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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合同協議】  【歸檔】16年12月17日

哪位有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協議書範本?能不能簡單介紹一下呀?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協議書範本方法;解除房產轉讓,不需要單獨額外簽訂合同,雙方簡單的寫一下:甲方(或者出賣人)***與乙方(或者買受人)經協商一致,決定:1、解除***於**年**月**日在****(地點)簽訂的****合同(檔案名稱)。
2016年12月17日 00:00

終止房屋合同協議書甲方(出賣人):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乙方(買受人):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XXXX年XX月XX日,乙方為購買甲方的【社區名稱】X【棟】X【單元】XX【號】房屋,與甲方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合同簽約備案號:XXXX)。現乙方因自身原因無法繼續履行上述合同,經雙方協商,依照《合同法》、《商品房買賣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定》等法律的規定及雙方簽訂的合同約定,就合同解除事宜達成如下協定,供雙方遵守:一、乙方因無法按照其與甲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的約定按期向甲方支付購房款,現乙方向甲方提出解除雙方原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定》,甲方同意解除雙方簽訂的上述合同。二、乙方同意按照《商品房買賣合同》第九條的及《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的相關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大寫:元)。三、因雙方原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已辦理了簽約備案登記手續,乙方應在本協議簽訂後個工作日內攜帶本人有效證件及原商品房買賣合同等相關資料,前往房管局配合甲方辦理撤銷商品房買賣合同簽約備案登記的相關手續。乙方逾期辦理的,每逾期1天,乙方應按購房總款的萬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且甲方有權從應退還給乙方的款項中直接扣除該違約金。四、甲方在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登記正式撤銷後個工作日內,將乙方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在按照本協議第二條和第三條的約定扣除乙方應支付的全部違約金後退還給乙方,乙方應當向甲方出具相應的收據,同時乙方應將《商品房買賣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定》及其附件、收款收據等全部資料退還給甲方。五、因辦理撤銷備案登記等相關合同解除手續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而不限於稅、登記費、手續費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六、乙方不得再行依據雙方原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定》及其附件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七、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持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方(簽章):乙方(簽章):【委託代理人】(簽章):【委託代理人】(簽章):年月日年月日

2016年12月17日 00:00

商品房買賣合同是購房合同的一種。一、購房協議書是購房合同的一種體現,是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而簽訂的協定。一份正式的購房協議書範本會包含當事人資訊、房屋情況、房款及支付約定、雙方違約責任約定等內容。二、購房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的協議。三、二者之間的區別:1、買賣之前一種協定作為開發商在不具備簽訂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條件之前的一種協議,認購書具備擔保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的擔保效力。如果認購協議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同時符合協議書約定的生效條件時,該協議書即發生法律效力,開發商和購買人均應按照協議書約定享有權利,履行義務。2、購房合同更加詳細如果認購書中,對於房屋的房號、面積、價格以及雙方權利義務等內容做了較為明確的約定,那麼認購書可以被看作為一份預先約定的房屋買賣合同。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只是對於認購書內容做出了更為具體的約定,而如果認購書中沒有約定上述內容,則其只是一份購房意向書,不具備合同性質,也就沒有合同的約束力。

2016年12月17日 00:00

商品房買賣合同跟購房合同是一樣的,房屋買賣合同是一個正規的合同,由房管局監製印發的,全稱《房屋買賣合同》有黃皮或白皮的,這是正式的購房合同,在買期房時一般和開發商先簽個簡易合同,名叫購房協議書,公積金貸款一般也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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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約協議書 甲方: 乙方: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鑒於甲方通過丙方居間向乙方出售坐落於 之房屋,三方分別或共同簽署了相關法律檔(檔案名稱及編號: ),現經甲乙丙三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定: 1. 本協議一經生效,甲乙丙三方此前分別或共同簽署的所有關於上述房屋買賣、代理及相關協定(無論口頭、書面或其它形式)均告解除。除本解約協議書所確定之責任外,甲乙丙三方互不承擔其它任何責任。 2. 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3.1 3.2 3.3 3.4 3. 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4.1 4.2 4.3 4.4 4. 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4.1 4.2 4.3 4.4 5 因履行本解約協議所引起的或與此相關的任何爭議,三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6 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 (此頁無正文) 甲方(章): 乙方(章): 證件名稱及編號: 證件名稱及編碼: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代理人: 代理人: 丙方(章): 住所: 經辦人: 聯繫電話: 本檔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一、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情況有: (一)、 反法律、法規、政策的房屋買賣違反法律、法規是指違反、、和其他各種法律、法規、規章及地方性法律的行為。違反國家政策是指違反了雖未明確載於法律條文,但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已作了明確規定的情況。第五十五條第三項規定:“民事法律行為不得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的房屋買賣合同應當認定為無效。違反了法律、法規及國家政策的房屋買賣有以下幾種: (1) 雙方惡意串通,迼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房屋買賣。比如,無行為能力人的財產監管人,將該無行國能力人的房屋惡意出賣給他人,自己和他人獲得非法利益,損害該無行為能力人利益的情況。 (2) 違反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房屋買賣。 (3) 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房屋買賣。 (4) 房屋出賣人剝奪了共有人和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的房屋買賣合同。 (5) 享受政府或單位優惠補貼購建的房屋,違反法律規定沒有賣給原單位或侵犯原單位優先購買權的。 (6) 出賣違章建築,在國家徵用、拆遷範圍的房屋的。 (7) 違反法律、法規及國家政策的其他房屋買賣。 (二)、 房屋買賣雙方當事人主體不合格的房屋買賣 (1) 賣方的主體不合格。主要包括:賣方主體無行為能力或者臨時處於喪失行為能力的狀態;賣方主體沒有房屋所有權,只是代管人或承租人或借住人;沒有取得合法授權或超越代理權代理他人出賣房屋的人等。 (2) 買方主體不合格。主要包括:違反法律規定,購買私人住房的國家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違反法律規定,購買他人享受國家或單位優惠補貼而購建房屋的非原單位職工等。 (三)、 規避法律的房屋買賣例如為了逃避債務而進行虛假的房屋買賣屬於規避法律的房屋買賣。 (四)、 買賣雙方意思表示真實的房屋買賣第五十五條第二項規定,民事法律行為應當意思表示真實。第五十八條第三項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為的民事行為無效。當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實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中: (1) 欺詐。即一方當事人採取隱瞞事實真相或用虛構、捏造的事實欺騙對方,使對方當事人陷入錯誤認識而作出非真實意思表示,同對方進行房屋買賣的行為。欺詐行為有下列特點:欺詐行為須出於行為人的故意;欺詐的手段可能是積極的行為,也可能是消極的行為,其目的都是為了使對方陷入錯誤認識;受欺詐一方進行房屋買賣行為完全是由上述錯誤認識所造成的結果,即如果瞭解了事實真相就不會同意進行這項房屋買賣行為。 (2) 脅迫。即當事人一方因受到恐嚇、脅迫而為的房屋買賣行為。恐嚇是以將來施加危害而使他人恐怖的行為。在他人的恐嚇手段要脅下進行的房屋買賣行為,並非出於真實的意思表示,所以其行為理應無效。恐嚇可以是針對肉體方面的,可以是針對精神方面的,也可以是針對財產方面的,恐嚇可以是指向本人,也可以指向本人的親屬。恐嚇的事實必須是非法的、重大的和可能發生的;如果是合法的、輕微的損害、無可能性的行為,那麼該行為不構成恐嚇行為。脅迫與恐嚇不同,脅迫是對肉體直接施加暴力和強制;脅迫是用正在發生的事實來逼迫;恐嚇是以將來的危害相要脅。但無論是恐嚇還是脅迫,都是確認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根據。 (3) 乘人之危。即一方當事人由於各種原因而陷入了極度的經濟困徹難,或者是親人有重病急需錢救治,或者是生產經營陷入了極度困難,急需資金等情況下,他方乘機得用這種困難,將房屋買賣價格壓得極低,明顯違背等價有償原則。 (五)、 違反法定形式的房屋買賣房屋買賣應當簽訂書面合同,口頭合同無效;並且,房屋買賣應依法定程式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過戶登記手續,不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房屋買賣合同不發生法律效力。法律要求了特定形式的法律行為,如果行為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該行為沒有法律效力。第五十六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可以採取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規定用特定形式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 (六)、 一方代理人與他方惡意通謀的房屋買賣這種房屋買賣行為是代理人背著被代理人與對方私下串通所進行的侵犯被代理人合法權得的行為。代理人負有維護被代理人的利益、體現被代理人的意志的義務,如果損害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背離了被代理人的意志,那麼這種房屋買賣行為理應無效 二、解除房屋買賣合同的條件 《房地產買賣合同》自當事人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特別約定除外),各方當事人均須嚴格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將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的違約責任,但在符合一定條件下,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後不但不必承擔法律責任還可要求對方賠償損失。本律師在此就解除條件及程式做如下總結,以供網友參考: (一)、《房地產買賣合同》的解除條件: 1、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 2、約定的解除條件成就;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4、在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再履行主要債務;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7、一手商品房的特別規定: 1)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導致買受人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無法取得房屋; 2)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導致買受人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無法取得房屋; 3)出賣人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 4)出賣人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 5)房屋主體結構品質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付使用後,主體結構品質經核驗確屬不合格; 6)因房屋品質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 7)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的; 8)出賣人遲延交房或買受人遲延付款,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 9)由於開發商的原因逾期辦理產權證超過一年的; 10)合同約定買受人以貸款擔保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或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履行的; (二)、《房地產買賣合同》的解除程式 除上述第1種協商解除情況外,當事人一方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 (三)、《房地產買賣合同》的解除後果 《房地產買賣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採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 終止房屋合同協議書甲方(出賣人):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乙方(買受人):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XXXX年XX月XX日,乙方為購買甲方的【社區名稱】X【棟】X【單元】XX【號】房屋,與甲方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合同簽約備案號:XXXX)。現乙方因自身原因無法繼續履行上述合同,經雙方協商,依照《合同法》、《商品房買賣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定》等法律的規定及雙方簽訂的合同約定,就合同解除事宜達成如下協定,供雙方遵守:一、乙方因無法按照其與甲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的約定按期向甲方支付購房款,現乙方向甲方提出解除雙方原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定》,甲方同意解除雙方簽訂的上述合同。二、乙方同意按照《商品房買賣合同》第九條的及《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的相關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大寫:元)。三、因雙方原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已辦理了簽約備案登記手續,乙方應在本協議簽訂後個工作日內攜帶本人有效證件及原商品房買賣合同等相關資料,前往房管局配合甲方辦理撤銷商品房買賣合同簽約備案登記的相關手續。乙方逾期辦理的,每逾期1天,乙方應按購房總款的萬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且甲方有權從應退還給乙方的款項中直接扣除該違約金。四、甲方在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登記正式撤銷後個工作日內,將乙方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在按照本協議第二條和第三條的約定扣除乙方應支付的全部違約金後退還給乙方,乙方應當向甲方出具相應的收據,同時乙方應將《商品房買賣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定》及其附件、收款收據等全部資料退還給甲方。五、因辦理撤銷備案登記等相關合同解除手續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而不限於稅、登記費、手續費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六、乙方不得再行依據雙方原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定》及其附件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七、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持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方(簽章):乙方(簽章):【委託代理人】(簽章):【委託代理人】(簽章):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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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每個地方都不一樣。但是按照國家檔現在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下面簡稱合同,合同是在房管局的網上簽約商品房合同備案網上進行簽約合同生成備案號,然後列印出合同,合同上面有備案號。這個時候房管局的系統裡面通過房管局網上簽約合同生成了你基本的購房資訊,(如:購房人與共有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房號;購房價格;購房方式:分為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購房,無論選擇哪一種都在房管登記系統裡面生成)你的是按揭購房,那麼房管系統裡面就生成了按揭購房的基本資訊:如:抵押權人是指銀行,抵押人是指購房者。列印出來的合同需要買賣雙方簽字蓋章,然後交與登記部門申請《商品房預告登記》商品房預告登記的事項是2點:1、失去方(通常是開發商)。取得方(通常是買受人)2、登記的房屋基本資訊(包含房屋位置坐落,房號幾面積)買受人取得法律效應後在申請《商品房抵押權登記》抵押人與抵押全人的登記。因為在這已經做了登記,後面在做產權登記的時候(就是我們常說的產權證)就不會在提交☆禁☆合同了。按照《房屋登記管理辦法》要求不動產已登記為主。就是登記薄為主。之前的預告登記已經載入了登記薄,所以後面的產權證必須要已登記為准。當然房產證和預告登記證明上面最後一頁有解釋,如果登記有錯,除非有證據證明登記薄錯誤,以登記薄為准。希望我的解釋能給你幫助。再次聲明下。按照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規定,在任何情況下買受人都應該至少保留一份原件。最高人民法院對商品房解釋也有這樣的要求。以上檔你可以在百度裡面尋找。還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第一頁也有。百度上有商品房買賣合同範本。你可以參考。 我是一個房管局的普通工作人員。登記是我們的責任。

  • 冷榨榨油機好家用榨油機通常分冷榨和熱榨、還有最新的恒溫壓榨,熱榨指的就是帶炒鍋的榨油機,就是熱榨榨油機,反之,則是冷榨。為什麼要用炒鍋?為了提高出油率,炒鍋用來對油料進行翻炒,將油料內部溫度提高而達到啟動油分子,再通過螺旋壓榨方式將油脂和堅果粉分離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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