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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其他】  【歸檔】13年09月23日

不交房屋維修基金可以嗎?

問題描述 由於我是買的二手房,當時房主承諾過戶等費用是他承擔,但現在物業缺通知我沒叫房屋維修基金,請問這個我怎麼辦,不交行不行,有什麼問題?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維修基金實行“錢隨房走”原則,一般情況下是轉歸新的產權人,但是如果房主不同意將原繳納的維修基金轉到樓主名下的話,樓主就要補交。
2013年09月23日 00:00

你好,依法必須支付。。。。。。。。。

 相關用戶問答
  • 不能取,維修基金是用於以後房子翻修和大修時候用的

  • 房屋維修基金 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首期專項維修資金交存的現行標準為:高層(含帶電梯的多層)90元/平方米、多層(含別墅)50元/平方米。

  • 房屋維修基金,用於房屋保修期滿後房屋主體結構、公共部位和公共設施設備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分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等;公共部位是指戶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公共設施設備是指房屋及相關配套區域內、由業主共同擁有並使用的上下水管道及設備、配電線纜及設備、電梯、公用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溝渠、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其他共用設施設備等。維修基金由房管局代管,申請過程較為複雜。房屋維修金的啟用2007年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規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適用于承重牆、屋頂、樓梯間以及電梯等等。然而,《辦法》規定,若要支出維修基金,需遵循“雙2/3特別多數原則“,即占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規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最終都要得到房產行政部門或相應管理部門的備案與審核同意才能成行。業主要先後到相關的房管局、房屋安全鑒定部門、審計局、專戶銀行等多個部門辦理房屋安全專業鑒定申請、維修方案預決算審計、聘請施工單位進行維修施工、申請專戶銀行劃撥款項等九大事項。

  • 房屋維修基金是按照購房者按照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的2%-3%繳納新房維修基金,剩餘的則有房地產開發商承擔。

  • 衛生間滲水不可以用房屋維修基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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