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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裝修流程】  【歸檔】17年08月07日

給人裝修,房東不肯付錢?如何裝修最實惠

問題描述 補充:裝修完工後,釘子生銹,簽訂協定,房東委託仲介機構對裝卸品質查明原因(材料品質問題、裝修施工問題),鑒定過程中,房東未通知我們到達現場,就讓仲介機構進行鑒定,鑒定報告目前已經出來,我們要求拿到鑒定報告,被告知要求付錢才能從律師處拿到。針對這件事發生過程中不合理的事請求律師告訴我們,我們應該如何維權。(我們不是裝修公司,不屬於裝修公司的員工)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租用的房子能不能裝修,其最終的決定權在於房東。承租人應明白《房屋租賃合同》的相關內容,若是租賃合同條款裡沒有明文說明了承租人不能對房屋進行大小裝修,也要徵求房東的意見,只有在房東許可的情況下,方可以採取有效的行動,並在《房屋租賃合同》附上相關的裝修說明,以此作為文字依據,防止日後發生租賃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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