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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收費諮詢】  【歸檔】15年03月30日

房屋漏水賠償標準有哪些?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首先請房屋品質檢驗部門對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補漏作出鑒定報告;鑒定出來後,如果是相鄰方的原因,可憑報告要求相鄰方立即或及時給予修補,並可向相鄰方提出對修補期間造成的損害作出賠償的要求。如果相鄰方不配合,受損一方可將爭議提交到法院。其法律依據是《民法通則》第83條: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係。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假若相鄰方不履行法院的判決,受損方可自請施工隊從樓下維修,發生的費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樓上業主賠償。如果樓上的不賠償,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以上房屋漏水賠償就介紹到,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到你,謝謝。
 相關用戶問答
  • 您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不過,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被徵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徵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準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不過,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國務院依照社會、經濟發展水準,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 房屋漏水賠償是沒有統一的標準的。房屋漏水造成損失的,應該由責任方負責賠償。實際的賠償內容主要有:1、修復漏水所需要的修理費用。2、因漏水而造成的其它財產的損失。對於財產損失金額,可以由雙方協商確定,假如協商不成的,也可以通過委託協力廠商評估機構進行估價的方式來確定。期望我的回答對您有用!

  • 2015農村宅基地補償標準是根據所在地方的政府政策規定進行補償,每個地區都是不相同的,並且需說明的,土地屬國家、集體所有,集體要扣留一定比例的補償款的。

  • 您好,房屋漏水原因主要有三種:一是房屋本身存在品質問題;二是業主使用或裝修不當;三是正常使用、老化造成漏水。依據漏水原因不同,相關的責任也有不同。根據建設部頒佈的《房屋建築工程品質保修辦法》第七條及《住宅品質保證書》的規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保修期為5年。如房屋在保修期內,開發商應當承擔免費維修責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規定,開發商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業主可以自行或者委託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開發商承擔。開發商是一個名詞,是某個專案的第一承擔人。包括很多種類:房地產開發商、軟體發展商、遊戲開發商等某品牌的開發商,但無特殊說明一般指房地產開發商。

  • 大家都知道現在房子的品質是越來越不好,經常都會聽到一些交房時要維權的事,所以說買房要花心思,交房的時候更不能大意。對於購房者來講,房子不到手就不能徹底放心。現在很多人在交房時都會請一些專業的人去驗房,只要是還沒簽字,開發商對房子整改都會比較好的,那麼新房交房手續有哪些?一、通知開發商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購房者在約定時間內對房屋進行驗收交接。二、驗收購房者應根據購房合同約定的標準對房屋工程品質及配套設施一一進行驗收,並做好記錄,同時,不要忽視對房屋產權是否清晰進行核驗。驗收時,開發商應主動向購房者出示建設工程品質檢驗合格單和新建商品房房地產權證。三、提供《住宅品質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品質保證書》是開發商對銷售的商品住宅承擔品質責任的法律檔,可以作為商品房預、出售合同的補充約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為了防止開發商在建設期間將業主的房屋進行抵押,業主在驗收房屋品質檔之前,首先要審查《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上是否有抵押記載,然後才開始驗收有關的工程品質檔,就目前而言,主要是包括《住宅品質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和《竣工驗收備案表》(俗稱“兩書一表”)。四、簽署房屋交接書購房者對房屋及其產權進行檢驗,認為符合合同約定條件的,應與開發商簽訂房屋交換書;對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做好記錄,要求開發商簽字,不能簽署房屋交接書,直至開發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標準。以上關於交房手續就介紹到這,這邊友情提示一下:不要輕易接受房屋。有些買房人在辦理交接時,明知開發商沒有相應的證明檔,因為急於裝修入住,仍然接受房屋,此種行為在法律上被視為交付。此後,若買房人再以開發商長時間沒有出示相應證明檔要求解除合同,法院將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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