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搜索 分類
您的位置:首頁 » 裝修知識 » 商品房房屋買賣合同怎麼寫?有沒有網友清楚?
問題 【交易流程】  【歸檔】16年11月23日

商品房房屋買賣合同怎麼寫?有沒有網友清楚?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司法實踐中,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面積與產權證的面積常有誤差。其主要原因有:1.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因商品房開發專案的設計變更造成的房屋面積誤差;2.因產權登記時露臺樓頂平臺不計算為房屋建築面積,而買賣雙方在房屋買賣合同中將獨立。
2016年11月23日 00:00

房屋買賣合同標的額較大且系比較重要之合同,故法律規定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訂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40條規定:“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28規定:“商品房銷售,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上述規定是認定房屋買賣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的法律依據。根據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房屋買賣合同書面形式應包括如下類型:(一)正式房屋買賣合同正式房屋買賣合同是房屋買賣合同書面形式的基本類型,內容一般包括房屋買賣合同的基本條款,如房屋位置、結構、建築面積、價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品質標準、產權轉移登記等條款。儘管法律法規並未規定買賣雙方必須採用統一的房屋買賣合同文本,但在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時,房屋產權登記機關往往要求使用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制訂的規範的合同文本,否則,不予辦理備案、登記。但是,並不因為不使用統一合同文本而影響書面房屋買賣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實踐中,商品房買賣時,要求必須使用建設主管部門統一製作的格式文本。但在正式合同文本簽訂之前,多由開發商提供認購書、預訂協定等預約合同文本要求買受人簽署,其中有的預約合同已經具備本約性質,相當於房屋買賣合同。二手房買賣的合同形式未作統一要求,買賣雙方一般會根據協商一致的意見共同起草一份房屋買賣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並據此履行,在產權登記機關填寫的制式合同只作為登記檔使用。(二)具備特定條件的預約合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商品房買賣司法解釋)第五條規定:“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並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根據最高法院民一庭的觀點,商品房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是在開發商取得立項、規劃、報建審批手續至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之前簽訂的預約性質的合同(事實上預約合同的簽訂並不限於這個期間)。為保障交易安全,保護業主權益,促進簽約,規定具備合同實際履行條件的預約合同,應當認定為本約合同。筆者認為,司法解釋的本條規定,用意雖好,但效果一般,極易造成誤導。首先,《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多達13項,而認購書等預約合同均為開發商擬定的格式合同,同時具備該13項內容的可能性很少,買受人依據該條規定維護自身權益的機會並不多見。其次,認定合同性質的依據為合同內容,而非合同名稱。預約合同如果具備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理應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不再具有預約性質。第三,“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表明買賣合同已經實際履行。即使預約合同未完全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只要標的物明確、價款確定,完全可以依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認定雙方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如果機械適用該條司法解釋的規定,就會導致依據合同法應當認定房屋買賣合同成立,而依據該條司法解釋則不能認定合同成立。(三)房屋買賣合同的其他書面形式。《合同法》第11條規定:“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資料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根據《電子簽名法》第3條第3款的規定,“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權益轉讓的”的文書,不適用“電子簽名、資料電文”。無疑排除了以“資料電文”為表現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記載雙方房屋買賣意思表示的、以有形方式表現的信函等雙方往來資料,應當認定為其他書面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有些情況下,沒有書面合同,也無法認定口頭合同存在,買受人以其持有的購房款收據或發票主張房屋買賣合同成立。此時,買受人持有的購房款收據或發票,既是書面合同形式,也是合同實際履行證據,如果收據或發票載明的房屋位置具體、房屋價款明確,應當認定雙方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成立。筆者認為,認定其他書面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已有書面證據必須能夠證明三項事實:房屋買賣的意思表示、房屋具體位置和價款。

2016年11月23日 00:00

房屋買賣合同甲方(賣方):簽名 乙方(買方):簽名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甲方乙方就某地房屋買賣相關事項,經過友好協商達成一下協定。1、甲方自願將坐落在某市某區某地一座房子買給乙方(房屋面積130平方米,包括一個一塊小平地),其中與房產相關的土地所有權一併賣給乙方(附上房產影本)2、甲方必須保證房產的所有權清楚。3、雙方協議的上述房屋及相關建築總共壹佰叄拾萬即130萬元,在簽訂合同後乙方需要支付甲方定金叄拾萬元,即30萬元。4、由於房屋不支持按揭買賣,在協議書簽訂後2個月之內,乙方將支付房屋總額除定金之外的所有金額5、辦理房產的一些列相關手續費都由甲方承擔。6、當乙方支付了定金後,甲方需要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房屋過戶相關手續,乙方接手房產後儘快向甲方支付剩餘金額。7、甲方要在辦理完所有手續一個月之內將房子交給乙方,並保證房屋無任何擔保,無人出租。無水費、電費、物業費拖欠等。8、協議書一經簽訂即產生法律效應,在乙方支付過定金後,雙方無論哪一方毀約,需要向對方支付五十萬人民幣,逾期一日加五百。9、房屋在過戶之前,甲方不得毀壞房屋結構、不能移動的設施如牆壁、地面、柱子等。可移動的傢俱除外。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簽訂日期:某年某月某日希望解答了你的疑惑,解決了你的問題。

2016年11月23日 00:00

你是指《商品房買賣合同》嗎如是《商品房買賣合同》,可以在該區房屋交易所的外部網站上查詢或者到房屋交易大廳的自動查詢機上查詢。滿意請採納

 相關用戶問答
  • 房屋買賣合同可以撤銷,不過有一定的條件,實際的你應該找個律師諮詢一下吧。

  • 房屋買賣過程中常見的糾紛,包括售房廣告引發的糾紛、認購書相關的糾紛、房屋買賣合同價款支付相關糾紛、房屋交付相關的糾紛、延期辦證的糾紛、懲罰性賠償的糾紛、二手房買賣的糾紛、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除與房屋按揭關係的衝突與協調、有關包銷的糾紛、其他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

  •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房屋共有產權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房屋共有產權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房屋共有產權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______人是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的共有產權人。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位於第____層,共_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___,建築面積為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並附帶_________一間,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為_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乙方對甲方所要的房屋做了充分瞭解,願意購買該房屋。 第二條、房屋內部設施設備: 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家庭(夫妻)共同財產。原建房售房單位允許轉賣,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不存在房屋抵押,債權債務,以及其他權利瑕疵。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四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 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第五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甲乙雙方同意以現金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並已在__年____月___日將首付款(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交付甲方,付首款付款當天甲方開出收款收條給乙方,並注明收款數額及款項用途。第二筆房款人民幣_壹_拾_壹_萬元整於年____月___日付給甲方,第三筆(尾款)房款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於甲方將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戶口遷出當日(年____月___日)付給甲方。 第六條、房屋交付: 甲方應在交房當日(年____月____日)將拆遷安置房屋相關的所有手續、餘款、拆遷補償款等一切和該房有關的檔及票據交付乙方,(以各項檔及票據為證明)。甲方于房屋交付使用時將交易的房產及其附帶_______的鑰匙全部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戶口遷出: 甲方應在房屋交付(2007年____月___日)前將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戶口遷出。 第八條、甲方逾期交付房屋及逾期戶口遷出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金。逾期不超過30天,違約金自約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價款金額的__%(大寫數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逾期超過60天(大寫數字),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 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貳拾_%(大寫數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並在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實際交付之日起_90_天內交付房屋。 2.終止合同,甲方將乙方累計已付款全額還與乙方,按_10%_利率付給利息。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甲方故意隱瞞此房屋的原產權所屬人、房屋位置、品質問題,影響乙方的居住及使用時,乙方有權要求退房,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是否要注明損失的範圍?)。 甲方如在規定的此房屋戶口遷出時間內未將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戶口遷出,即視為甲方違約,並支付乙方違約金貳仟元整,並應在三十天辦理結束全部戶口遷出手續

  • 1、二手房買賣常見糾紛之:因定金引起的糾紛2、二手房買賣常見糾紛之:因逾期支付房款引起的糾紛3、二手房買賣常見糾紛之:因逾期辦理過戶手續引起的糾紛4、二手房買賣常見糾紛之:因仲介方行為引起的糾紛5、二手房買賣常見糾紛之:因要求解除房屋買賣合同或確認房屋買賣合同無效引起的糾紛(希望能幫到你!望採納!謝謝!)

  • 一、一方出於欺騙的故意而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即房屋買賣的一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虛假的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錯誤的意思表示而簽訂的合同。其特點是一方出於欺詐的故意。二、房屋買賣的雙方當事人為了謀求不當利益訂立房屋買賣合同。房屋買賣的當事人為了追求最大的利益。無可厚非,但不能侵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的利益。現實生活中房屋買賣的雙方當事人為了謀求不當利益而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屢見不鮮,主要有以下兩種情況:一是出賣人和買受人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表現在公有房的買賣為最多。某些單位的負責人和買受人串通,以低價出賣國有或者集體的房屋,達到損公肥私的目的。二是規避法律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房屋買賣的出賣人出於逃避債務的需要,假借房屋買賣的名義和所謂的買受人串通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以達到逃避債務的目的。三、一方脅迫另一方強買強賣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四、房屋買賣的雙方當事人主觀上都無過錯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城鎮居民與農村村民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不能簡單說是一方或雙方的主觀的原因造成的,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合同的當事人對農村的集體土地屬於禁止性流轉的不動產的法律規定不瞭解造成的。

地圖 隱私 臉書 聯繫
搜索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