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搜索 分類
您的位置:首頁 » 裝修知識 » 裝修準備 » 房屋拆遷後,原來的租房合同還有效嗎?
問題 【合同協議】  【歸檔】17年01月22日

房屋拆遷後,原來的租房合同還有效嗎?

問題描述 房屋拆遷後,原來的租房合同還有效嗎?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租房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租用于乙方使用,乙方承擔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第一條: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溮河區,甲方(______套、______間)房屋位於申城大道夏家井4號。_____樓_____室____廳或_____樓單間(居住)。房屋租賃期定________年。乙方每_______向甲方交納房屋租金________________。房屋租賃到期後,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在合同時間內搬離租賃房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權先租。如乙方續租,需在合同期滿提前一個月交納續租金。第二條:租賃期間相關費用。甲方應承擔的費用: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單語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承負擔。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水、電、閉路_______、垃圾________,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第三條:房屋修繕與使用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甲方提出進行維修,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甲方維修。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以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如因使用不當造成事故或人生傷害的由乙方自負。第四條: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1)未經甲方書面或口頭同意,轉借、轉租、裝修、承租房屋。2)損壞承租房屋或設施,在甲方提出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或賠償的。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或口頭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家庭住房租賃用途。4)利用承租房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以居住的房去經營。5)合同到期內提前一個月,沒有交納下次房租費,視為不租,合同無效。甲方有權租給他人,乙方要配合甲方租房、看房。6)乙方租房時的人數,套房_______人,單間_______人,如果增加人數另加其他費用,(未經甲方同意隨意增加人數,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出租房)。7)逾期未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損害的。8)甲方出租其他的房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9)因不可抗拒因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第五條: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水、電、傢俱、電器、裝修、器物等硬體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三日內向雙方說明。2)乙方在租房期間水、電、傢俱、電器損壞,由乙方承擔配件維修費用。3)在正常使用傢俱、電器等設施期間,人為故意的如刀劃、火燙和其他人為破壞,按每處50元賠償給甲方,在門上、牆上如訂釘、打鑽孔等俺一個十元賠償。4)乙方應於房屋組靈氣滿後,將承租房房屋及附屬設施、傢俱電器設備交還甲方。應保證房屋及設施、水、電、傢俱、電器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垃圾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甲方將押金退還給乙方,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理。第六條:免責條件1、因不可抗拒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遷,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2、因上述原因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的計算,多退少補。3、不可抗拒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客服”的情況。4、本院停放車輛不收任何費用,丟失車輛由車主自己承擔相應損失。第七條:水、電、傢俱、電器信譽保證押金,套房(),單間(),甲、乙雙方驗收水、電、傢俱、電器能正常使用後由甲方驗收簽名()。乙方需提供真實有效身份證影本一張。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補充條款內容。補充條款內容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不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備註:傢俱與電器清單:組合大櫃、床、席夢思、夏涼席、梳粧檯、沙發、茶几、電視櫃、床頭櫃、寫字臺、電腦桌、空調、21存彩電、冰箱、熱水器、風扇、電磁爐(均為甲方所有)乙方租房期間,甲方無故提前收回租房,按違約賠償乙方違約金____________元,如乙方違約也要賠償甲方違約金_____________元。乙方在租房期間內自己不住,甲方不退房租費,乙方交房交鑰匙時,不拖欠水、電費,甲方退還全部信譽保證金。水_______元一噸.底數水每人每月___________元套房單間電________元一度.底數電______元一度.底數洗浴按人分攤電費。甲方:甲方:電話:電話:身份證號:身份證號: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截止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後生效附件內容:
2017年01月22日 00:00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為明確房屋拆遷補償安置中的權利義務關係而訂立的協議,是約定拆遷當事人之間民事權利義務的合同,它適用《民法通則》和《合同法》。生效條件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中必須有拆遷當事人的單位、姓名、經辦人姓名,協議必須經雙方當事人簽名蓋章後才具有法律效力。拆遷非出租房屋,拆遷人與被拆遷人簽訂協定;拆遷出租房屋,拆遷人應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簽訂協定。主要內容(1)拆遷補償方式,貨幣補償金額及其支付期限;(2)安置用房面積、標準和地點;(3)產權調換房屋的差價支付方式和期限;(4)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5)搬遷補助費和臨時安置補助費或停產停業損失費發放標準和支付方式;(6)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的方式;(7)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條款。

 相關用戶問答
地圖 隱私 臉書 聯繫
搜索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