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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房產政策】  【歸檔】16年02月18日

請問婚前按揭買房婚後離婚房子該怎麼分?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婚前按揭買的房子可以肯定的是婚後共同還款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至於婚前部分首付及還款部分,要考慮是哪一方出資,如為一方出資,則婚前部分屬於一方所有。同樣,房子的增值部分也要分為婚前部分增值和婚後部分增值,婚後部分的增值應該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前部分的增值同樣考慮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問題,如果屬於則增值部分屬於共同財產,反之亦然。所以婚前按揭買的房子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後的還貸是共同財產,離婚時房屋所有人應當給對方一半,剩下的貸款是房屋所有人的個人債務。
2016年02月18日 00:00

婚前老公貸款按揭買房,婚後雙方是可以共同還貸的,房子不可以為雙方共同財產。 婚姻法有規定: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產權登記在自己名下的,該房屋仍為其個人財產,按揭貸款為其個人債務。婚後配偶一方參與清償貸款,並不改變該房屋為個人財產的性質。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為個人財產,剩餘未歸還的債務,為個人債務。對已歸還的貸款中屬於配偶一方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

2016年02月18日 00:00

婚前個人按揭購房,婚後共同還貸,離婚房屋怎麼分? 婚前一方已經支付了首付,且按期支付了一段時間的月供,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繼續支付月供,直至還完貸款,這時夫妻雙方要離婚,怎麼分割這個房產呢? 有些律師認為,房屋屬於婚前按揭的那方,但對於婚後用共同財產還貸的那部分款項,應該算作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還有,對於房屋增加的價值,也應該算作共同財產予以分割。 我覺得這個觀點值得商榷。 這樣的觀點是沒有分清債權和物權的概念,也沒有搞清增值和收益的區別。具體闡述如下: 婚前一方按揭購房,支付了首付,這時候,他就擁有了這套房屋的所有權了。因為所謂按揭購房,就是購房者從銀行借款,用於支付房價,而且,是一次性將房價款結清了,房屋完全歸購房人了。下來是,房屋又作為抵押物抵押給銀行了,用於購房人(也就是借款人)履行歸還借款義務的擔保。現在,購房者已經和房地產開發商沒有關係了,房屋完全屬於購房者了,購房者所欠的只是銀行的貸款而已,就其欠款來說,這和生意賠了欠人錢是一樣的,雖然原因不同,但他所負的義務一樣,就是個人債務,要歸還的。 在這個個人債務還沒有還清的情況下,這個債務人結婚了,又用婚後的收入(如果沒有特別約定的話,婚後一方或者雙方的工資等收入都是共同財產)繼續還帳。雖然這個帳,是購房借錢形成的,但是現在它僅僅是個債務而已,和房屋沒有關係,房屋的帳是完全結清了的,這是銀行的帳。

 相關用戶問答
  • 你好,婚前貸款買房婚後辦房產證屬於是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據法律說明如果婚後辦房產證署名夫妻雙方的名字,這種情況是屬於共同財產的,是受法律所保護的,婚前買房婚後領房產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到你。

  • 1、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前辦理了夫妻一方個人為所有權人的房產證,婚後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按揭房怎麼分該情形下的房屋為一方個人財產,在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但對參與共同還貸的配偶一方,有權要求對方對其清償的部分予以返還。在此需要明確的是,共同還貸不論是用一方的個人工資還是雙方的工資,都應認定為共同還貸。因此,有貸款的房屋在離婚時,共同還貸的一方可以請求對方返還還貸的房款。對於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請求補償。2、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後雙方共同還貸,婚後取得房產證,離婚按揭房怎麼分此情形下的按揭房為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時不予分割。因為在婚前一方以個人財產購買並按揭買房,婚後取得的產權證是對婚前買房的確認,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僅僅因為產權證婚後取得而認定是夫妻共同財產,就將出現一方完全沒有出資卻僅僅因為結婚而成為房屋共有人的現象。這一結果有違公平原則。3、夫妻雙方婚前以共有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後共同還貸,婚前取得房產證且房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離婚按揭房怎麼分由於一般情況下,我們在認定房產歸誰時的依據就是房產證上的名字。因此,此時極容易被認定為登記方財產。所以此時,未登記方主張該房屋為共同財產時,一要證明自己在婚前為購買房屋履行了出資義務;二要證明自己婚前是基於雙方均認可所購房屋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資的。如果不能提供相應的證據,則房產就會認定為與一方財產,在分割時不予分割。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參與出資購買,婚後取得房產證,離婚按揭房怎麼分根據法律的規定,夫妻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父母出資買房,婚後共同還貸也不影響房子的歸屬。此時,在離婚按揭房分割時,不參與分割,只歸一方所有。以上只是婚前按揭買房的部分情況,具體的還有父母出資,雙方還貸,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等等情況,在此就不一一列舉了。

  • 新婚姻法規定,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應考慮對方還貸部分進行補償。也就是房子的升值部分也跟你無關,只能得到自己還貸款的一部分和還貸部分的補償。 新婚姻法出臺了,具體涉及房產的規定如下: 一、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房子的升值部分與配偶無關。 二、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配。 三、不管婚前婚後,如果由父母出資買的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則認定為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四、男方婚前買了房,婚後他擅自將房子賣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該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五、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應考慮對方還貸部分進行補償。 六、婚後夫妻以共同財產參與購買一方父母房改房時,離婚後該房子屬於一方個人財產,不參與財產分割。

  • 婚前按揭買的房子可以肯定的是婚後共同還款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至於婚前部分首付及還款部分,要考慮是哪一方出資,如為一方出資,則婚前部分屬於一方所有。同樣,房子的增值部分也要分為婚前部分增值和婚後部分增值,婚後部分的增值應該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前部分的增值同樣考慮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問題,如果屬於則增值部分屬於共同財產,反之亦然。所以婚前按揭買的房子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後的還貸是共同財產,離婚時房屋所有人應當給對方一半,剩下的貸款是房屋所有人的個人債務。

  • 新婚姻法婚前買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其實在新婚應發中,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可將該不動產認定為不動產權利人的個人財產,尚未歸還的部分貸款為不動產權利人的個人債務。婚前買房婚後辦證是否屬於共同財產,該房不屬夫妻共同財產。首先,該房屋不是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獲得的財產。配偶婚前已出資購買房屋,完成了取得房屋產權的實質要件。婚後才領取該房屋的的產權證,只是對該房產賦予了外在的證明。根據《新婚姻法》規定,婚前財產為各自所有,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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