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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房產知識】  【歸檔】17年06月16日

婚前男友按揭買房,婚後能否加名字?有人知曉的嗎

問題描述 男友結婚之前自己按揭買了一套房子,現在我們要結婚了,想把我的名字加上去,可不可以呢(需不需要結婚證?)他的按揭年限是20年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買房的時候購房合同沒有寫的夫妻雙方名字嗎?當時看來還是大氣,不過也不要緊,婚後買房屬於婚後財產,加不加名不是那麼重要,沒有必要由於個名字吵架。
 相關用戶問答
  • 只有開發商的有土地證,集資和小產權都沒有土地證這些房對將來的轉讓都是麻煩。

  • 房產證辦下來後你們帶好結婚證、購房合同,還貸記錄、等到房產局去辦理當天就可以辦好的沒有原件,有戶籍證明也可以辦的

  • 農村別墅風水關注事項指出假如一味抱著”千金難買向南樓“的理念,有意把大門開在南邊,而讓大門和街道”相背“,就會違背了”開門“要順應”水路“的原則。建房的風水關注事項是用地理環境來講的,開門要看整體的地形以及詳細的所處環境來取決的。三、”廚房受壓迫“主”求財艱難“農村別墅的風水關注事項要求廚房不能建在夾層的地方,由於這是十分不利的局面。由於在夾層裡面,廚房除了被很重的上層所”壓迫“,下方又位於”半懸空“的情況,農村別墅的關注事項從磁場空間的角度,這樣設計會直接影響到全家的財運極不穩定,且容易引起負債,而女主人的健康也容易受到損害。

  • 婚前貸款買房子婚後共同還貸離婚是怎麼分割方法;婚前單方名義購房並完成房款支付,婚後取得房產證嚴格按照《物權法》第14條規定,此類房屋分割應分兩種情況:婚前已經進行地方了產權登記,則該房屋產權歸購房人,屬於個人財產沒有異議;婚後完成產權登記,這個誰出到達的錢就算歸誰所有,但是這些共同的還貸,需要計算出來,屬於共同的財產,也是平分就是了。

  • 1、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前辦理了夫妻一方個人為所有權人的房產證,婚後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按揭房怎麼分該情形下的房屋為一方個人財產,在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但對參與共同還貸的配偶一方,有權要求對方對其清償的部分予以返還。在此需要明確的是,共同還貸不論是用一方的個人工資還是雙方的工資,都應認定為共同還貸。因此,有貸款的房屋在離婚時,共同還貸的一方可以請求對方返還還貸的房款。對於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請求補償。2、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後雙方共同還貸,婚後取得房產證,離婚按揭房怎麼分此情形下的按揭房為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時不予分割。因為在婚前一方以個人財產購買並按揭買房,婚後取得的產權證是對婚前買房的確認,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僅僅因為產權證婚後取得而認定是夫妻共同財產,就將出現一方完全沒有出資卻僅僅因為結婚而成為房屋共有人的現象。這一結果有違公平原則。3、夫妻雙方婚前以共有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後共同還貸,婚前取得房產證且房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離婚按揭房怎麼分由於一般情況下,我們在認定房產歸誰時的依據就是房產證上的名字。因此,此時極容易被認定為登記方財產。所以此時,未登記方主張該房屋為共同財產時,一要證明自己在婚前為購買房屋履行了出資義務;二要證明自己婚前是基於雙方均認可所購房屋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資的。如果不能提供相應的證據,則房產就會認定為與一方財產,在分割時不予分割。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參與出資購買,婚後取得房產證,離婚按揭房怎麼分根據法律的規定,夫妻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父母出資買房,婚後共同還貸也不影響房子的歸屬。此時,在離婚按揭房分割時,不參與分割,只歸一方所有。以上只是婚前按揭買房的部分情況,具體的還有父母出資,雙方還貸,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等等情況,在此就不一一列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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