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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房產知識】  【歸檔】17年07月27日

問問在售樓處簽了房屋認購書就必須得買房了嗎?希望詳細說說。

問題描述 請問在售樓處簽了房屋認購書就必須得買房了嗎?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1)確認開發商是否是有合法手續的房地產公司。房地產公司銷售現房,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的規定,應當具備“五證”和“兩書”。“五證”即:《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和《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兩書”即:《住宅品質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關鍵是檢查有無《商品房銷售證》。預售時應具備“五證”,關鍵是檢查有無《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發展商應當明示的事項:一是開發資質和營業執照;二是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及經批准銷售的平面圖、立面圖;三是專案開發進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時間;四是項目及其配套設施的平面示意圖;五是商品房的結構類型、戶型、裝修標準,公共和公用建築面積的分攤方法;六是預售商品房的價格和付款方法;七是商品房預售的專用帳戶;八是物業管理事項;九是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2)簽訂認購書。在和開發商溝通洽談滿意之後,購房者會到售樓處簽訂認購書,並交納定金。在簽訂認購書前,作為銷售方的開發商應將《簽約須知》及相關的宣傳資料和相關檔交給購房者,並應實事求是地介紹專案的進展情況。購房者一定要認真閱讀《簽約須知》及有關的宣傳資料和相關檔。認購書中應約定簽訂正式購房合同時,因條款達不成一致意見,賣方應退回定金。(3)簽訂合同。購房者在售樓處簽訂認購書後,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售樓處簽訂正式買賣契約。買賣契約規定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每個購房人花鉅資購買房產,都要對契約的每一條進行審查、詢問。在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房地產開發企業還應當向買受人明示《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和《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本》,對示範文本的補充部分要格外重視。(4)辦理人住。在購房人入住前,發展商要統一審查其付款情況,確認無誤後再簽收房屋交接驗收單。同一個時間段裡安排簽訂物業管理合同。合同中有接受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條款。人住前,應該安排買方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物業管理合同,交納物業管理費用。需特別強調的是,簽收房屋後,視為購房人接受房屋,在開發商未取得竣工驗收或房屋品質有問題時,均可拒絕簽收。(5)產權過戶、領取產權證。發展商最後要積極配合業主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最終辦理房地產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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