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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合同協議】  【歸檔】15年12月29日

城中村拆遷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問題描述 有人知道城中村拆遷補償的標準嗎?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怎樣計算賠償數額,這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計算數額。依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你可以參照下面規定提出你的主張。第十八條 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第十九條 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對評估確定的被徵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覆核評估。對覆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第二十條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被徵收人協商選定;協商不成的,通過多數決定、隨機選定等方式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2015年12月29日 00:00

拆遷補償每個地區標準不同,建議你去拆遷辦或者當地政府諮詢。律師港灣專業律師為您解答。

2015年12月29日 00:00

集體土地的房子,貨幣補償最低建築成本價,還會置換宅基地或者地價補償;房屋置換,同區位最低按面積拆一還一。城中村的,貨幣補償最低市場價;國有土地的房子,房屋置換同區位最低拆一還一,貨幣補償最低市場價。

 相關用戶問答
  • (一)徵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年產值6倍以上10倍以下;徵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為鄰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5至6倍;被徵用土地上的青苗,能計算產值的,按產值補償,不能計算產值的給予合理補償;被徵用土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等地上附著物的補償標準參照市場價格予以合理補償。在徵用土地方案公告後搶種、搶建的不予補償。(二)徵用耕地的,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4至6倍,但每公頃被徵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超過該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15倍。徵用有收益的其他土地,安置補助費標準為鄰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4至6倍,徵用無收益的土地,不支付安置補助費。(三)依照本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用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準的,經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總和不得超過該土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直接上訪當地人大是最有效的解決辦法

  • 征地補償標準是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 、農村拆遷補償的標準是拆遷補償安置方案規定的標準,而安置方案是由拆遷人提供,並徵求被拆遷意見後,如果被拆遷人無異議,則按該方案進行補償;

  • 拆遷補償的方式和標準都是國家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的。在拆遷規程中,會遇到各種各樣的拆遷形式。針對不同的拆遷形式補償的標準也不盡相同。那麼,門面拆遷的最新補償標準是什麼?補償門面拆遷的具體範圍有哪些? 房屋拆遷補償有多種形式,可以採用貨幣補償、房換房補償或者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相結合的補償。那門面房拆遷補償標準是怎樣的呢? 門面房拆遷補償標準: 拆遷補償內容一般包括: 一是拆遷資產的補償費用,包括:無法搬遷的土地、房屋、建築物和地上附著物,以及確因搬遷而發生損失的機器設備而生的補償等; 二是停產停業損失,以實際情況而定,一般既包括實際經營損失也可酌情包括預期經營損失; 三是拆遷補償費用,包括搬遷前期費用和搬遷過程中發生的停工費用、機器設備調試修復費用以及物資的拆卸、包裝和運輸、解聘員工補償費等費用; 四是基於拆遷政策發生的獎勵費用,包括速遷費、拆遷獎勵費等。 被拆除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單價和價格

  • 近年來,隨著城鎮化的發展,不少農村宅基地都成了政府的徵用土地。農村宅基地補償標準此時也成為了大家所關心的問題。下面我們就一起來瞭解一下農村宅基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吧! 農村宅基地補償標準: 1、農村宅基地產權歸村集體所有,由村集體分配給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遷的時候,有兩種補償。 一是宅基地補償,二是房屋補償。由於宅基地的產權屬於村集體,因此,這部分補償歸村集體所有,不會直接給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產權屬於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補償歸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徵收後,如果沒有其他宅基地,那麼村集體要給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讓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2、現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 徵用土地的,按照被徵用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徵用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徵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用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徵用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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