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搜索 分類
您的位置:首頁 » 裝修知識 » 房產證上是父子兩人的名字,現兒子要賣房,算首套房嗎?哪位瞭解?
問題 【房產知識】  【歸檔】17年05月18日

房產證上是父子兩人的名字,現兒子要賣房,算首套房嗎?哪位瞭解?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沒有房產證和土地證這兩證是不可以進行房屋交易的!並且房產證上有你們兩人的名字那麼屬於共有財產,沒經過你的允許也是不能交易的!如果你們兩都同意賣房子的話,先辦理產權證方可進行交易出賣房屋!
 相關用戶問答
  • 首先,房產證的名字隨便寫幾個都可以,自己資金怎麼分配都可以,不過所有產權人只要是在產證上的,對於房子的權利都是等同的,是共同擁有人。

  • 1、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前辦理了夫妻一方個人為所有權人的房產證,婚後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按揭房怎麼分該情形下的房屋為一方個人財產,在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但對參與共同還貸的配偶一方,有權要求對方對其清償的部分予以返還。在此需要明確的是,共同還貸不論是用一方的個人工資還是雙方的工資,都應認定為共同還貸。由此看來有貸款的房屋在離婚時,共同還貸的一方可以請求對方返還還貸的房款。對於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請求補償。2、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後雙方共同還貸,婚後取得房產證,離婚按揭房怎麼分此情形下的按揭房為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時不予分割。由於在婚前一方以個人財產購買並按揭買房,婚後取得的產權證是對婚前買房的確認,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假如僅僅由於產權證婚後取得而認定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就將出現一方完全沒有出資卻僅僅由於結婚而成為房屋共有人的現象。這一結果有違公平原則。3、夫妻雙方婚前以共有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後共同還貸,婚前取得房產證且房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離婚按揭房怎麼分由於通常情況下,我們在認定房產歸誰時的依據就是房產證上的名字。由此看來此時極容易被認定為登記方財產。此時,未登記方主張該房屋為共同財產時,一要證明自己在婚前為購買房屋履行了出資義務;二要證明自己婚前是基於雙方均認可所購房屋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資的。假如不能提供相應的證據,則房產就會認定為與一方財產,在分割時不予分割。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參與出資購買,婚後取得房產證,離婚按揭房怎麼分依照法律的規定,夫妻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由此看來婚前父母出資買房,婚後共同還貸也不影響房子的歸屬。此時,在離婚按揭房分割時,不參與分割,只歸一方所有。以上只是婚前按揭買房的部分情況,實際的還有父母出資,雙方還貸,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等等情況,在此就不一一列舉了。二、婚後按揭買房,離婚有貸款的房屋如何分割情況大揭秘:1、婚後一方或雙方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買房,取得房產證的,離婚按揭房怎麼分婚後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購房,共同還貸。無論房產證登記在哪方名下,該房產理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房產分割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2、婚後雙方父母出資買房,夫妻共同還貸,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離婚房產歸誰依照婚姻法司法解釋的規定,婚後雙方父母資助子女買房,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的,該房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佔有。在離婚房產分割時,假如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辦理。沒有約定的按照出資比例分割。對於償還的貸款,假如夫妻對財產沒有約定的,償還貸款的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就不需要分割了。3、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產權登記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還貸的,離婚按揭房怎麼分這種情況,首付款可以認定為只贈與出資方的子女,離婚時該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對首付部分應認定為出資子女的個人財產。共同還貸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還貸,離婚時不予分割。以上是婚後按揭買房,離婚按揭房如何分割的的部分情況,其他的婚後按揭買房離婚怎麼分就不多說了。最後,需要提醒的是無論按揭房離婚歸誰,未償還的貸款屬於房屋的產權人一方的債務,假如是夫妻雙方房產分割給一方的,還需要去銀行變更貸款人。實際情況可以去銀行諮詢相關人員。

  • 1、房產證上有母親和小女兒的名字,證實房產為二人共有,如果房產證上未特別標明二人的共有份額,那默認各為50%,也就是說小女兒有權拿到房產的50%2、而母親所持有的房產的另外50%則發生繼承。3、如果母親的父母也已經去世,那繼承的人員就是母親的子女。按照你問題上的表述,也就是大女兒、小女兒、以及兩個兒子總共四人繼承母親所持有的房產的另外50%,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通常是平分,也就是每人12.5%4、所以,大女兒及兩個兒子分別可以繼承到房產的12.5%,小女兒可以拿到房產的62.5%5、但是,遺囑繼承優於法定繼承,如果你母親立有遺囑,則要按照遺囑進行繼承,也就是說如果遺囑上面沒有大女兒和兩個兒子,那就沒有辦法繼承了。

  • 沒有房產證是不能進行房子的買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規定: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房地產證是擁有所有權的證明,沒有房產證即意味著沒有所有權,出賣沒有所有權的房屋屬於無權處分。雙方都知道賣方沒有房產證,卻簽訂了一份買賣沒有房產證的房屋的合同,這是一份無效合同。

  • 房產證上只能寫一個人名字,你也可以直接寫子女名字,或者寫你自己名字將來自己提前寫遺囑給哪個子女就可以了,如果不寫遺囑那麼你百年後你的房子就屬於法律規定的直接繼承人所有,直接繼承人有你父母你配偶你孩子。如果這幾個人繼承不了那麼間接繼承人來繼承就是你的旁系親屬比如堂兄妹表兄妹等。辦理流程是:1、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正本及影本。2、去房屋所在地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先在預檢視窗告知是來辦理房產證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視窗工作人員會審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齊全就給你們一個號碼,然後憑號碼去相關視窗辦理。3、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110元手續費,明細如下:80元工本費、25元地籍圖費、5元貼花費,如順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產證。4、新房產證可以設定密碼,房地產交易中心會告知你一個初始密碼,之後可自行更改。

地圖 隱私 臉書 聯繫
搜索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