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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房產知識】  【歸檔】17年08月17日

宅基地房屋買賣合同無效是在什麼情況下發生?誰瞭解

問題描述 土地使用協定怎麼寫,謝謝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題主好,很高興給你解答,我給你提供一些我的經驗,你參照一下買賣“小產權房”合同是否有效具有很大爭議。現在大體有兩種觀點。一種為有效論。理由是:其一,最高人民法院(1992)民他字第8號復函肯定了農村房屋買賣原則上不以所有權登記為生效要件,同時也間接地肯定了農村宅基地房屋是允許買賣的;其二,從《土地管理法》第62、63條立法本意來分析,其禁止的僅是對宅基地使用權的單獨轉讓,但在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權發生流轉的情況下,該宅基地使用權的附隨轉讓並不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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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教下房屋裝修中,pvc下水管直徑要個那句所在房屋的用途來決定他的直徑。一般用作雨水落水和廁所排汙的都是110mm的,廚房出水用的是75mm的,也有用50mm的,衛生間只要不是大便器都用50MM的。希望對你有用。

  • 房屋買賣,是指房屋所有權人將房屋所有權轉讓給房屋買受人,而買受人為此支付相應價款的行為。買賣房屋必須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實踐中房屋買賣糾紛時有發生,房屋買賣糾紛涉及到產權、價款、原承租戶的利益等諸多問題,但都離不開買賣合同的有效性問題。那麼,究竟哪些房屋買賣合同屬無效合同呢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七種:(一)、房產、地產分別轉讓,合同無效。房屋是建築在土地上的,為土地的附著物,具有不可分離性,因此,房屋所有權通過買賣而轉讓時,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也必須同時轉讓。如果賣方將房產和土地分別轉讓于不同的當事人,或者出賣房屋時只轉讓房屋所有權而不同時轉讓土地使用權,買方可以提出這種買賣合同無效。(二)、未辦理登記過戶手續,合同無效。房屋買賣合同的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以買賣雙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門登記過戶為標誌,否則,房屋買賣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發生房屋所有權轉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實際交付也屬無效。故只要房屋沒有正式辦理登記過戶手續,即使賣方已收取了房價款,交將房屋交付買方使用,當事人仍可提出合同無效的主張。(三)、產權主體有問題,合同無效。出賣房屋的主體必須是該房屋的所有權人。非所有權出賣他人房屋的,其買賣行為無效。房屋的產權為數人共有的,必須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賣,出賣共有房屋時,須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證明書。(四)、侵犯優先購買權,合同無效。房屋所有人出賣共有房屋時,在同等條件下,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房屋所有人出賣出租房屋時,須提前3個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房屋所有人出賣房屋時侵犯共有人、承租人優先購買權時,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請求法院宣告該房屋買賣合同無效。(五)、單位違反規定購房,合同無效。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不得購買或變相購買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須購買,須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單位違反規定,購買私房的,該買賣關係無效。(六)、買賣中存在欺詐行為,顯失公平,合同無效。買賣城市私有房屋,雙方應當本著按質論價的原則,參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私房評價標準議定價格,經房屋所在地房管機關同意後才能生效。買賣合同生效後,雙方均不得因價格高低無故反悔,應按合同議定的價款、期限和方式交付。但如果出賣人在房屋品質問題上有欺詐、隱瞞行為或在生效後發現存在品質問題的,買受人可要求同出賣人重新議定價格,協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訴。(七)、非法轉讓,合同無效。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包括買賣):1、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轉讓房地產條件的;2、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4、共有房產未經共有人書面同意的;5、權屬有爭議的;6、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如果出現以下八種情況,購房人可提出退房。1、實測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誤差絕對值超過3%。2、開發商逾期交房構成根本違約,即逾期交房達到合同約定的退房日期。3、開發商變更規劃、設計影響房屋結構型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的。4、開發商預售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房屋的(故意隱瞞未取得預售許可證的除外)5、開發商交付的房屋主體結構品質不合格或房屋品質嚴重影響房屋正常使用的。6、不能或不能按期辦理產權過戶的。7、購房者貸款申請未批准,合同雙方對付款方式不能協商一致的。8、合同中約定的其它退房條件出現時。9、延遲辦理產權證構成違約,應予以賠償

  • 房屋買賣當事人簽訂的商品房預、出售合同或房屋買賣合同依法生效後30天內雙方應到房地產登記管理部門辦理房地產權證。只需賣方同意,買方未付清房價款也可以辦理產權過戶手續,申請房產證。辦房產證一般需要30個工作日。

  • 首先 第一方和第二方 合同成立生效,但因為沒有辦理登記,所以不發生房子所有權的轉移。 第二方 和 協力廠商 的 合同屬於 無權處分合同, 其效力屬於 效力待定。 如果其後 第二方 和 第一方 辦理了 產權登記,則合同有效。 如果第一方 和 第二方 不辦理, 則合同無效。 當然在無效的前提下, 協力廠商仍然可以 主張 善意取得。

  • 這個有很多哦。建議看下合同法。但是如果是因為房產新政,一般法院是不支持的哦。 合同法主要參見以下內容: 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第五十三條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一)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第五十四條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第五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後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 第五十六條無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銷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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