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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裝修流程】  【歸檔】17年02月22日

怎樣監督業主委員會?誰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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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佳答案 第一條為了規範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活動,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規則。第二條業主大會由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組成,代表和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合法權利,履行相應的義務。第三條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大會依法選舉產生,履行業主大會賦予的職責,執行業主大會決定的事項,接受業主的監督。第四條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的決定,對業主具有約束力。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應當依法履行職責,不得作出與物業管理無關的決定,不得從事與物業管理無關的活動。第五條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對業主損害他人合法權益和業主共同利益的行為,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危險、排除妨害、賠償損失。第六條物業所在地的區、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對設立業主大會和選舉業主委員會給予指導和協助,負責對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日常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
2017年02月22日 00:00

你好,很高心為你解答。一、成立業主委員會換屆籌備組(一)籌備組成員的條件和人數業主委員會換屆籌備組由原業主委員會委員、業主代表和居(村)民委員會代表組成換屆選舉籌備組七至十五人組成,籌備組成員人數應為單數。居(村)民委員會代表擔任籌備組組長,組織、協調業主大會的籌備工作。(二)籌備組的成立程式1.申請和倡議由原業主委員會向居(村)民委員會提交《組建換屆選舉業主委員會委員籌備組申請書》和《關於組建換屆選舉業主委員會委員籌備組的倡議》,居(村)民委員會在《倡議》上蓋章確認同意成立。2.公示經居(村)民委員會確認的《關於組建換屆選舉業主委員會委員籌備組的倡議》,在社區內張貼公示7日,告知全體業主關於組建換屆選舉業主委員會委員召開業主大會籌備組的事宜。3.公示期內業主自薦《關於成立換屆選舉業主委員會委員籌備組的倡議》公示期間,自薦參與籌備組成員的業主填寫《換屆選舉業主委員會籌備組成員自薦表》,將表格送到居(村)民委員會或者《倡議》上指定的業主處。4.產生《關於組建換屆選舉業主委員會委員籌備組的倡議》公示期滿為止。希望答案對你有所幫助,謝謝。

2017年02月22日 00:00

如何成立業主委員會為了維護住宅社區內全體業主和住戶的合法權益,成立業主委員會是非常必要的。一、成立業主委員會的條件: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大會或者業主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委員應當由業主擔任。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所在地的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應當會同住宅出售單位組織召開第一次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1、公有住宅出售建築面積達到百分之三十以上;2、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建築面積達到百分之五十以上;3、住宅出售已滿兩年。二、成立業主委員會後要辦理登記手續業主委員會自選舉產生之日起十五日內,持下列檔向所在地的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1、成立業主委員會登記申請書;2、業主委員會委員名單;3、業主委員會章程。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應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完成登記工作,對不符合本條例規定成立的業主委員會不予登記,並用書面通知申請人。三、業主委員會應當維護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主要履行下列職責:1、召開業主大會或者業主代表大會,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2、選聘或者解聘物業管理企業,與物業管理企業訂立變更或者解除物業管理服務合同;3、依照本條例設立物業維修基金的,負責該基金的籌集、使用和管理;4、審定物業管理企業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畫、財務預算和決算;5、聽取業主和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監督物業管理企業的管理服務活動;6、監督公共建築、公共設施的合理使用;7、業主大會或者業主代表大會賦予的其他職責。8、業主委員會應當定期召開會議,會議必須有過半數委員出席有效,作出決定應當經全體委員過半數通過。四、業主公約的效力1、業主公約是有關物業使用、維修和其他管理服務活動的行為規範,對全體業主具有約束力。使用人應當遵守業主公約。2、業主公約自業主大會或者業主代表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3、業主委員會應當自業主公約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將業主公約報所在地的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4、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對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使用人具有約束力。5、業主公約和業主大會、業主代表大會、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不得與法律、法規相抵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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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成立業主委員會為了維護住宅社區內全體業主和住戶的合法權益,成立業主委員會是非常必要的。一、成立業主委員會的條件: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大會或者業主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委員應當由業主擔任。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所在地的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應當會同住宅出售單位組織召開第一次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1、公有住宅出售建築面積達到百分之三十以上;2、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建築面積達到百分之五十以上;3、住宅出售已滿兩年。二、成立業主委員會後要辦理登記手續業主委員會自選舉產生之日起十五日內,持下列檔向所在地的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1、成立業主委員會登記申請書;2、業主委員會委員名單;3、業主委員會章程。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應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完成登記工作,對不符合本條例規定成立的業主委員會不予登記,並用書面通知申請人。三、業主委員會應當維護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主要履行下列職責:1、召開業主大會或者業主代表大會,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2、選聘或者解聘物業管理企業,與物業管理企業訂立變更或者解除物業管理服務合同;3、依照本條例設立物業維修基金的,負責該基金的籌集、使用和管理;4、審定物業管理企業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畫、財務預算和決算;5、聽取業主和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監督物業管理企業的管理服務活動;6、監督公共建築、公共設施的合理使用;7、業主大會或者業主代表大會賦予的其他職責。8、業主委員會應當定期召開會議,會議應該有過半數委員出席有效,作出決定應當經全體委員過半數通過。四、業主公約的效力1、業主公約是有關物業使用、維修和其他管理服務活動的行為規範,對全體業主具有約束力。使用人應當遵守業主公約。2、業主公約自業主大會或者業主代表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3、業主委員會應當自業主公約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將業主公約報所在地的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4、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對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使用人具有約束力。5、業主公約和業主大會、業主代表大會、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不得與法律、法規相抵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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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業主委員會,是指由業主選舉產生,代表業主利益的組織,是業主行使共同管理權的一種特殊形式。業主委員會由業主或者業主大會會議選舉產生,一般由5至11人單數組成。業主委員會的權力基礎是其對物業的所有權,它代表該物業的全體業主,對該物業有關的一切重大事項擁有決定權。

  • 你好,很高心為你解答。一、成立業主委員會換屆籌備組(一)籌備組成員的條件和人數業主委員會換屆籌備組由原業主委員會委員、業主代表和居(村)民委員會代表組成換屆選舉籌備組七至十五人組成,籌備組成員人數應為單數。居(村)民委員會代表擔任籌備組組長,組織、協調業主大會的籌備工作。(二)籌備組的成立程式1.申請和倡議由原業主委員會向居(村)民委員會提交《組建換屆選舉業主委員會委員籌備組申請書》和《關於組建換屆選舉業主委員會委員籌備組的倡議》,居(村)民委員會在《倡議》上蓋章確認同意成立。2.公示經居(村)民委員會確認的《關於組建換屆選舉業主委員會委員籌備組的倡議》,在社區內張貼公示7日,告知全體業主關於組建換屆選舉業主委員會委員召開業主大會籌備組的事宜。3.公示期內業主自薦《關於成立換屆選舉業主委員會委員籌備組的倡議》公示期間,自薦參與籌備組成員的業主填寫《換屆選舉業主委員會籌備組成員自薦表》,將表格送到居(村)民委員會或者《倡議》上指定的業主處。4.產生《關於組建換屆選舉業主委員會委員籌備組的倡議》公示期滿為止。希望答案對你有所幫助,謝謝。

  • 你好,很高心為你解答。一、成立業主委員會換屆籌備組(一)籌備組成員的條件和人數業主委員會換屆籌備組由原業主委員會委員、業主代表和居(村)民委員會代表組成換屆選舉籌備組七至十五人組成,籌備組成員人數應為單數。居(村)民委員會代表擔任籌備組組長,組織、協調業主大會的籌備工作。(二)籌備組的成立程式1.申請和倡議由原業主委員會向居(村)民委員會提交《組建換屆選舉業主委員會委員籌備組申請書》和《關於組建換屆選舉業主委員會委員籌備組的倡議》,居(村)民委員會在《倡議》上蓋章確認同意成立。2.公示經居(村)民委員會確認的《關於組建換屆選舉業主委員會委員籌備組的倡議》,在社區內張貼公示7日,告知全體業主關於組建換屆選舉業主委員會委員召開業主大會籌備組的事宜。3.公示期內業主自薦《關於成立換屆選舉業主委員會委員籌備組的倡議》公示期間,自薦參與籌備組成員的業主填寫《換屆選舉業主委員會籌備組成員自薦表》,將表格送到居(村)民委員會或者《倡議》上指定的業主處。4.產生《關於組建換屆選舉業主委員會委員籌備組的倡議》公示期滿為止。希望答案對你有所幫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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