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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業主維權】  【歸檔】13年07月10日

開發商以免交物業費作為延期交房的賠償款合理嗎

問題描述 一朋友的新房,由於是房屋本身品質有點問題的,導致新房延遲了半年才驗收;但是開發商竟然以免交物業費作為延期交房的賠償款咯,這樣合理嗎?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您好:這不是合理不合理的問題,是對方違約的責任,開發商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這個賠償是大於物業費的。您可以提起起訴,一說起訴別覺得麻煩,其實,很簡單。委託一律師,把您和開發商簽訂的合同等一些檔交給律師,提出訴訟,一般情況下都是業主贏。法院會調解,開發商也必須的去出庭且 接受調解及賠償。 要說起來,肯定很長。但是,沒有忽悠您,維權其實和簡單,想這個官司,律師費也很低的。您在多聯繫一些業主。 我們公司的客戶,去年和你情況一樣,聯繫的其他業主,召集60多人,實際29人參與。官司贏了後,29人所得是大於沒去的那些人的收益。當時,開發商也是買物業費,業主不願意,協商不好,才起訴的,剛開始也覺得行嗎?有疑問,但開始,其實很簡單。 瞭解的這麼詳細,是因為,我的客戶正是事情的發起人。 希望,以上能對您有幫助。
2013年07月10日 00:00

這個就看房主跟開發商怎麼調節了。

 相關用戶問答
  • 1、集體與開發商協商。開發商通常派能說會道的業務人員與業主協商,拖延時間或找各種理由開脫,或作出各種承諾,以平息業主的怒氣。但可能經過數次協商,開發商僅承諾給予少量的賠償或減免一定的物業費補償。2、向房屋建設管理機關反映,請求處罰開發商。房屋建設管理機關只有行政權,沒有民事審判權,只能處罰開發商,而無權要求開發商足額、及時賠償業主。,對於業主的反映,房屋建設管理機關只能調解。房屋建設管理機關會在調解數次無果後,建議業主採取法律手段。3、向法院起訴。迅速及時的向法院起訴,要求判令開發商支付延期交房的違約金,或依照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解除房屋買賣合同。

  • 現在很多樓盤都沒辦法準時交房,開發商不按時交付房屋,這是令購房者頗為頭疼的事。很多業主就是為了更快住進新房,而延期交房後不少開發商卻以各種“不可抗拒”的理由推脫責任,這讓很多購房者氣憤不已,卻又不知該如何維權,我們一起來學習一下,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 第一步:購房者在實際驗收房屋時,應當注意水、電、氣是否開通,是否達到基本入住條件,規劃是否被擅自更改,同時應當要求開發商出示商品房綜合驗收備案證明並提供《商品房品質保證書》、《商品房使用說明書》等材料 第二步: 不可抗力非全免責。開發商原因並不等同於不可抗力。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只有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開發商才能免除延期交房的賠償責任。而要主張延期交房是不可抗力造成的,開發商應當提供相關機構的證明檔,證明該情況符合法律認可的條件。 第三步、保留相關證據材料。不論在與開發商協商過程中還是在提起訴訟時,都能夠明確其違約事實,既可以按照合同條款主張約定的違約金,在實際損失超過約定的違約金的情況下,也可以要求開發商按照購房者的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從而以事實為依據充分地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第四步; 注意訴訟時效。鑒於房屋延期交付的時間存在不確定性,購房者應當注意訴訟時效問題。根據法律規定,購房者應當自約定的交房之日起兩年內向開發商索賠延期交房的損失。如果在訴訟時效期限內向開發商主張上述權利,則新的訴訟時效就自主張之日起重新計算兩年。 以上是開發商逾期交房該怎麼處理的4個步驟,還應該注意的是購房者在解決延期交房糾紛時,應保留向開發商提起索賠的證據,如通過書面函件以郵寄方式索賠,以避免因索賠超過訴訟時效而得不到法律的保護。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您,祝你生活愉快!

  • 1、附屬工程未完工,如綠化、道路、公共設施等尚未完工。2、與物業交接不順暢,可能有些小問題,小毛病,物業拒絕與開發商交接。

  • 應該再與開發商協調一下,或者是找房管局協調一下

  • 你好,現在很多開發商在我們買房子時候都說得好不好什麼時候交房,到交房時都不會按哪個時間來交,很多都會推遲的,所謂房屋的交付使用,就是房地產開發企業將已建成的房屋轉移給買房戶佔有,其外在表現主要是將房屋的鑰匙交付給買房戶。但房屋的交付使用並不意味著房屋所有權的轉移。那麼推遲交房要怎麼辦,下面這邊就來簡單介紹一下。開發商不能交付房屋的原因往往很複雜,而業主卻無法知道開發商不能交付房屋的真正原因,導致業主手足無措,不知道該怎麼做,如發生該情形建議業主一定要想辦法搞清楚開發商不能交付房屋的真正原因,不能聽開發商或者售樓人員的一面之詞,要多方搜集資訊以確保資訊的真實性,然後有針對性地採取措施。(一)正常延期交付的處理: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於施工遲延、相關政府手續辦理遲延、市政配套遲延等導致的房屋交付逾期。這種情況下,業主完全可以選擇等待,並要求開發商按合同承擔延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這裡提醒業主,如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不能彌補你的經濟損失(以房屋的正常市場租金作為參照),你可以要求開發商賠償你的經濟損失。(二)非正常延期交付的處理:非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於開發商經濟實力、相關政府手續違法且無法辦理等,如不幸發生上述情況,建議業主立即退房,如開發商負債已經超過其資產,業主還可以向法院申請開發商破產,以最大限度的保護業主的利益!可見延期交房除了合同中有特別約定的,購房者可以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普通的購房者不具備相關的專業知識,即使有疑問也找不出什麼好的解決辦法,只能叫辦手續就辦手續。不少購房者在辦理完交接手續後才發現房屋或配套存在種種瑕疵,找開發商理論時,開發商辯稱該房已由購房者驗收合格,為了避免這種情況,在簽訂補充協定或者收房時,請律師協助處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以上關於推遲交房相關事項就介紹到這,提醒購房人在收房時能夠集體收樓,可能的情況下可以聘請律師指導協助,這不但可以彌補單一主體知識的限制,更好、更有效地維權,還可引起開發商的重視,促使開發商就收房過程中的問題做約定。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啊,如果覺得給力的話豎個大拇指唄,以後我會更用心作答的喲,祝你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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