】16年08月25日

購房業主不守約,買家是否可提出毀約並要求業主進行賠償?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業主是房屋所有權人,依法對其物業享有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可以說業主對房屋怎麼裝修,完全是業主自已的事情。但由於房屋屬於不動產,其建造、使用都有嚴格的規定,業主在進行裝修時,必需遵守相關的法律規定,而不能隨心所欲。《物業管理條例》第53條規定,業主需要裝飾裝修房屋的,應當事先告知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告知業主。物業服務企業作為物業管理維護的專業單位,其對房屋的裝修、使用有專業的知識,為了維護業主的合法利益,條例要求業主裝修時,要通知物業管理服務企業。實踐中,業主在裝修時,物業服務企業會要求業主簽署一份裝修協議書,對房屋裝修中應遵守的事項,禁止行為進行告知,並要求業主承諾不破壞物業的主體結構、承重牆等。有的物業服務企業為了限制業主裝修中的違法行為,會要求業主交納裝修押金或保證金,待裝修完畢沒有違法裝修的,押金予以退還。若出現違法裝修或因裝修造成物業損害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從押金中扣除賠償款。但從法律上來說,是否交納裝修押金,完全是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之間協商一致的結果,物業服務無權強行要求業主必須交納裝修押金。結合諮詢問題來看,該物業服務企業強行要求業主交納裝修押金,業主不交納裝修押金,就阻止業主進行裝修,侵害了業主的合法利益。物業服務企業本質是為業主服務的,而不是來管理業主或根據自己的意志來約束業主。《物業管理條例》第46條規定,對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制止,並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在接到物業服務企業的報告後,應當依法對違法行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處理。法律是賦予了物業服務企業對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的管理權,對違法裝修可以制止,並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進行報告。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對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制止,並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在接到物業服務企業的報告後,應當依法對違法行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處理。第五十三條業主需要裝飾裝修房屋的,應當事先告知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告知業主。
 相關用戶問答
  • 如果開發商沒有違約,而是由於你自己的原因造成延期收房,則物業費、取暖費的計算起點應為合同約定的交付日期。

  • 沒交房可能是沒建好吧,這個你只好等著了,等到交房辦手續的時候,可以找地產商索賠。預售合同上都有索賠的辦法的。

  • 你好,現在很多開發商在我們買房子時候都說得好不好什麼時候交房,到交房時都不會按哪個時間來交,很多都會推遲的,所謂房屋的交付使用,就是房地產開發企業將已建成的房屋轉移給買房戶佔有,其外在表現主要是將房屋的鑰匙交付給買房戶。但房屋的交付使用並不意味著房屋所有權的轉移。那麼推遲交房要怎麼辦,下面這邊就來簡單介紹一下。開發商不能交付房屋的原因往往很複雜,而業主卻無法知道開發商不能交付房屋的真正原因,導致業主手足無措,不知道該怎麼做,如發生該情形建議業主一定要想辦法搞清楚開發商不能交付房屋的真正原因,不能聽開發商或者售樓人員的一面之詞,要多方搜集資訊以確保資訊的真實性,然後有針對性地採取措施。(一)正常延期交付的處理: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於施工遲延、相關政府手續辦理遲延、市政配套遲延等導致的房屋交付逾期。這種情況下,業主完全可以選擇等待,並要求開發商按合同承擔延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這裡提醒業主,如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不能彌補你的經濟損失(以房屋的正常市場租金作為參照),你可以要求開發商賠償你的經濟損失。(二)非正常延期交付的處理:非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於開發商經濟實力、相關政府手續違法且無法辦理等,如不幸發生上述情況,建議業主立即退房,如開發商負債已經超過其資產,業主還可以向法院申請開發商破產,以最大限度的保護業主的利益!可見延期交房除了合同中有特別約定的,購房者可以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普通的購房者不具備相關的專業知識,即使有疑問也找不出什麼好的解決辦法,只能叫辦手續就辦手續。不少購房者在辦理完交接手續後才發現房屋或配套存在種種瑕疵,找開發商理論時,開發商辯稱該房已由購房者驗收合格,為了避免這種情況,在簽訂補充協定或者收房時,請律師協助處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以上關於推遲交房相關事項就介紹到這,提醒購房人在收房時能夠集體收樓,可能的情況下可以聘請律師指導協助,這不但可以彌補單一主體知識的限制,更好、更有效地維權,還可引起開發商的重視,促使開發商就收房過程中的問題做約定。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啊,如果覺得給力的話豎個大拇指唄,以後我會更用心作答的喲,祝你生活愉快。

  • 回答者:wofang陳寶南 | 2013-09-27 21:07按照合同法規定,買賣雙方要嚴格按照買賣合同約定履行相關的權利和義務,如果有一方不遵守合同約定,屬於違約方,那違約方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在房地產鐘,如果業主不按時交房,是可以按照法律來進行,守約方可以要求違約方立即執行合同相關條款。先友好協商解決,不成就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最後的手段就是通過法律手段了,法院見

  • 我對這個有一些瞭解吧!之前家裡面剛剛買房的時候也碰到一些業主是這樣的情況呢,一開始不清楚為什麼,還笑話過人家呢,後來回家打開電腦一查以後就懂了呢!應該笑的是我自己呢,交房的時候要注意很多呢!接下來我就和你分享一下為什麼有些人不收房吧!~ 導致業主不肯收房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環境、配套不完善;廣告中“美麗的承諾”沒有蹤跡;綠化不達標;公攤面積模糊;無故增大容積率;綠地成工地;牆體裂縫,地板不平;私自改變牆體位置;保溫板裂縫,裝修偷工減料;售後服務體系不完善;物業費用過高;四通不通,屋頂和水管漏水;門的品質標準和樣板間不一樣;產權歸屬有爭議;買房定金難退;採光與通風條件不具備;周邊配套交通得不到及時解決等等。更重要的是各種費用收取,往往沒個準兒。特別是契稅,國家規定業主在取得產權證時才交,可有些開發商讓購房人提前繳納。公共維修基金、裝修系列收費爭議最大,有的開發商收取面積測繪費,顯然違背了“誰委託,准付費”的原則。更有甚者,有的開發商雖然承認房子有問題,卻不承認違約。 最後友情提示一下哦!~ 如果你有證據證明你到過現場收樓,但因為開發商的原因不能使您收樓,這樣,開發商就無權默認你收樓了。證據可以是你請一家驗房公司,那種經過註冊的專業的協力廠商驗房機構公司,在收樓日請他們去你家驗房, 然後他們出具的驗房報告轉交給開發商,這樣就有證人以及書面證據證明你到過樓盤收樓啦!大概就是這樣子的哦!~希望能幫到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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