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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房產知識】  【歸檔】17年12月27日

商品房認購定金能退嗎?哪位能說說看?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商品房認購書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一旦簽署,即對雙方當事人產生相應約束力。購房者在簽署商品房認購書時千萬不能因其內容簡單而掉以輕心,特別是不能認為商品房認購書不是正式合同,從而置商品房認購書中的有關違約責任於不顧。並且容易發生定金套牢購房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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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雖說買房子很麻煩,交房也不是件簡單的事情。在交房中需要的手續、交房手續以及驗房竅門都是一些常識,交房就是開發商向業主履行交付的義務,他委託物業向業主交付,也是可以的,但實際上物業應該提供委託書。那麼交房資料都要帶哪些?一、交房時需攜帶的材料1、《xxxxx交房通知書》2、一次性、分期付款的業主請攜帶購房合同、身份證(護照)及其影本一份;按揭付款的業主請攜帶按揭借款合同、身份證(護照)及其影本一份;3、業主應親臨交房地點辦理交房手續,如業主本人無法親臨而委託代理人辦理交房手續的,則代理人除須攜帶業主的購房合同(或按揭借款合同)、身份證(護照)及影本一份、業主的授權委託書原件外,尚需攜帶代理人本人身份證及其影本一份。4、業主是企事業單位的,須提交法人營業執照有效影本(蓋單位公章)一份,公司介紹信及接房代表人身份證(護照)及其影本一份。商品房交房是一件大事情,一點都馬虎不得,交房驗收也是一門學問,購房者在交房時要關注的事項很多,實地查驗則為仔細查看房屋品質問題,管道牆體要查清。當發現自己買的房屋與開發商交付房屋不符時,不要簽收接收文件,等開發商整改後再交付。

  • 親,題主好房屋的繼承是指被繼承人死亡後,其房產歸其遺囑繼承人或法定繼承人所有。由此看來只有被繼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才能被繼承,使用權房、小產權房以及他人名下房產不能主張繼承。當繼承發生時,對於共有房產需要析產,即析出被繼承人名下房產份額,然後再繼承。假如有遺囑或者遺贈的,先按照遺囑或者遺贈辦理;遺囑或者遺贈無效或者未處理部分房產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房產通常通過繼承公證和繼承訴訟取得繼承公證書、調解書或者法院判決書後,再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這些我們對兩種繼承方式進行分析及比較。房產繼承過戶手續房產繼承公證程式先聯繫房產所在地公證處進行預約,所有的繼承人均需到場,假如是國外或者外地的繼承人無法到場的,公證委託當地親友代為辦理。房產繼承公證通常需要提供以下證件材料:1、到被繼承人所屬派出所開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或者提供被繼承人醫學死亡證明;2、到死者所在單位或者派出所開具繼承人身份證明;3、繼承人的身份證明;4、被繼承的房產證或其他證明文件。5、被繼承人生前所立的遺囑(遺囑繼承的情況)。假如法定繼承人不只一個,而房產只過戶給其中一人的話,需要其他人的書面同意,表示放棄對房產的繼承。訴訟繼承公證程式依照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房產繼承訴訟管轄地確定為不動產所在地,即被繼承房產所在地法院管轄。繼承人是多人的,一部分繼承人作為原告,另一部分繼承作為被告參與訴訟。房產繼承訴訟通常需提供以下證件材料:1、到被繼承人所屬派出所開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或者提供被繼承人醫學死亡證明;2、到死者所在單位或者派出所開具親屬關係證明;3、繼承人的身份證影本,假如是外籍繼承人需要提供經過公證書予以認證;4、被繼承的房產證或其他證明文件。5、被繼承人生前所立的遺囑(遺囑繼承的情況)。假如繼承人之間對於房產過戶沒有異議可以形成調解書,假如無法對於房產的繼承達成一致的,由法院判決。兩種繼承方式進行分析及比較通常來說,假如繼承人之間沒有糾紛,法律檔齊全,急需辦理繼承手續的,可以優先選取繼承公證辦理房產繼承手續。公證繼承的好處是出證時間會比較快。假如繼承人之間分歧較大,無法商榷確定;或由於繼承人年老體弱、居住在國外、外地等情況,自行去派出所或者單位取證困難的,建議聘請律師通過法院訴訟途徑解決。假如繼承人之間沒有糾紛,對於取得繼承的法律檔也不迫切的,還是建議通過訴訟途徑辦理。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繼承所需提交資料1、房屋所有權證書;2、繼承公證或者法院調解書、判決書;3、繼承人身份證及影本;4、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收件窗口領取)。若繼承人不能親自辦理,需提交委託書或公證書及受託人身份證及影本;若繼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及影本。房地產繼承過戶所需的總費用過戶所需的費用辦理房地產繼承過戶有一些費用發生,主要是房地產繼承權公證費用、房屋估價費用及房地產過戶的稅費:1、繼承權公證費用;繼承權公證費按照繼承人所繼承的房地產的評估價的2%來收取,最低至少200元。2、房地產繼承過戶稅費。由房屋評估價0.05%的合同印花稅、100元的登記費、5元的權證印花稅組成。3、契稅法定繼承人繼承房地產,免契稅,對非法定繼承人依照遺囑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需要繳納契稅1.5%。4、房地產價值評估費用;如一套100萬的房子辦理繼承過戶,要承擔5000元的房屋評估費用+2萬元的公證費用+500元合同印花稅+100元的登記費+5元的權證印花稅=25605元,費用可觀,有的人在購買房地產的時候直接將房屋登記在子女名下。但假如雙方申報的房屋價值符合市場價的,通常可以免掉評估費用、而且公證費用假如只公證簽名的,僅需要數百元,這樣費用就大大的節省了。過戶所需手續流程費用辦理繼承過戶,繼承人首先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區公證處辦理繼承權的公正。假如是以前的外銷商品房,應該要市公證處辦理公證,免得多走冤枉路。繼承權公證費按照受益額,也就是繼承人所繼承房屋經過專業部門評估後的評估價值的2%來收取,最低收取200元。辦理完繼承權的公證,就可以帶著繼承權公證書的原件、繼承過戶的申請書(房地產交易中心有規範的格式)、繼承人的身份證明、房地產權證原件、房屋平面圖及地籍圖原件,以前購房時候的契稅完稅證和契稅完稅貼花、被繼承人死亡證明到房地產中心進行房地產繼承的登記了。房屋繼承過戶需要經過繼承權公證和繼承登記兩個步驟,免繳契稅。第一步: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這裡分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和無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兩種,相應需提交的資料也有所差別。第二步:房地產繼承登記。房屋繼承人到區房地產交易中心進行房屋產權繼承登記。期望我的回答對您有用

  • 可以登陸房管局網站進行遠端查詢,實際有這些:登陸房屋所在地房地產管理局政務資訊網,直接在首頁點擊網上簽約查詢;點擊後進入查詢頁面,輸入《商品房買賣合同》封面左上角合同編碼,再輸入約時所確定的密碼即可進行合同相關資訊的查詢。

  • 王先生看中了其中的一套,由於此時開發商還沒有預售的資格,也就不能簽訂房屋預售合同。但是王先生又怕以後再簽合同買不到這套滿意的房子,這時開發商提議先簽訂一份商品房認購書,交納一筆定金,待具備預售條件以後再簽訂正式的購房合同。在實際的購房過程中,上面的情況是很常見的:購房人看中了房屋,並且與開發商就房屋購買的基本條件達成一致,但由於其他一些條件不成熟而不能或不適合當時就簽訂購房合同。為了解決這種矛盾,就需要通過簽訂房屋認購合同,約束開發商不要把房屋賣給別人,同時開發商也要約束購房者按時簽訂購房合同。商品房認購書就是指購房者和開發商在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或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簽訂的文書,主要是確認購房者在將來某個時間與開發商進行進一步洽談、簽訂購房合同的預約。商品房認購書的內容有詳有略,內容通常是:購房者向開發商交納一定金額的預約款,享有在某個時間段內購買開發商某處房屋的權利;購房者如果不在約定時間與開發商洽談購房合同,開發商有權解除商品房認購書,將預訂的房屋轉售他人。絕大多數的商品房認購書還約定,開發商有權扣留購房者所交納的預約款作為違約金。商品房認購書在法律上沒有明確的規定,但在實踐中卻廣泛存在。其使用的名稱也很不一,如稱為認購合同、預訂合同、預訂書、確認書等。這些都造成了商品房認購書在現實中出現的糾紛很多。特別是有些開發商把簽訂認購協定作為簽訂購房合同的前提,利用商品房認購書設定“強盜條款”,套取購房者的定金,讓很多購房者落入陷阱。1、購房者應當將相關內容以書面形式明確約定並確認“定金”還是“訂金”;2、購房者與房產商在簽訂正式合同時對於合同的某些條款無法達到一致時的處理方式以書面的形式加以約定;3、購房者應當要求房產商將預售證號在認購書中寫清楚,並載明如果因為開發商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造成合同無效的違約責任或由開發商承擔雙倍返還定金的責任。以上就是對“什麼是商品房認購協定”“商品房認購協定怎麼寫”所作的解答。總之,購房者在簽訂商品房認購協定時必須倍加謹慎,因為開發商可能在房屋認購書中設下很多“陷阱”,給購房者造成很多麻煩。我們在這裡所提供的主要是商品房認購書的一些基本知識,如果您想寫出一份完美的商品房認購書,還是應當尋求律師的幫助,畢竟他們才是處理法律問題的專家。

  • 一、購房協議書是購房合同的一種體現,是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而簽訂的協定。一份正式的購房協議書範本會包含當事人資訊、房屋情況、房款及支付約定、雙方違約責任約定等內容。二、購房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的協議。三、二者之間的區別:1、買賣之前一種協定作為開發商在不具備簽訂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條件之前的一種協議,認購書具備擔保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的擔保效力。如果認購協議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同時符合協議書約定的生效條件時,該協議書即發生法律效力,開發商和購買人均應按照協議書約定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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