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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房產知識】  【歸檔】17年05月20日

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是什麼?有哪位能說說看?

問題描述 包括哪些?有哪些相關規定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制度變遷與績效評價》採用系統分析法,將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納入整個土地制度乃至農村發展、國民經濟發展的全域去考查,從中找出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與整個土地制度、“三農”問題及城鄉統籌發展的內在聯繫,是一個利國利民的政策。
 相關用戶問答
  • 集體建設用地,又叫鄉(鎮)村建設用地或農村集體土地建設用地,是指鄉(鎮)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村個人投資或集資,進行各項非農業建設所使用的土地。集體建設用地分為三大類: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設施用地和經營性用地。

  • 所謂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其他集體建設用地使用者通過出讓、出租、轉讓、轉租等方式,將集體建設用地的使用權有償轉讓給其他經濟主體使用的行為,既包括集體建設用地的初次流轉,也包括再次流轉。以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作價入股(出資),與他人合作、聯營等形式共同興辦企業的,可以視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由於農民宅基地的流轉受到嚴格限制,流轉數量相對較少。因此,本文主要探討農村產業用地的流轉。

  • 具體你要到你們當地建設部門諮詢的,他們的回答才是硬道理~呵呵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辦理分兩種情況: 劃撥土地要先辦理選址意見書(城建主管部門),然後辦理項目立項手續(發展計畫部門),再辦理建設專案用地規劃許可(城建主管部門),再辦理土地使用證(土地主管部門)。 通過拍賣獲得的土地只要持國有土地出讓合同去辦理用地規劃許可(城建主管部門),再去辦理土地使用證(土地主管部門)就可以了。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一)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一般程式: 1、凡在城市規劃區內新建、擴建和改建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設施的單位與個人,必須持有關批准檔向城市規劃主管部門提出建設申請; 2、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城市規劃提出建設工程規劃要求; 3、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徵求並綜合協調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對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的意見,審定建設工程初步設計方案; 4、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建設單位或個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圖後,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所包括的附圖和附件,按照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以及個人建房等不同要求,誘發征單位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和實際情況制定。附圖和附件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配套證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設市城市由市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縣人民政府所在地鎮和其他建制鎮,由縣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

  • 非建設用地no land for construction 非建設用地,是指建造建築物、構築物的土地,是城鄉住宅和公共設施用地,工礦用地,能源、交通、水利、通信等基礎設施用地,旅遊用地,軍事用地等。 付出一定投資(土地開發建設費用),通過工程手段,為各項建設提供的土地。是利用土地的承載能力或建築空間,不以取得生物產品為主要目的的用地。

  • 只有簽合同一種。給你一個範文。首先,提出轉讓申請。承包方與受讓方達成流轉意向後,以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事先向發包方提出轉讓申請。如果發包方不同意,應當在7日內給出不同意的理由。發包方同意轉讓的,應當及時向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報告。其次,簽訂轉讓合同。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應當及時向達成流轉意向的承包方提供統一文本格式的轉讓合同,並指導簽訂,確定土地承懈經營權轉讓。承包方轉讓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應當在受讓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書面轉讓合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合同一式四份,轉讓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需要指出的是,如果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在指導流轉合同簽訂或流轉合同鑒證中,發現流轉雙方有違反法律法規的約定,應當及時予以糾正。第三,辦理變更登記。採用轉讓方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當事人申請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變更登記的,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受理,此時要求雙方當事人提供以下材料:(1)變更的書面請求;(2)已變更的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其它證明材料;(3)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原件。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受理變更申請後,應及時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符合規定的,報請原發證機關辦理變更手續,並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登記簿上記載,原發證機關應當予以受理,並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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