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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民房土地】  【歸檔】16年03月16日

哪裡能查到土地出讓金數據?一般是去哪裡查詢的?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你好,土地出讓金的話你要去當地的土地局詢問,因為土地分一級,二級,三級,不同的等級出讓金不同,這個在當地土地局能查詢到。
2016年03月16日 00:00

一般土地出讓金,具體可諮詢當地國土資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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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使用劃撥土地的商業、住宅用途的建築物,在分割轉讓時由受讓方按樓面價標準補交土地出讓金。工業、倉儲用途的建築物轉讓時,按其分攤的用地面積以地面價標準補交土地出讓金;其餘用途的建築轉讓時,按同級商業用地樓面出讓金標準的60%補交。

  • 住宅土地出讓金計算方法: 住宅土地出讓金計算一般按房屋交易價或評估價的2%收取。經濟適用房過戶必須在取得產證5年後過戶。這時候過戶就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繳納過土地出讓金的經濟適用房再次轉讓就和普通的商品房一樣,不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

  • 轉讓在劃撥土地使用權用地上建造並允許出售的商品房按以下的標準收取土地出讓金:土地用途為商業、旅遊的按現行出讓地價的 15 %收取;土地用途為居住、辦公、工業的,按該房屋分攤的土地面積每平方米 20 元繳文。土地出讓年限統一以 1990 年 5 月 19 日算起。

  • 1.土地出讓金未支付完畢,土地使用權證已經取得。這時,實際上土地使用年限已經確定,尚未支付的土地出讓金可以理解為欠付款,因此,可按土地使用權總價金額借記“無形資產”科目,總價與已支付的土地出讓金之間的差額部分貸記“其他應付款”科目。同時,土地成本按土地使用證上的使用期限作分期攤銷。2.土地出讓金已支付完畢,土地使用權證尚未取得。因土地出讓金已全部結清,所以列無形資產後,不會再變動(除了攤銷),問題是權證未取得,土地面積有時可能會與土地使用權證有出入。資產是指由過去交易或事項形成、為企業擁有或者控制並能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既然已列作無形資產,應當按一定的方法(一般是直線法)予以攤銷。攤銷年限可以按土地出讓合同上規定的年限確定。屆時,土地面積按照實際進行調整。3.土地出讓金未支付完畢,土地使用權證尚未取得。對此,存在兩種觀點:一種觀點認為,既然權證未取得,土地使用年限不能確定,款項亦未支付完畢,作掛賬處理較妥;第二種觀點認為,雖然權證未取得,但土地使用權已享用,比照在建工程已完工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手續的會計處理,應當暫估入帳,並按暫估入帳數及暫估的使用年限開始攤銷,待權證取得後,再在土地使用權的剩餘年限內作調整。這樣處理,比較符合會計的真實性原則和穩健性原則。

  • 具體補交土地出讓金的計算方法應按現在時點新的土地利用條件的土地市場評估價格扣除現在時點的原土地利用條件的土地評估市場價格差額部分補交土地出讓金。因為土地市場隨著時間的變化會有增值和貶值的情況,所以補交土地出讓金時的地價應按照當前市場條件下容積率變化前後的地價進行計算,這樣既可以保證國有資產不流失,也可以保證開發商本身的利益不受侵害。具體計算公式如下:補交土地出讓金=改變容積率後繳納的土地出讓金—原容積率下繳納的土地出讓金改變容積率後繳納的土地出讓金=改變容積率後土地總價×土地出讓金繳納比例原容積率下繳納的土地出讓金=原容積率土地總價×土地出讓金繳納比例這裡所指的土地總價都是指當前時點的土地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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