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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房產知識】  【歸檔】17年09月21日

網簽後,買方遲遲沒交首付,買家能毀約嗎,謝謝?哪位說一下?

問題描述 網簽後,買方遲遲沒交首付,買家能毀約嗎,謝謝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首先買賣雙方確認好房價,然後網簽,簽訂購房協議,確認好首付款的時間,協議上會有明確的付款時間以及貸款方式,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然後銀行面簽,帶著買方的相關證件,銀行會給一份購房合同成交板的,然後等著過戶繳稅,最後去銀行二次面簽,簽訂借款合同,貸款批貸,銀行放款,過一段時間拿房本,提取公積金,大約就是這個流程。
 相關用戶問答
  • 無論國家如何規定,現在許多城市有一個不成文的買賣房屋的潛規則:就是在現實的二手房交易中,購銷雙方所發生的仲介費,契稅,所得稅過戶費等費用都有買家支付。賣家只需要收取房屋銷售的交易價格就可以了,假如不服從那麼就免談交易事項。

  • 答:那就是明顯的爛尾樓了,買到爛尾樓只能自認倒楣。不過並不表示爛尾樓沒有可能復活,由於現在假如出現了爛尾樓不僅是開發商的問題,還是政府的問題,政府會想方設法把它搞活的。而你擔心的是房子爛尾你拿不到錢。不過現在法律規定購房人可以優先受償。而要真要做到先把拍賣爛尾樓的款項拿走是需要費一番功夫的。爛尾樓業主最佳的策略是兩點:(1)設法拿房產證,只要拿到房產證就基本安全了(2)假如一旦意識到沒有可能拿到房產證就要果斷讓自己成為債權人。想要做這個判斷不容易,需要一定的專業知識和商業分析能力才能實現的。遇到房子爛尾,業主就要儘快聯合形成一個緊密的組織,保持業主群體和銀行、政府、開發商、法院的資訊盡可能對稱,在最有利的時機做出最理性的選擇。

  • 一、購房合同可以更名嗎(一)商品房買賣合同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記。這種情形下即是說合同未備案,那麼購房合同是可以進行更名的。(二)商品房買賣合同已經拿到交易中心登記,但是該商品房未竣工驗收。在這種情形下也是有可能進行更名。(三)商品房買賣合同已經拿到交易中心登記,而且該商品房已經竣工驗收。這種情形下則不能再對合同進行更名了。根據國家七部委頒佈的《關於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的意見》中明確規定:“禁止商品房預購人將購買的未竣工的預售商品房再行轉讓。在預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預購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前,房地產主管部門不得為其辦理轉讓等手續;房屋所有權申請人與登記備案的預售合同載明的預購人不一致的,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不得為其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因此,合同備案後不能通過更名來進行交易。購房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的協議。因此購房合同是有效的法律文書,合同能否更名要依據相關的法律法規。二、購房合同怎麼樣更名據上所訴,在前兩種情形下,購房合同是可以進行更名,那麼這兩種情形下,購房合同如何來進行更名呢(一)商品房買賣合同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記。這時只要同房產商協商,把合同註銷,以其更名人的名義重新簽訂一份商品房買賣合同就可以了,此種情況不涉及稅費。(二)商品房買賣合同已經拿到交易中心登記,但是該商品房未竣工驗收。這種情形下要到市有關單位開具未竣工檢查報告,並由開發商提交☆禁☆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時只需支付相關手續費用。另外,雖然在商品房買賣合同已經拿到交易中心登記,而且該商品房已經竣工驗收這種情形下不能再對合同進行更名了。但是可以在產權證辦理出來後再以贈予的形式將產權證的名字改在更名人的名下,這實質上是一種房產繼承了。三、購房合同更名費用怎麼算現今房地產市場上開發商通常的做法是:購房者需要進行更名,他們都將收取更名手續費,這一收費雖然沒有政策依據,但基本上所有樓盤都是這樣做的,可以說是不成文的行規。對於以下三種情況進行合同更名開發商普遍都將收取同樣的費用:一是只交了定金;二是簽了正式合同並付了首付款的;三是簽了合同並已辦完按揭手續。目前到房管部門撤銷合同不收取費用,但在具體辦理過程中存在費用變化情況以房管局解釋為准。

  • 可以的,如果是鋪磚的地面,一般地磚和砂漿層一起剷除的。地暖的也是一樣。

  • 一般都是用金屬波紋管,建材市場賣五金就有,燃氣公司規定燃氣是不允許埋在牆裡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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