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搜索 分類
您的位置:首頁 » 裝修知識 » 裝修準備 » 購房合同收取更名費合法嗎?有沒有人曉得?
問題 【房產知識】  【歸檔】17年07月27日

購房合同收取更名費合法嗎?有沒有人曉得?

問題描述 購房合同收取更名費合法嗎?謝謝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題主好,首先,提醒您假如合同已備案,則無法更名。依照國家七部委頒佈的《關於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的意見》中清楚表明:“禁止商品房預購人將購買的未竣工的預售商品房再行轉讓。在預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預購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前,房地產主管部門不得為其辦理轉讓等手續;房屋所有權申請人與登記備案的預售合同載明的預購人不一致的,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不得為其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由此看來合同備案後不能通過更名來進行交易。目前,你已經網簽,並且已經在辦理公積金貸款手續,建議您和開發商協商,假如開發商同意的話,先要撤銷合同,並且原合同撤銷之後,再和您朋友簽訂合同重新備案,這樣是可以的。這裡面最關鍵的是要取得開發商的同意,並且您需要確定,是否原合同真正撤銷,而您的合同可以成功備案。現在到房管部門撤銷合同不收取費用,但在實際辦理過程中存在費用變化情況以房管局解釋為准。購房者需要進行更名,開發商都將收取更名手續費,開發商稱這一收費雖然沒有政策依據,但基本上所有樓盤都是這樣做的,可以說是不成文的行規。開發商解釋說,對於以下三種情況進行合同更名他們都將收取同樣的費用:一是只交了定金;二是簽了正式合同並付了首付款的;三是簽了合同並已辦完按揭手續。
 相關用戶問答
  • 小產權房或集資房不受法律保護,簽定的合同無效,賣房方可隨時收回房子,建議最好不要買。

  • 您好:首先職工向單位申請,單位予以核實後給職工開出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蓋好單位預留在銀行的印鑒。職工將借款合同,每月還貸款的存摺及支取申請書帶著,到上儲蓄所辦理。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只能用於購房。如果你一次性付款買了房子,只要在半年內,憑購房合同、購房發票,可以提取你公積金帳戶內餘額的整數。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幫助。

  • 一、二手房買賣中的糾紛有哪些?1、“一房兩賣”中的兩方買受人。出賣人受快速上升房價的影響,寧願承擔定金罰則等違約責任,與另一手買受人簽訂第二份房屋買賣合同。往往在兩方均未過戶的情形下,兩方買受人針對各自合同的履行情況,或者起訴出賣人繼續履行合同,辦理過戶手續,或者起訴要求解除合同,雙倍返還定金、返還房款並賠償購買同等地段同等面積房屋的差價。2、涉訴房屋的共有人或者真正的所有權人。買房人依房產登記公示效力考察房屋產權證上無共有人、抵押人及其他權利人的資訊後簽訂買賣合同,但往往又出現夫妻另一方、遺產繼承人、經公證共同出資購買人等以出賣人無權處分為由,請求撤銷買賣合同,或者以交易價格極低,買賣雙方惡意串通損害第真正權利人利益為由,要求確認買賣合同無效。3、請求行使優先購買權的承租人。目前房屋租賃市場活躍,但買賣雙方對合同簽訂時房屋是否存在承租人及其優先購買權對合同效力的影響認識不到位,忽略對承租事實的考察認定,往往在買賣合同糾紛之外又出現承租人起訴買賣雙方侵害其優先購買權,請求確認買賣合同無效的情形。4、為買賣雙方提供居間服務的仲介機構。大多數的二手房交易都是經仲介居間促成,仲介機構參與交易整個過程,交易環節多,在介紹房源資訊、協助辦理網簽、貸款、解押、登記等環節往往存在隱瞞房屋資訊、違規申報、支招避稅、以貸款政策變更為由誤導當事人等問題,或者享受居間服務者對居間服務的內容和標準有異議,拒不支付居間費用,導致買賣合同爭議之外的居間合同糾紛產生。5、提供物業服務的機構。在二手房交易中,如果買賣雙方對交接時的水電暖物業等費用約定不明,事後互相推諉,均不承擔相關的費用,將導致相關物業單位起訴買賣雙方的服務合同糾紛產生。6、涉房地產登記管理部門。部分當事人因房屋交易時參考的房屋登記資訊不準確,導致交易不能,或者以房地產登記部門審核不利,依據虛假的材料做出錯誤登記為由,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房地產登記管理部門撤銷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二、如何處理二手房買賣糾紛?針對房屋買賣合同的訴訟重疊現象,該院提出以下建議:一是由訴爭房屋所涉買賣合同糾紛、撤銷權糾紛、居間合同糾紛等承辦法官及時集中溝通案情,全面考察訴爭房屋的交易歷史、權屬情況、登記公示資訊,梳理相關利益關係。二是把握訴訟時機和節奏,必要時追加相關利害關係人為第三人,或者適時中止訴訟,待優先權利人訴訟終結後再行處理。三是建議相關部門加強對仲介機構的監管,淨化房地產仲介市場環境。四是建議房地產登記管理部門完善共有人登記、異議登記等制度,加大登記手續審核力度,彌補管理漏洞,避免因房產資訊固化中的不完備、不準確引起糾紛。

  • 單位集資房購房合同範本集資房轉轉讓協議屬於房屋買賣合同到達的一種,因此集地方資房轉讓協議的寫法基本上與其他二手房買賣協議是一樣的。集資房轉讓協定的主要內容有:1、當事人的相關資訊(姓名、工作單位、住址、身份證號等);2、集資房的具體資訊(樓層、房號、具體位置等)3、集資房轉讓的價格以及支付方式;4、雙方的違約責任二、集資房轉讓協定範本集資房轉讓協定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工作單位:住址:身份證號: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工作單位:住址:身份證號:一、經自願協商達成一致,甲方將@@集資房名額指標轉讓給乙方,由甲方出面並以甲方的名義購買單位一套@@平米集資房,但是所需的購房款一律由乙方來承擔。(因房子尚未建造,樓層、房號以及具體位置後定),並由乙方支付甲方經濟補償金肆萬伍仟元整。二、由於所需的購房款一律由乙方承擔,並由乙方支付甲方經濟補償金肆萬伍仟元整。故此套房屋所有產權自始到終已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有異議。三、按本單位集資房建房進展所需一切報名費、集資款,由乙方及時如實支付甲方轉交給單位,每次甲方要出具相應收款證明給乙方。由甲方取回的單位收費憑據交乙方自行保管。四、建房階段中,一切建房費用有所變化,均與甲方無關,一切由乙方自行支付。(建房費用為集資房標準)五、因不可抗拒原因,此集資房不能建成使用時,甲方應無償退還乙方所支出的全部各種費用,即報名費、集資款和乙方支付甲方經濟補償金。六、房子建好後,交乙方入住使用。七、甲方應無條件地將房屋過戶給乙方,當允許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時,甲方要出具各項證明,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辦理房產轉讓手續的各項費用由乙方自行支付。八、如有違約,將支付違約金。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將支付乙方伍萬元整違約金。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將支付甲方伍萬元整違約金。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定,補充協定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購房人在填寫購房合同前最好事先想清楚用誰的名字購買。因為一旦合同備案,房屋交付前,購房人想換名字,需購房人和房地產商一起到國土房管局辦理更名手續,除了要花更名費,還需要房地產商的同意。房屋交付後,購房人要想換名字,只能等到拿到房產證後辦理過戶,費用就更大了。

地圖 隱私 臉書 聯繫
搜索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