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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開發商】  【歸檔】16年05月27日

開發商晚交房,業主們應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現在很多樓盤都沒辦法準時交房,開發商不按時交付房屋,這是令購房者頗為頭疼的事。很多業主就是為了更快住進新房,而延期交房後不少開發商卻以各種“不可抗拒”的理由推脫責任,這讓很多購房者氣憤不已,卻又不知該如何維權,我們一起來學習一下,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 第一步:購房者在實際驗收房屋時,應當注意水、電、氣是否開通,是否達到基本入住條件,規劃是否被擅自更改,同時應當要求開發商出示商品房綜合驗收備案證明並提供《商品房品質保證書》、《商品房使用說明書》等材料 第二步: 不可抗力非全免責。開發商原因並不等同於不可抗力。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只有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開發商才能免除延期交房的賠償責任。而要主張延期交房是不可抗力造成的,開發商應當提供相關機構的證明檔,證明該情況符合法律認可的條件。 第三步、保留相關證據材料。不論在與開發商協商過程中還是在提起訴訟時,都能夠明確其違約事實,既可以按照合同條款主張約定的違約金,在實際損失超過約定的違約金的情況下,也可以要求開發商按照購房者的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從而以事實為依據充分地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第四步; 注意訴訟時效。鑒於房屋延期交付的時間存在不確定性,購房者應當注意訴訟時效問題。根據法律規定,購房者應當自約定的交房之日起兩年內向開發商索賠延期交房的損失。如果在訴訟時效期限內向開發商主張上述權利,則新的訴訟時效就自主張之日起重新計算兩年。 以上是開發商逾期交房該怎麼處理的4個步驟,還應該注意的是購房者在解決延期交房糾紛時,應保留向開發商提起索賠的證據,如通過書面函件以郵寄方式索賠,以避免因索賠超過訴訟時效而得不到法律的保護。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您,祝你生活愉快!
2016年05月27日 00:00

隨著房價居高不下,購買一套房屋也不是個易事,終於交房了,辦理入住手續是收樓的正常程式,通常的做法是讓業主先在收樓檔上簽字,再發批准條,讓業主到物業管理處去拿鑰匙。但是等業主進得房去,發現存在問題,申訴起來也軟弱無力。為避免出現這種情況,業主應堅持先驗房、後辦理手續,才是保護自己的正當權益。 對所購商品房進行驗收主要應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詳細檢查房屋品質,包括牆壁、門窗、陽臺等部位有無開裂現象; 第二、核對買賣合同上注明的設施、設備等是否有遺漏,品牌、數量是否相符; 第三、檢查水、電、天然氣、上下水管道等是否開通和能否正常使用; 第四、檢查是否有規劃、設計變更或社區縮水等問題; 第五、檢查相關品質問題及室內有害氣體超標等問題; 第六、對發現的問題要在驗樓單上予以注明,如果確實屬於不能收樓的,要詳細寫明不予收樓的原因並要求開發商簽字、蓋章。 驗收後合格後,應當索要“兩書一表”向開發商索要《住宅品質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以便日後出現品質問題時按約維修。 《住宅品質保證書》是開發商針對房屋品質及保修期限、範圍作出的承諾。而《住宅使用說明書》則是針對房屋設計、施工及驗收中的具體技術指標,如抗震指數、牆體結構類型等作出的相關說明。您驗房時不能只看開發商有沒有這張《備案表》,同時一定要仔細察看各個分項有沒有都備案,例如消防設施等。《竣工驗收備案表》對房地產商有著嚴格的約束作用,只要將專案送交主管部門備案後,發展商就必須對樓盤終生負責,出了問題,如果是發展商的過失,可以追究其責任。 這是先驗房後辦手續的流程和注意事項,還有如果驗房時發現的房屋品質、室內有害氣體超標、等問題書面呈遞給開發商並讓其簽收,以免留下後患。 好了,就講到這裡。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如果覺得不錯的話,請記得點贊哦。

2016年05月05日 00:00

現在開發商逾期交房的事件不少,我們在遇到開發商逾期交房的情況時,首先要看看自己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約定,有沒有關於違約金賠付這一條款;其次還要看開發商為什麼不能按期交付房子,那什麼又是逾期交房呢?遇上這個情況怎麼辦?我們來找找答案。 有相關法律規定,如果開發商延期交房,購房者想解除購房合同前必須先催告,在催告過後接下來3個月,開發商仍然不交房的,購房者可以退房。所以說,一旦遇到延遲交房的情況時,購房者應當及時書面催告開發商交付房子。如果開發商在收到催告交房通知函後3個月仍然不能按時交房的,購房者可以要求退房,並可要求退還購房款,同時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有些開發商會在辦理交房手續的過程中,要求購房者簽署一份房屋交接單。購房者需要注意的是,在簽署這類檔時,務必看清楚房屋交接單上的各項內容。如果購房者只是為了拿到鑰匙進行入室驗房,這就並不代表自己接受房屋,同意交房。而這些需要在房屋交接單上標注清楚,以免不必要的麻煩。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購房者認為房子尚且不夠交房標準而拒絕收房,開發商卻認為這是因為業主自身原因導致無法按時交房,並可能會要求購房者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各種損失。在這種情況下,一般來說,購房者們最好堅持廣大業主一起收房,並且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合同約束中的交房標準來執行。無論如何,購房者一定要學會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關於交房逾期的做法就講到這裡了,再次提醒,在沒有驗收房屋之前,不能簽署《住宅鑰匙收到書》,領取住宅鑰匙,辦理入住手續。只要“交鑰匙”就算房屋交付使用。因此領取住宅鑰匙以後驗房發現問題,開發商只承擔房屋品質包修責任,而沒有逾期交房的壓力。我們在交房的過程中一定要特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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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現在很多樓盤都沒辦法準時交房,開發商不按時交付房屋,這是令購房者頗為頭疼的事。很多業主就是為了更快住進新房,而延期交房後不少開發商卻以各種“不可抗拒”的理由推脫責任,這讓很多購房者氣憤不已,卻又不知該如何維權,我們一起來學習一下,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第一步:購房者在實際驗收房屋時,應當關注水、電、氣是否開通,是否達到基本入住條件,規劃是否被擅自更改,同時應當要求開發商出示商品房綜合驗收備案證明並提供《商品房品質保證書》、《商品房使用說明書》等材料第二步:不可抗力非全免責。開發商原因並不等同於不可抗力。依照《合同法》的規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防止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只有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開發商才能免除延期交房的賠償責任。而要主張延期交房是不可抗力造成的,開發商應當提供相關機構的證明檔,證明該情況符合法律認可的條件。第三步、保留相關證據材料。不論在與開發商協商過程中還是在提起訴訟時,都能夠明確其違約事實,既可以按照合同條款主張約定的違約金,在實際損失超過約定的違約金的情況下,也可以要求開發商按照購房者的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從而以事實為依據充分地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第四步;關注訴訟時效。鑒於房屋延期交付的時間存在不確定性,購房者應當關注訴訟時效問題。依照法律規定,購房者應當自約定的交房之日起兩年內向開發商索賠延期交房的損失。假如在訴訟時效期限內向開發商主張上述權利,則新的訴訟時效就自主張之日起重新計算兩年。以上是開發商逾期交房該怎麼處理的4個步驟,還應該關注的是購房者在解決延期交房糾紛時,應保留向開發商提起索賠的證據,如通過書面函件以郵寄方式索賠,以防止因索賠超過訴訟時效而得不到法律的保護。期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您,祝你生活愉快!

  • 現在很多樓盤都沒辦法準時交房,開發商不按時交付房屋,這是令購房者頗為頭疼的事。很多業主就是為了更快住進新房,而延期交房後不少開發商卻以各種“不可抗拒”的理由推脫責任,這讓很多購房者氣憤不已,卻又不知該如何維權,我們一起來學習一下,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第一步:購房者在實際驗收房屋時,應當關注水、電、氣是否開通,是否達到基本入住條件,規劃是否被擅自更改,同時應當要求開發商出示商品房綜合驗收備案證明並提供《商品房品質保證書》、《商品房使用說明書》等材料第二步:不可抗力非全免責。開發商原因並不等同於不可抗力。依照《合同法》的規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防止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只有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開發商才能免除延期交房的賠償責任。而要主張延期交房是不可抗力造成的,開發商應當提供相關機構的證明檔,證明該情況符合法律認可的條件。第三步、保留相關證據材料。不論在與開發商協商過程中還是在提起訴訟時,都能夠明確其違約事實,既可以按照合同條款主張約定的違約金,在實際損失超過約定的違約金的情況下,也可以要求開發商按照購房者的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從而以事實為依據充分地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第四步;關注訴訟時效。鑒於房屋延期交付的時間存在不確定性,購房者應當關注訴訟時效問題。依照法律規定,購房者應當自約定的交房之日起兩年內向開發商索賠延期交房的損失。假如在訴訟時效期限內向開發商主張上述權利,則新的訴訟時效就自主張之日起重新計算兩年。以上是開發商逾期交房該怎麼處理的4個步驟,還應該關注的是購房者在解決延期交房糾紛時,應保留向開發商提起索賠的證據,如通過書面函件以郵寄方式索賠,以防止因索賠超過訴訟時效而得不到法律的保護。期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您,祝你生活愉快!

  • 現在開發商逾期交房的事件不少,我們在遇到開發商逾期交房的情況時,首先要看看自己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約定,有沒有關於違約金賠付這一條款;其次還要看開發商為什麼不能按期交付房子,那什麼又是逾期交房呢?遇上這個情況怎麼辦?我們來找找答案。有相關法律規定,如果開發商延期交房,購房者想解除購房合同前必須先催告,在催告過後接下來3個月,開發商仍然不交房的,購房者可以退房。所以說,一旦遇到延遲交房的情況時,購房者應當及時書面催告開發商交付房子。如果開發商在收到催告交房通知函後3個月仍然不能按時交房的,購房者可以要求退房,並可要求退還購房款,同時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有些開發商會在辦理交房手續的過程中,要求購房者簽署一份房屋交接單。購房者需要注意的是,在簽署這類檔時,務必看清楚房屋交接單上的各項內容。如果購房者只是為了拿到鑰匙進行入室驗房,這就並不代表自己接受房屋,同意交房。而這些需要在房屋交接單上標注清楚,以免不必要的麻煩。還有一種情況就是購房者認為房子尚且不夠交房標準而拒絕收房,開發商卻認為這是因為業主自身原因導致無法按時交房,並可能會要求購房者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各種損失。在這種情況下,一般來說,購房者們最好堅持廣大業主一起收房,並且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合同約束中的交房標準來執行。無論如何,購房者一定要學會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關於交房逾期的做法就講到這裡了,再次提醒,在沒有驗收房屋之前,不能簽署《住宅鑰匙收到書》,領取住宅鑰匙,辦理入住手續。只要“交鑰匙”就算房屋交付使用。因此領取住宅鑰匙以後驗房發現問題,開發商只承擔房屋品質包修責任,而沒有逾期交房的壓力。我們在交房的過程中一定要特別注意。

  • 現在開發商逾期交房的事件不少,我們在遇到開發商逾期交房的情況時,首先要看看自己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約定,有沒有關於違約金賠付這一條款;其次還要看開發商為什麼不能按期交付房子,那什麼又是逾期交房呢?遇上這個情況怎麼辦?我們來找找答案。有相關法律規定,如果開發商延期交房,購房者想解除購房合同前必須先催告,在催告過後接下來3個月,開發商仍然不交房的,購房者可以退房。所以說,一旦遇到延遲交房的情況時,購房者應當及時書面催告開發商交付房子。如果開發商在收到催告交房通知函後3個月仍然不能按時交房的,購房者可以要求退房,並可要求退還購房款,同時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有些開發商會在辦理交房手續的過程中,要求購房者簽署一份房屋交接單。購房者需要注意的是,在簽署這類檔時,務必看清楚房屋交接單上的各項內容。如果購房者只是為了拿到鑰匙進行入室驗房,這就並不代表自己接受房屋,同意交房。而這些需要在房屋交接單上標注清楚,以免不必要的麻煩。還有一種情況就是購房者認為房子尚且不夠交房標準而拒絕收房,開發商卻認為這是因為業主自身原因導致無法按時交房,並可能會要求購房者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各種損失。在這種情況下,一般來說,購房者們最好堅持廣大業主一起收房,並且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合同約束中的交房標準來執行。無論如何,購房者一定要學會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關於交房逾期的做法就講到這裡了,再次提醒,在沒有驗收房屋之前,不能簽署《住宅鑰匙收到書》,領取住宅鑰匙,辦理入住手續。只要“交鑰匙”就算房屋交付使用。因此領取住宅鑰匙以後驗房發現問題,開發商只承擔房屋品質包修責任,而沒有逾期交房的壓力。我們在交房的過程中一定要特別注意。

  • 開發商不能交付房屋的原因往往很複雜,,導致業主手足無措,不知道該怎麼做,如發生該情形建議業主一定要想辦法搞清楚開發商不能交付房屋的真正原因,不能聽開發商或者售樓人員的一面之詞,針對真實性的原因採取一些相關的應對措施。(一)正常延期交付的處理: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於施工遲延、相關政府手續辦理遲延、市政配套遲延等導致的房屋交付逾期。這種情況下,業主完全可以選擇等待,並要求開發商按合同承擔延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這裡提醒業主,如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不能彌補你的經濟損失(以房屋的正常市場租金作為參照),你可以要求開發商賠償你的經濟損失。(二)非正常延期交付的處理:非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於開發商經濟實力、相關政府手續違法且無法辦理等,如不幸發生上述情況,建議業主立即退房,如開發商負債已經超過其資產,業主還可以向法院申請開發商破產,以最大限度的保護業主的利益!可見延期交房除了合同中有特別約定的,購房者可以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目前,開發商在交房時,一般都要求業主先辦理手續,繳納相關費用之後,才允許業主驗房。對於這一不合理的程式,業主應堅持先驗房,後辦理手續,並應將驗房時發現的相關問題書面呈遞給開發商並讓其簽收,以避免以後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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