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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房產知識】  【歸檔】18年05月02日

集體土地使用證丟失怎麼辦?哪位知道?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目前,土地所有制為為兩種:國家所有與集體所有。集體土地是不能流轉作為商品房用地,只有徵收為國有土地以後就可以。商品房的土地使用證,只能是國有土地使用證!首次辦理登記,應該先辦理土地使用證,然後再辦理房產證。以後房產交易,就可以先辦房產證,再辦土地使用證的過戶。
 相關用戶問答
  • 集體產權的房子不能貸款,集體產權房屋修建在集體土地上,不能辦理房屋土地使用證,不屬於私產,不能上市交易。集體產權土地是國家劃撥的,也就是國家想要回去就要回去了,其次,你買的房子是沒有產證的,屬於有限產權

  • 派出所辦理居住證是免費的,需要你的房屋登記資訊編號。拿租房合同、身份證、一寸照片去派出所辦就行,不要錢,或者直接讓房主給你辦。

  • 一、國有土地使用證到期了該怎麼辦: 國有土地使用證的時限是從開發商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的時間開始算起。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此外,市民在購買二手房時,如果房屋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這就表明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性質及期限均未確定,因此,購買此類房屋一定要慎重。 二、國有土地使用證如何取得: 1、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五條,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確認使用權。其中,中央國家機關使用的國有土地的登記發證,由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具體登記發證辦法由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等有關部門制定。 2、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一條,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

  • 每個地區都不一樣的,建議帶上資料來所諮詢,具體賠償是根據當地政策,可以直接諮詢當地主管部門。 希望您能獲得合適的補償。

  • 所有權是屬於集體的,不能買賣也不能抵押,抵押的應該是土地使用權。二、集體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房屋抵押問題。單獨以集體土地使用權抵押的,除荒地使用權外,其他都為法律所禁止。地上房屋與土地使用權一同抵押的,如屬企業房產,法律允許,但以後能否轉讓變現則無法律規定。實踐中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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