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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房產知識】  【歸檔】18年07月25日

繼承一下來的房子再交易會有20%的個人所得稅要交?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關於繼承一下來的房子再交易會有20%的個人所得稅的問題,我來回答現在繼承房產稅已經開始實施了,通常來說買賣二手房交易有以下費用:商品房:契稅,增值稅,個人所得稅20%公房:契稅,增值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出讓金。1560建築面積1%經濟適用房:契稅,增值稅,個人所得稅20%,綜合地價款10%(3%)限價商品房:契稅,增值稅,個人所得稅,土地收益金差額35%。看著比較複雜,實際的依照您的實際情況可以去房管局瞭解一下哦,期望能夠幫助到您,謝謝!
 相關用戶問答
  • 題主好!很開心回答您的問題:買賣二手房交易有以下費用:商品房:契稅,增值稅,個人所得稅20%公房:契稅,增值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出讓金。1560建築面積1%經濟適用房:契稅,增值稅,個人所得稅20%,綜合地價款10%(3%)限價商品房:契稅,增值稅,個人所得稅,土地收益金差額35%。以上是各種房子所需要交納的費用,基本按照您房子的實際情況來定。

  • 房產證滿兩年就可以免營業稅。不過不免個人所得稅,滿五年的房子,免交個人所得稅,剩下的契稅及房本工本費是必交的。

  • 受贈、繼承的房產再轉讓的個人所得稅徵收方法是相同的。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房地產交易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稅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144號)文件的規定: “二、關於加強個人將受贈不動產對外銷售稅收管理問題? (二)關於加強個人將受贈不動產對外銷售個人所得稅稅收管理問題 受贈人取得贈與人無償贈與(包括受贈、繼承、離婚財產分割等非購買形式)的不動產後,再次轉讓該項不動產的,在繳納個人所得稅時,以財產轉讓收入減除受贈、轉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及有關合理費用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適用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住房轉讓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108號)的規定,對轉讓住房收入計算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納稅人可憑原購房合同、發票等有效憑證,經稅務機關審核後,允許從其轉讓收入中減除房屋原值、轉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及有關合理費用。納稅人未提供完整、準確的房屋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房屋原值和應納稅額的,稅務機關對其實行核定徵稅。對納稅人轉讓普通住房及自建住房、經濟適用房、已購公有住房和城鎮拆遷安置住房的,以轉讓收入的1%核定應納個人所得稅額;對納稅人轉讓非普通住房的,以轉讓收入的2%核定應納個人所得稅額。 對出售自有住房並擬在現住房出售1年內按市場價重新購房的納稅人,其出售現住房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先以納稅保證金形式繳納,再視其重新購房的金額與原住房銷售額的關係,全部或部分退還納稅保證金;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並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 因此,受贈人取得贈與人無償贈與的(包括受贈、繼承、離婚財產分割等非購買形式)不動產後,再次轉讓應按20%的適用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不能正確計算房屋原值和應納稅額的,稅務機關對其實行核定徵稅。對納稅人轉讓普通住房及自建住房、經濟適用房、已購公有住房和城鎮拆遷安置住房的,以轉讓收入的1%核定應納個人所得稅額;對納稅人轉讓非普通住房的,以轉讓收入的2%核定應納個人所得稅額。但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並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

  • 房產證還沒下來的房子買賣: 1,是合同名稱變更手續 2,是等待房產證下來再進行過戶 交易流程是這樣的: 不管哪種方式都需要業主首先將自己所在銀行抵押的貸款還清:1,合同名稱變更。原業主將銀行的貸款還請以後銀行出具結清證明後去房地局拿出正在抵押合同,房屋開發商人員帶著合同和註銷備案登記表去房地局辦理該房屋的註銷手續,註銷完成後由你本人去簽署新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後重新備案登記直至拿到新的屬於你的合同就完成了,這個中間至於你們如何付款你們自行商量。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房子還能不能更名有很多前提條件的,清查詢詳細,並且你不能按揭。 2,先由原業主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後再進行過戶到你名下,你可以選擇按揭,這個方法我在這裡就不在詳細介紹了,大部分人都懂流程的,這個方法的缺陷是由於要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所以會產生出來很多費用,如:營業稅,個稅,2次契稅(一次是業主本人辦理房產證時繳納,一次是你辦理你的房產證時繳納)等等費用,費用較大,無形中也加大了你的成本。 朋友,兩種方法各有優缺點你自己慎重選擇,第一種方法的優點是減少大部分費用,手續簡便,但是因為中間有空白期,而且對於一旦有萬一情況發生,就不好辦了;第二種方法的優點是產證到手人心裡踏實,缺點是時間長,費用多,變數大(等證期間房價會漲,有可能不賣)。

  • :1,是合同名稱變更手續 2,是等待房產證下來再進行過戶 交易流程是這樣的: 不管哪種方式都需要業主首先將自己所在銀行抵押的貸款還清:1,合同名稱變更。原業主將銀行的貸款還請以後銀行出具結清證明後去房地局拿出正在抵押合同,房屋開發商人員帶著合同和註銷備案登記表去房地局辦理該房屋的註銷手續,註銷完成後由你本人去簽署新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後重新備案登記直至拿到新的屬於你的合同就完成了,這個中間至於你們如何付款你們自行商量。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房子還能不能更名有很多前提條件的,清查詢詳細,並且你不能按揭。 2,先由原業主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後再進行過戶到你名下,你可以選擇按揭,這個方法我在這裡就不在詳細介紹了,大部分人都懂流程的,這個方法的缺陷是由於要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所以會產生出來很多費用,如:營業稅,個稅,2次契稅(一次是業主本人辦理房產證時繳納,一次是你辦理你的房產證時繳納)等等費用,費用較大,無形中也加大了你的成本。 朋友,兩種方法各有優缺點你自己慎重選擇,第一種方法的優點是減少大部分費用,手續簡便,但是因為中間有空白期,而且對於一旦有萬一情況發生,就不好辦了;第二種方法的優點是產證到手人心裡踏實,缺點是時間長,費用多,變數大(等證期間房價會漲,有可能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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