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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業主維權】  【歸檔】15年04月30日

開發商延期交房怎麼辦?一般怎麼維權呢?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通常開發商延期交房一般都會給賠償的,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額賠償。這裡提醒下,如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不能彌補你的經濟損失(以房屋的正常市場租金作為參照),你可以要求開發商賠償你的經濟損失。如果不賠償,你們可以多找些業主一起聯合請律師打官司。這種官司很好打,容易勝,所以律師也很樂意接,價錢也不貴,幾千元而已,大家分攤點,沒多少。下面具體看看延期交房如何維權:1.首先要清楚入住的條件,小心開發商的文字遊戲。入住是普通公眾常用的概念,通常理解為房屋具備能夠居住使用的條件,如生活用水、用電、用氣等能夠正常提供。如果合同約定將入住作為交付條件,則入住就成為判斷交付條件是否具備的標準。2.審查開發商是否辦理了綜合驗收備案證明關於房屋在約定時間尚未達到入住條件,開發商即要求購房者入住,那麼購房者應審查開發商是否辦理了綜合驗收備案證明(即竣工驗收備案表)等材料。實際上,有部分開發商為避免承擔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在房屋尚未達到入住條件時便通知購房者入住。因此,應當要求開發商出示商品房綜合驗收備案證明並提供《商品房品質保證書》、《商品房使用說明書》等材料。否則,購房人有權拒絕接收該房屋,由此所產生的延期交房的責任由開發商承擔。3、不可抗力導致延期不能全免責不可抗力是法律概念,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發生不可抗力導致不能履行合同的,除法律規定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不免除責任的情形外,則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合同當事人在延遲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開發商對延期交房的解釋多種多樣,如惡劣天氣、社區設計變更等,目的是免除自身違約責任。如開發商延期交房確屬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根具體情況逾期交房責任部分或全部免除。至於社區設計變更,而要主張延期交房是不可抗力造成的,開發商應當提供相關機構的證明檔,證明該情況符合法律認可的條件。否則,開發商不能輕易免除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4、購房者需要保留的證據材料購房者應從購房伊始就要收集和保留購房過程中形成和出現的認購書、購房合同、開發商書面通知、短資訊、報紙公告、銷售廣告、照片、錄影、政府相關部門證明等證據材料,以備在維權需要時所用。以上就是關於延期交房維權方面的一些分享,希望對你有一定的參考作用!需要注意的一點是:購房者在遭遇延期交房的情況時,除了保留向開發商提起索賠的證據,包括購房合同、認購書、開發商書面通知、相關部門證明材料等,還要注意不要超過提起訴訟的時效!滿意請點個贊!
 相關用戶問答
  • 1、購房人如欲解除合同,應當先進行催告。2、經催告後過了三個月,開發商仍然沒有交房的,購房者取得合同解除權。就是說購房者解除合同的條件是第一開發商延遲交房;第二經過催告;第三催告後滿三個月仍未交房。3、購房者合同解除權的有效期是從催告日起三個月後開始,一年後結束,即解除權的有效期為一年。在此一年內都可以隨時通知開發商解除合同,超過一年期限,則永久性地喪失了解除權(當然以其它理由如嚴重品質問題而解除合同的除外)。並且,假如在購房者取得解除權後,開發商有催告購房者行使解除權的,則解除權的有效期縮短為三個月。以上規定中,兩個催告和兩個三個月的規定應當區分清楚,一為購房者催告開發商交房,一為開發商催告購房者行使解除權;一為購房者催告後經過三個月取得解除權,一為開發商催告後購房者的解除權有效期縮短為三個月。鑒於以上的規定,在開發商延遲交房時,無論購房者是不是真的準備解除合同,都應當在開發商延遲交房後立即發函催告,一是在開發商遲遲不能交付房屋時採取的一個應對舉措;二是催告後可解除合同對開發商也是一種壓力。催告最好以快遞等可保留憑證的方式進行。在沒有催告的情況下,開發商長期拖延,是否可以解除合同依合同法和司法解釋的規定,應當是不可以的,催告是解除合同的前提條件。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後,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延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以上就是對“開發商延期交房能不能解除合同”“延期交房可以退房嗎”所作的解答。可以看出,在符合法定條件和程式的情況下,開發商延期交房時購房者可以解除合同和要求退房。不過,一套房子幾十萬甚至上百萬,開發商可不會輕易讓購房者解除合同或者退房,當事人最終不得不對簿公堂。雖然開發商延期交房屬於理虧,但這並不代表購房者必定能打贏官司。由於法官看重的是證據,無論當事人怎麼說,假如沒證據是不行的。,購房者應當及時與律師取得聯繫獲取幫助,他們豐富的辦案經驗會幫助您更順利地解決開發商延期交房的問題。

  • 現在開發商逾期交房的事件不少,我們在遇到開發商逾期交房的情況時,首先要看看自己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約定,有沒有關於違約金賠付這一條款;其次還要看開發商為什麼不能按期交付房子,那什麼又是逾期交房呢?遇上這個情況怎麼辦?我們來找找答案。 有相關法律規定,如果開發商延期交房,購房者想解除購房合同前必須先催告,在催告過後接下來3個月,開發商仍然不交房的,購房者可以退房。所以說,一旦遇到延遲交房的情況時,購房者應當及時書面催告開發商交付房子。如果開發商在收到催告交房通知函後3個月仍然不能按時交房的,購房者可以要求退房,並可要求退還購房款,同時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有些開發商會在辦理交房手續的過程中,要求購房者簽署一份房屋交接單。購房者需要注意的是,在簽署這類檔時,務必看清楚房屋交接單上的各項內容。如果購房者只是為了拿到鑰匙進行入室驗房,這就並不代表自己接受房屋,同意交房。而這些需要在房屋交接單上標注清楚,以免不必要的麻煩。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購房者認為房子尚且不夠交房標準而拒絕收房,開發商卻認為這是因為業主自身原因導致無法按時交房,並可能會要求購房者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各種損失。在這種情況下,一般來說,購房者們最好堅持廣大業主一起收房,並且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合同約束中的交房標準來執行。無論如何,購房者一定要學會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關於交房逾期的做法就講到這裡了,再次提醒,在沒有驗收房屋之前,不能簽署《住宅鑰匙收到書》,領取住宅鑰匙,辦理入住手續。只要“交鑰匙”就算房屋交付使用。因此領取住宅鑰匙以後驗房發現問題,開發商只承擔房屋品質包修責任,而沒有逾期交房的壓力。我們在交房的過程中一定要特別注意。

  • 既然合同條款已經賦予你退房的權利,你先向開發商書面提出要求,協商解決不了的才提起訴訟。因對方的過錯,辦理退房帶來的經濟損失應由對方來承擔。如何辦理具體手續,是開發商的事,只要不損害你的利益,操作上你協助配合就是了

  • 現在開發商逾期交房的事件不少,我們在遇到開發商逾期交房的情況時,首先要看看自己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約定,有沒有關於違約金賠付這一條款;其次還要看開發商為什麼不能按期交付房子,那什麼又是逾期交房呢?遇上這個情況怎麼辦?我們來找找答案。 有相關法律規定,如果開發商延期交房,購房者想解除購房合同前必須先催告,在催告過後接下來3個月,開發商仍然不交房的,購房者可以退房。所以說,一旦遇到延遲交房的情況時,購房者應當及時書面催告開發商交付房子。如果開發商在收到催告交房通知函後3個月仍然不能按時交房的,購房者可以要求退房,並可要求退還購房款,同時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有些開發商會在辦理交房手續的過程中,要求購房者簽署一份房屋交接單。購房者需要注意的是,在簽署這類檔時,務必看清楚房屋交接單上的各項內容。如果購房者只是為了拿到鑰匙進行入室驗房,這就並不代表自己接受房屋,同意交房。而這些需要在房屋交接單上標注清楚,以免不必要的麻煩。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購房者認為房子尚且不夠交房標準而拒絕收房,開發商卻認為這是因為業主自身原因導致無法按時交房,並可能會要求購房者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各種損失。在這種情況下,一般來說,購房者們最好堅持廣大業主一起收房,並且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合同約束中的交房標準來執行。無論如何,購房者一定要學會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關於交房逾期的做法就講到這裡了,再次提醒,在沒有驗收房屋之前,不能簽署《住宅鑰匙收到書》,領取住宅鑰匙,辦理入住手續。只要“交鑰匙”就算房屋交付使用。因此領取住宅鑰匙以後驗房發現問題,開發商只承擔房屋品質包修責任,而沒有逾期交房的壓力。我們在交房的過程中一定要特別注意。

  • 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中如何防範可能出現的風險,是人們在買房遇到糾紛後能否把握主動權的關鍵。為此,我們整理了購房者的經驗教訓,為您歸納出可能存在的六大購房“風險”,並請有關專家給出解決方法。提醒您在簽訂合同時多多注意,出現糾紛時妥善解決。計價方式與價款合同已經明確了出賣人不再向買受人收取該商品房房價款以外的費用,那麼在合同中由開發商填寫的內容上,凡是要求再另交水、電、氣、有線電視、寬頻等開通費、配套費的,購房者都可以理直氣壯地要求劃去。付款方式及期限按揭買房,一般都是由買受人提供相關資料,由開發商具體辦理貸款手續。那麼,購房者應該注意,要在合同中對按揭由誰負責這項進行明確約定,同時明確因按揭手續遲延辦理導致逾期付款的,買受人不承擔逾期付款責任。出賣人應將買受人已付的款項返還給買受人,並支付相應利息,按雙方約定的百分比賠償給買受人。否則,即使是開發商的原因導致按揭手續不能按時辦理下來,因沒有約定按揭由誰負責,必然會導致買受人最終承擔逾期付款的責任。即使開發商有嚴重違約行為,購房者也將因理虧而不好去維權。面積差異咋處理不良開發商一般會在最終房屋面積核算中和測繪單位串通一氣,增加你的公攤面積,讓套內建築面積縮水,最終的總面積增加,但增加的幅度往往不突破3%,目的是讓購房者多掏錢。對此,購房者可以拒絕3%以內的據實結算,並要求約定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無論是否在3%以內,超出部分的房價款均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交房期限和條件交房日期最好用數位的大寫形式。另外,開發商往往會利用後面的空格約定“由於供水、供電等部門或政府因素導致的延期交房,出賣人不承擔違約責任”。購房者簽訂合同時要提高警惕,堅決要求劃去這樣的約定,否則,開發商只要延期交房,就會以這樣的理由做藉口。逾期交房怎麼辦開發商慣用手法就是約定低得驚人的違約金,讓其違約成本遠低於其守約成本。解決的辦法就是增加其違約成本,將違約金比例提高到其不敢違約的地步。律師建議,將逾期交房按日支付的違約金比例約定為不少於萬分之十,將解除合同的違約金比例約定為不少於10%。為防止開發商將品質存在瑕疵的房屋進行交付,如裂縫、滲水、漏水、牆面脫皮等,最好在簽訂合同之時就做補充約定:買受人有權拒絕房屋的品質瑕疵交付,出賣人應當對品質瑕疵整改完畢後,另行書面通知買受人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出現爭議要起訴出現爭議後,律師建議購房者向法院起訴。理由是:首先,法院的訴訟費下降了許多,而仲裁收費相對較高。其次,仲裁實行的是一裁終局,一旦“黑哨”出現,撤銷仲裁裁決的難度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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