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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房產知識】  【歸檔】17年04月26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法誰瞭解?哪位曉得?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我有一份,供你參考!XXXXX門窗及幕牆工程合同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根據《*******合同法》、《*******建築法》並結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有關規定和本工程的具體情況
2017年04月26日 00:00

一、協議書發包人:(全稱)承包人:(全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1、工程概況工程名稱:工程地點:工程內容: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一覽表工程立項批准文號:資金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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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施工監理收費=施工監理收費基準價×(1+浮動幅度值)施工監理收費基準價=施工監理收費基價×專業調整係數×工程複雜程度調整係數×附加調整係數1.0.6施工監理收費基準價施工監理收費基準價是按照本收費標準計算出的施工監理基準收費額,發包人與監理人根據專案的實際情況,在規定的浮動幅度範圍內協商確定施工監理收費合同額。1.0.7施工監理收費基價施工監理收費基價是完成國家法律法規、行業規範規定的施工階段基本監理服務內容的酬金。施工監理收費基價按《施工監理收費基價表》中確定,計費額處於兩個數值區間的,採用直線內插法確定施工監理收費基價。1.0.8施工監理計費額施工監理收費以建設專案工程概算投資額為計費額的,計費額為經過批准的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概算中的建築安裝工程費、設備與工器具購置費和聯合試運轉費之和。工程中有利用原有設備並進行安裝調試服務的,以簽訂工程監理合同時同類設備的當期價格作為施工監理收費的計費額;工程中有緩配設備的,應扣除簽訂監理合同時同類設備的當期價格作為施工監理收費的計費額;工程中有引進設備的,按照購進設備的離岸價格折換成人民幣作為施工監理收費的計費額。施工監理收費以建築安裝工程費為計費額的,計費額為經過批准的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概算中的建築安裝工程費。作為施工監理收費計費額的建設專案工程概算投資額或建築安裝工程費均指每個監理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項目範圍的投資額。1.0.9施工監理收費調整係數施工監理收費標準的調整係數包括:專業調整係數、工程複雜程度調整係數和附加調整係數。(1)專業調整係數是對不同專業建設工程項目的施工監理工作複雜程度和工作量差異進行調整的係數。計算施工監理收費時,專業調整係數在《施工監理收費專業調整係數表》中查找確定。(2)工程複雜程度調整係數是對同一專業不同建設工程項目的施工監理複雜程度和工作量差異進行調整的係數。工程複雜程度分為一般、較複雜和複雜三個等級,其調整係數分別為:一般(Ⅰ級)0.85;較複雜(Ⅱ級)1.0;複雜(Ⅲ級)1.15。計算施工監理收費時,工程複雜程度在相應章節的《工程複雜程度表》中查找確定。(3)附加調整係數是對施工監理的自然條件、作業內容,以及專業調整係數和工程複雜程度調整係數尚不能調整的因素進行補充調整的係數。附加調整係數分別列於總則和有關章節中。附加調整係數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附加調整係數不能連乘。將各附加調整係數相加,減去附加調整係數的個數,加上定值1,作為附加調整系數值。1.0.10在海拔高程超過2000m地區進行施工監理工作時,高程附加調整係數如下:海拔高程2000~~3000m為1.1海拔高程3001~~3500m為1.2海拔高程3500~~4000m為1.3海拔高程4001m以上的,高程附加調整係數在以上基礎上由發包人和監理人協商確定。1.0.11改擴建和技術改造建設工程項目,附加調整係數為1.1~1.2。1.0.12發包人將施工監理基本服務中的某一部分工作單獨發包給監理人,則按照其占施工監理基本服務工作量的比例計算施工監理收費,具體比例由雙方協商確定。1.0.13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監理由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監理人承擔的,各監理人按照其占施工監理基本服務工作量的比例計算施工監理收費。發包人委託其中一個監理人對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監理總負責的,該監理人按照各監理人合計監理費的5~7%加收總體協調費。1.0.14本收費標準不包括本總則1.0.1以外的其他服務收費。其他服務收費,國家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國家沒有收費規定的,由發包人與監理人協商確定。

  •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範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範本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合作雙方在進行建設工程施工專案時,必須簽訂工程施工合同,並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合同前,可參照國家發佈的工程施工合同範本。1999年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GF—1999—020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合同編號:字型大小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制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一部分協議書發包人(全稱):承包人(全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一、工程概況工程名稱:工程地點:工程內容: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工程立項批准文號:資金來源:二、工程承包範圍承包範圍:三、合同工期:開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天。四、品質標準工程品質標準:五、合同價款金額(大寫):元(人民幣)¥:元六、組成合同的檔組成本合同的檔包括:1、本合同協議書2、中標通知書3、投標書及其附件4、本合同專用條款5、本合同通用條款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7、圖紙8、工程量清單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品質保修期內承擔工程品質保修責任。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十、合同生效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合同訂立地點:本合同雙方約定後生效發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託代表人:委託代表人:電話:電話:傳真:傳真:開戶銀行:開戶銀行:帳號:帳號:郵遞區號:郵遞區號:工程施工合同範本可分為以下不同種類:建築施工合同範本,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建築施工合同,建築合同範本,建築工程承包合同,建築承包合同範本,房屋建築合同範本等資訊。在工程施工合同協商階段中,只要雙方對於中標價不調整,有可能會對工程報價或預算書中的不平衡報價或預算錯誤的內容進行調整。其次,在簽訂工程施工合同時,洽商和變更並不在以上排序的範圍中,正是由於其是對工程施工合同內容的修改,根據《合同法》進行調整即可,無需再以上的排序中進行排列。組成工程施工合同範本的檔包括:1、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書2、中標通知書3、投標書及其附件4、工程施工合同專用條款、5、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條款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7、圖紙8、工程量清單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10、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範本使用說明在簽訂工程施工合同範本時,應注意以下事項:1、工程施工合同的發包方可以是具備法人資格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營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經濟聯合體和社會團體,也可以是依法登記的個人合夥、個體經營戶或個人,即一切以協議、法院判決或其它合法完備手續取得甲方的資格,承認全部合同檔,能夠而且願意履行合同規定義務的單位和人員。上列單位的名稱和個人的姓名,應準確地寫在工程施工合同的發包方位置內,不得簡稱。與發包方合併的單位、兼併發包方的單位、購買發包方工程施工合同和接受發包方出讓的單位和人員,均可成為發包方,履行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義務,享有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權利。2、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方應是具備與工程相應資質和法人資格的國營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上述單位的名稱應準確地寫在《協議條款》承包方位置內,不得簡稱。但承包方不能將工程轉包或出讓,應在合同簽訂前提出並征得發包方同意。若需要最新的工程施工合同範本,最佳的方式就是到政府相關部門的網站進行查詢,確保能找到最新的資訊。2013年新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GF-2013-0201)為規範建築市場秩序,維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住房城鄉建設部、工商總局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GF-1999-0201)進行了修訂,制定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GF-2013-0201)。本合同自2013年7月1日起執行,原《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GF-1999-0201)同時廢止。[2]與1999版施工合同相比,2013版施工合同增加了雙向擔保、合理調價、缺陷責任期、工程系列保險、商定與確定、索賠期限、雙倍賠償、爭議評審等八項新的制度,調整完善了合同結構體系與合同價格類型,更加注重對發包人、承包人市場行為的引導、規範和權益平衡,加強了與現行法律和其他文本的銜接,保證了合同的適用性。

  •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範本1,標的(設計什麼)2,期限(2014年11月20日至2015年1月20日)3,價款(酬金)4,範圍(包括內容)5,結算辦法(怎麼付款)6,品質標準(達到什麼程度)7,違約處罰辦法(對雙方)等就可以了。

  • 由三部分組成:(1)成本:包括征地費、折遷安置補償費、土地出讓金、建築前期費及建築安裝費,包括勘察設計費、配套設施費、建設工程施工費、材料費和人工費、管理費等;(2)稅金;(3)利潤

  • 1.格式 建築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寫明名稱、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發包方) 乙方:×××(同上) (承包方) 甲乙雙方按照《*******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承包工程概況(包括工程名稱、地點、內容、承包的範圍、開工和竣工日期、品質等級等內容) 第二條 合同檔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的法律(本條主要是用於涉外方面的) 第三條 圖紙(寫明圖紙提供的日期、套數、保密要求以及圖紙的解釋等) 第四條 甲乙雙方駐工地代表(寫明姓名、性別、年齡、在單位中的職務)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基礎工作 第六條 工程進度計畫 第七條 工程監督(包括隱蔽工程的中間驗收等) 第八條 人事同價款及其調整 第九條 工程預付款及工程價的支付方式和時間 第十條 工程驗收 第十一條 決算 第十二條 保修 第十三條 爭議處理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__份,當事人各執__份。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寫明生效的時間或者條件)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訂立補充協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發 包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位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報掛號: 開戶銀行: 帳 號: 郵遞區號: 年 月 日 承 包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位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報掛號: 開戶銀行: 帳 號: 郵遞區號: 年 月 日 鑒(公)證意見 經辦人: 鑒(公)證機關 (章) 年 月 日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鑒(公)證實行自願原則〕 2.說明 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是以建築工程為標的的合同,包括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建築工程勘察合同、建築工程設計合同。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是很複雜的合同。涉及到工程技術標準、品質的監督檢查、施工期限等問題,而且涉及的法律、法規也很多。 因此,訂立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應當根據不同的情況作出具體規定,力求做到準確、明確和正確,確保工程順利進行。特別是不同工程的技術術語、語詞涵義往往都不相同,因此,更需要在訂立合同時明確應當適用的法律和技術標準及其語詞涵義。 一般來講,下列三個方面的問題是應當注意的: (1)作為承包方為講,首先要瞭解工程基本情況,包括發包方提供的圖紙情況、工程量、工程的難易程度、工期要求、需要達到的施工力量等。如果承包方的施工力量與工程不適應,則應當講明,否則,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2)作為發包方,應當審查承包方的資質等級,是否有力量承包此項工程。 對於是否允許承包方轉包,應當事先在合同中講明。 (3)發包方應當加強對工程品質的監督檢查,在合同中應當明確監督的方式、時間、工程內容;對需要進行中間驗收的部分要作出適當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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